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發展資金管理制度

時間:2022-03-27 08: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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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發展資金管理制度

一、為進一步推動我區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應用等結構調整和提升產業能級,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加快都市型工業園區的建設以增強本區工業經濟實力。本著科學、透明、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制定本管理使用辦法。

二、資金的使用與支持對象:

在本區注冊、納稅的各類所有制工業企業。

三、優先支持原則:

優先支持當前固定資產投資重點和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

四、資金的主要用途:

1、高科技園區、新興產業基地、都市型工業園區的啟動與建設用引導資金。

2、企業在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應用、技術改造等過程中的引導資金和政策性扶持資金。

3、國家和地方政府給予支持的項目、產品等方面的配套資金。

4、經政府部門評定的“小巨人”企業、各類先進生產企業的獎勵資金。

5、企業在質量管理、環保達標、信息化建設、商標申請等方面的鼓勵性資金。

五、資金安排:

1、資金來源:原區工業發展基金余額、基金存款利息、資金占用費收入及區財政專項撥款。

2、資金實行劃撥使用。

六、資金的申請、審批和操作辦法:

1、企業向各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與上述資金用途相符合的有關材料、證書等,經主管部門初審,并簽注意見后報區經濟委員會。無主管企業可直接向區經濟委員會提出申請。

2、由區經濟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審核,必要時由區經濟委員會聘請專家進行評審,形成書面意見報分管區長批準后實施。

3、區財政局依據完備的批文、材料將資金劃入相關企業的銀行帳戶。

七、資金的管理和審計:

資金專款專用,各主管部門必須督促本系統的企業用好資金,區財政局有權監督企業的使用情況,區審計局有權對資金進行定期審計。

八、本辦法由區經濟委員會負責解釋。

九、本辦法自之日起施行。原區工業發展基金使用管理辦法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