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示范路考核制度

時間:2022-09-02 06: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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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示范路考核制度

為進一步完善城市長效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不斷提高全區城市管理的整體水平,改善城區道路環境面貌,使我區道路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的軌道,結合行業規定和我區實情,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內容及形式

城管示范路要求市政管理、綠化管理、環衛管理、違法建筑清理及城管等工作都達到一級管理標準。為使我區33條主干道都達到城管示范路標準,區建管局每年將有計劃地對主干道實施城管示范路創建活動,最終使我區所有主干道全部達到示范路標準。年初在征求各相關責任單位意見后確定城管示范路的年度創建計劃,由區城管指揮聯動中心具體負責監督、協調、指導、考核各責任單位。

二、責任分工(具體考核標準附后,總分500分)

1、道路新建、擴建、改建、翻建、維修養護、排水設施管理、防洪設施管理、道路照明設施管理由區建管局市政辦負責監督管理。(100分)

2、清理、查處道路上及道路兩側(道路紅線至正式建筑之間)的各類違法建筑由市規劃局四方分局、四方區清違辦負責。(100分)

3、清理亂設廣告、亂扔雜物、亂貼亂畫,非法占用、挖掘城市道路,非法占路搭設棚廈,擅自在人行道上停放車輛等行為由區城管行政執法局負責查處。(100分)

4、道路行道樹、綠化帶的養護管理由區建管局綠化辦負責。(100分)

5、道路清掃、保潔等管理工作由區建管局環衛辦負責。(100分)

三、評分方法及程序

采取百分制,依據《四方區城管示范路達標考核標準》要求,對擬創建的示范路由各責任單位根據創建計劃開展工作,區城管指揮聯動中心負責協調、督辦各責任單位,每季度對擬創建的示范路進行檢查,年底會同區人大、區政協等有關部門進行一次性綜合驗收。擬創建的示范路涉及到的市政管理、綠化管理、環衛管理、違法建筑清理和城管等工作考核分數都達到90分以上才為達標示范路。對已經創建的城管示范路實行動態管理,采取日巡查、月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辦法,由城管行政執法局負責日常巡查,城管指揮聯動中心每月依據本考核辦法對示范路進行檢查考核,對管理達不到標準的責任單位責令其整改,對仍不整改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

四、獎懲辦法

按照行政獎懲與物質獎懲相結合、部門獎懲與個人獎懲相結合的原則,在年終考核結束后,由區城管指揮聯動中心會同區人大、區政協對新創建的示范路進行綜合評分,對達到示范路標準的相關責任單位給予一定獎勵,對未達到示范路標準的相關單位要追究相關責任。

五、考核工作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