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層干部全員競爭上崗制度
時間:2022-10-13 03: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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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區鎮機關中層干部隊伍素質,經研究,決定在區鎮兩級機關全面推行中層干部全員競爭上崗(以下簡稱“全員競崗”)制度。
一、推行全員競崗的指導思想
推行中層干部全員競崗,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干部任用條例》、《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和《江蘇省黨政機關內部中層干部競爭上崗暫行辦法》為依據,進一步擴大用人民主,堅持任人唯賢,拓寬選人渠道,促進全面學習,加強崗位交流,推進能上能下,激勵機關中層干部愛崗敬業,恪盡職守,奮發進取,從而為全區經濟和社會事業的全面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二、全員競崗的范圍
中層干部全員競崗,指區鎮機關所有中層職位必須通過競爭確定任職人選。各單位符合任職基本條件的人員,在取得《高港區區鎮機關中層干部崗位準入資格證書》后,應積極報名參加競爭。
全員競崗可結合推行中層干部交流輪崗制度定期進行。區鎮機關一般每3年集中組織一次。
全員競崗應嚴格控制在上級核定的編制、職數限額以內。專業性較強、本單位符合條件人員較少形不成競爭的,經組織人事部門批準,可跨部門競爭選拔。轉業干部初任職務3年內,可不參加競爭(本人要求的除外)。
凡涉及黨和國家機密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宜公開競爭的特殊職位,經組織人事部門批準,可不進行競崗。
三、全員競崗人員的資格及條件
參加全員競崗的人員,須取得《高港區區鎮機關中層干部崗位準入資格證書》,同時應具備以下條件:
具有相同或相應職級,其中擬任副科(股)級職務的應具有3年以上辦事員工作經歷,擬任正科(股)級職務的應具有2年以上副科(股)級職務的任職經歷;不超過科(股)級干部最高任職年齡;符合任職回避的有關要求。
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突出或具有碩士以上學歷的人員,可適當放寬職務晉升的資格條件。
正在接受組織審查或在黨紀、政紀處分期內的人員,不得參加競爭上崗。
四、全員競崗的方法和程序
全員競崗可采取競爭任職資格或競爭具體職位的方法進行。各單位應從實際出發,本著"于法周延、于事簡便"的原則,認真研究制定本單位開展全員競崗的具體方法。全員競崗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
1、公布方案。各單位根據中層干部的現狀,制定競爭上崗的工作方案。方案包括開展全員競崗的指導思想、本單位現有編制職數情況、競爭職位數、報名人員資格條件、競爭方法程序及相應權重、組織領導、時間安排等。經領導集體研究,上報審批后公布實施。
方案公布后,原任中層干部繼續履行原職責,直到該科室負責人重新明確為止。
2、組織報名。報名采取個人自薦、群眾舉薦、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填寫《競爭上崗報名表》,每個人可報2-3個任職意向。在同一職位上工作滿5年的應輪崗交流。報名人選與所競爭職位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5∶1。
3、資格審查。各單位競崗工作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對報名人員的工作經歷、表彰考核等個人素質要素進行量化評分。資格審查后,應及時將參加競崗人員的情況報組織人事部門核準,并在本單位公布。
4、述職答辯。參加競爭人員應向本單位全體工作人員述職,介紹自己近年來的工作情況和任職后的工作設想,并就有關問題進行答辯。述職答辯結束,由評委對其述職答辯情況進行評分。各單位也可以根據情況,適當增加專業知識及能力的測試。
5、組織考察。各單位競崗工作小組,根據參加競爭人員的個人素質要素、述職答辯得分等,按考察人數多于擬任職位人數的原則,擇優確定考察對象并進行考察。
6、集體研究??疾旌螅鲉挝桓鶕⒓痈偁幦藛T的資歷、述職、考試、測評等綜合情況和考察結果,經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提出擬任用人選。
7、公示任用。擬任人選,應在本單位公示,公示時間3-5天。公示結束后按規定程序任免,并報有關部門備案。其中,監察和組織人事干部的任免,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五、競爭上崗人員的管理與待遇
競爭上崗人員,任期3年。任期結束,重新參加競爭。對晉升職務的,按照新任職務的管理權限管理,并享受本崗位相應待遇。原任中層職務未能競爭上崗的人員,可視情況降一職安排。
六、全員競崗工作的組織領導
組織人事部門具體負責競爭上崗工作的指導、服務和監督,并負責全員競崗的綜合管理。各單位成立競爭上崗工作小組,按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制定本單位競爭上崗的具體實施意見,并嚴格按既定程序組織實施。
對競爭上崗工作的紀律監督,按照《行政監察法》、《紀律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執行。
七、事業單位競爭上崗參照本辦法執行。
八、本辦法由區委組織部、區人事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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