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
時間:2022-08-26 06: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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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了落實“作風建設年”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開展“陽光行動”的活動,更好地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作用,支持職工充分運用住房公積金改善住房條件,減輕職工住房貸款利息負擔。根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同意樂清分中心開辦個人住房貸款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批復》(溫公積金[2007]58號)文件有關精神,現將樂清分中心開展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有關規定,通知如下:
一、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已辦理銀行個人住房貸款且具備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的借款人,將銀行的個人住房貸款轉換成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個人住房組合貸款。
二、申請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個人須符合以下條件:
㈠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以上;
㈡無連續二期或累計三期以上的逾期還貸記錄;
㈢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尚未結清個人住房貸款或辦理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三個月內提前還清個人住房貸款;
㈣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是原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或配偶及其他產權共有人。
三、申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應符合下列限額標準:
㈠不超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最高限額;
㈡不超過所購房款和抵押房屋價值的70%(輔房部分不超過最終評估價值的50%)
㈢不超過原個人住房貸款余額數(取千元以上整數)。
㈣所購住房為共有產權且共有產權人不是借款人配偶的,以借款人所擁有的產權比例計算可貸額。
四、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可按以下方式辦理:
㈠所購房屋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可由經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認可并簽約的開發商提供階段性保證擔保,辦理轉貸手續;
㈡所購住房已辦理房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并已抵押的,可由貸款人先將個人住房貸款還清后,在三個月內以所購住房作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抵押,辦理轉貸手續;
㈢個人也可以先用本人或他人已取得房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的房屋作抵押或認可的擔保公司提供階段性保證擔保,辦理轉貸手續。抵押在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的抵押物,經抵押權人同意,可辦理抵押物更換手續。
五、有關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其他事項按《**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辦法》規定執行。
六、本業務自2007年7月1日起開始。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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