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保密委員會工作細責

時間:2022-02-10 1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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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保密委員會工作細責

一、工作職責

(一)在區委領導下,統一領導全區的保密工作;

(二)按上級要求,制定全區保密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保密工作要點;

(三)指導、協調我區行政區域黨政各部門的保密工作;

(四)指導全區保密宣傳教育工作;

(五)指導、協調全區保密技術發展工作;

(六)督促、檢查保密工作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組織協調對重大泄密事件的查處;

(七)向區委報告全區保密工作情況,并就保密工作中大的政策問題,向區委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工作制度

(一)區委保密委員會在主任領導下開展工作,副主任協助主任工作;

(二)各委員負責聯系所在單位及相關業務部門的保密工作,向委員會報告和反映保密工作情況,并向

本單位領導報告委員會會議精神,發揮委員作用;

(三)區委保密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召開一至二次,如有需要可及時召開;

(四)區委保密委員會全體會議由主任召集并主持,也可由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

(五)區委保密委員會全體會議的議題由主任確定,也可由主任委托副主任確定,各委員可提出建議;

(六)區委保密委員會全體會議的日期和議題,除臨時召集的會議外,一般應提前通知各委員。委員不

能出席會議時,須在會議召開之前向主任或副主任請假,并提出對會議議題的意見或建議;

(七)以區委保密委員會名義印發的文件、通報、紀要,由主任或副主任審批簽發;

(八)區委保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區保密局承辦,保密局的工作除直接請示區委保密委主任或副主

任外,涉及各委員所在單位及相關業務部門保密工作的具體事項可向有關委員請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