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部分工作制度

時間:2022-03-15 10: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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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部分工作制度

機關各處室,防辦、水利志、質監站、外資辦、規劃辦:

為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務水平,結合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在收集整理廣大干部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經20**年5月21日廳長辦公會議審議,對廳機關部分工作制度作進一步重申和補充,請遵照執行。

一、會議制度

1、減少各類會議數量。凡可以通過電話通知、網絡、發文等方式解決問題的,一律不開會;可合并召開的會議,盡量合并召開;能在廳里召開的會議不到外面開會;能在合肥召開的會議不到外地召開。必須召開的會議要盡量壓縮會議時間,精減會議人員,提倡開短會、開小會。除每年以廳名義召開的全省水利局長會議外,其他會議原則上只召開到市,會期一般不超過2天。

2、嚴格控制參加水利部各司局、流域機構等以及省直有關部門舉辦的各類培訓班、學習班、研討班;禁止參加水利部、流域機構等以及省直有關部門直屬單位組織召開的各類會議和舉辦的各類培訓班、學習班、研討班等;不召開既無明確任務又無實際內容的各類研討會、網絡會、紀念會、座談會、協作會等。確需參加的會議,其費用需從機關財務開支的,由處室提出申請,辦公室、人事處審查,須經分管副廳長和分管機關財務的副廳長批準。

3、嚴格實行會議審批制度和預算制度

(1)以廳名義召開、要求廳直各單位和各市水利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的會議,原則上每年1個,最多不超過2個,由廳長辦公會議審批。

(2)由處室牽頭,以廳名義召開的業務性會議,要求廳直各單位和各市水利部門分管負責人參加的會議,每個處室每年不超過1個,由分管副廳長審核;以廳名義召開,要求廳直單位、市水利部門其他工作人員參加的會議,每個處室每年不超過1個,由分管副廳長審核。

(3)各處室應于每年6月和12月中旬分別將需要召開的會議計劃(包括會議名稱、內容、時間、地點、會期、人數、經費預算、經費渠道等),報送廳辦公室匯總后,報廳長辦公會議批準。

(4)要勤儉辦會。廳機關會議經費實行包干使用辦法,嚴格控制經費支出,從嚴執行會議標準,不得突破規定的經費標準,不得擠占其他經費,不得攤派和轉嫁經費負擔,不得在高級賓館和風景名勝區開會,不得借開會之機大吃大喝、發紀念品和組織到風景名勝區游山玩水。

二、出差制度

1、廳長離肥出差,由本人直接向省政府分管領導報告,同時將前往地點、起止時間、聯系方式通知廳辦公室,由廳辦公室將廳長外出情況報告省委、省政府總值班室。其他廳領導離肥出差,應當在事前向廳長報告,同時通知廳辦公室,由廳辦公室通報其他廳領導。廳領導出差要輕車簡從,減少隨行和陪同人員。

2、各處室主要負責同志離肥出差,須事前請示分管副廳長,說明外出理由、地點和起止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肥,并保證通信聯絡暢通。副處長及處室其他工作人員如需離肥出差,須經處長同意。

3、各處室負責人不得同時外出,若同時外出,要確定臨時負責人,并報經分管副廳長批準,同時報告廳辦公室;一般情況下,各處室所有工作人員不得同時外出。如有特殊原因,確需全部外出,一定要報經分管副廳長批準,并向廳辦公室報告。

4、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天數。嚴格控制出差乘坐飛機,確需乘坐飛機的,須事前經廳長或分管機關財務的副廳長批準,并盡可能購買打折機票。

三、用車制度

1、公務用車原則:首先保證廳領導、廳中心工作、緊急任務以及省委、省政府、水利部、流域機構檢查工作等用車;其次安排處室負責人用車;其他用車,根據車量及任務的急緩情況酌情安排。

2、上級機構及外省有關單位等來人公務活動用車,由廳辦公室統一安排。

3、公務用車須填寫申請單,直接交車隊,由隊長按規定安排。一般情況下,只安排一輛車。

4、各處室在省內出差,能合并乘車的,盡量合并乘車。交通方便的地方,鼓勵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到省外出差,原則上不得帶車。確需帶車的,須報分管機關行政工作的副廳長批準。

四、檢查工作制度

1、各處室根據工作需要進行工作檢查,需報廳辦公室進行綜合平衡后,報廳領導批準。

2、要嚴格控制檢查數量。能通過現代通信、發文等方式解決的問題,原則上不安排檢查。各處室進行的檢查,能合并的盡量合并,要輕車簡從,切實減輕基層接待負擔。

3、不得借檢查之機,接受被檢查單位的超標準接待和其他公款消費,不得接受被檢查單位的禮金、禮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