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組織鍛煉規章制度

時間:2022-06-16 03: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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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委組織鍛煉規章制度

為深入開展“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樹組工干部新形象”活動,進一步增強組工干部的創新力、執行力、實踐力、公信力、和諧力,使組工干部豐富閱歷、增長才干,切實提高做好群眾工作、應對復雜局面、解決實際問題、參與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結合我縣組織工作和組工干部隊伍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和自治區黨委、地委對組織部門自身建設提出的新要求,堅持從嚴要求、從嚴帶隊伍,教育引導組工干部加強理論武裝,強化黨性鍛煉,堅持公道正派,提高道德修養,著力解決在政治堅定性、品德純潔性、行為先進性、工作創新性、作風務實性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使組工干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自覺性進一步增強,一些重點難點問題集中得到解決,組織工作的滿意度進一步提升,組工干部在思想觀念、能力素質、工作作風和工作方式方法上有明顯轉變和提高。真正把組織部門建設成為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服務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的模范集體,把組工干部隊伍建設成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的過硬隊伍。

二、實踐鍛煉的時間安排

自2009年4月起,每月組織一批組工干部赴縣域各黨(工)委、支部進行實踐鍛煉(不包括本部現有借用人員),每批2-3名干部,時間1-2個月。

三、實踐鍛煉的方法和步驟

1、鄯善縣委組織部于每年元月制定《鄯善縣委組織部選派組工干部赴基層一線實踐鍛煉計劃表》,在機關全體組工干部中擬定實踐鍛煉人員名單和實踐鍛煉的單位。

2、組工干部實踐鍛煉人員初步方案制定后,經縣委組織部部長辦公會進行研究,通過后,在“鄯善黨建網”進行公示,接受干部群眾監督。

3、在赴基層一線實踐鍛煉前,組工干部需結合部機關年度學習計劃安排,加強組織工作業務知識的學習,并有針對性地對實踐鍛煉單位的業務知識和工作流程進行了解,為開展實踐鍛煉做好知識儲備。

4、在組工干部赴基層一線實踐鍛煉期間,各實踐鍛煉單位需從本單位選派1名干部到組織部進行跟班學習;跟班學習人員的工作崗位、職責和時間同實踐鍛煉的組工干部相互對應。

5、組工干部實踐鍛煉期滿后,由實踐鍛煉單位如實填寫《鄯善縣委組織部選派組工干部赴基層一線實踐鍛煉鑒定表》,報組織部辦公室;鄯善縣委組織部針對各實踐鍛煉單位選派的跟班學習人員,向單位出具跟班學習鑒定表。

四、實踐鍛煉人員的管理和要求

1、組工干部實踐鍛煉期間,以實踐單位工作為主,服從領導,模范遵守實踐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隨意離崗、脫崗,原則上不予請假,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請假的,由實踐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后,由部領導審批,并報組織部辦公室備案。

2、組工干部實踐鍛煉期間,實踐單位要有明確分工,多壓擔子,讓組工干部在有限的時間內得到更多的鍛煉;各實踐單位對參加實踐鍛煉的組工干部要明確一名實踐指導人,對參與實踐鍛煉的組工干部做好工作上的指導,實踐指導人可由實踐單位副職領導擔任,同時,組工干部可列席各實踐單位領導班子會議,熟悉和了解決策程序。

3、參加實踐鍛煉的組工干部要珍惜機會,端正態度,沉下心來積極投入到所實踐崗位的業務工作中去,虛心向實踐指導人和實踐單位其他同志學習,熟悉實踐鍛煉崗位的業務工作性質、辦事流程等,認真完成實踐單位分配的工作,并及時制定工作計劃,做好業務學習、實踐鍛煉情況的記錄。要結合組織工作,了解實踐單位領導班子、干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工作情況,做到學有所成、練有所用。

4、實踐鍛煉結束后,部機關將對參與鍛煉的組工干部進行實踐工作考核,在實踐指導人根據組工干部在實踐單位工作表現情況做出評定的基礎上,做出綜合鑒定;每名參加鍛煉的組工干部要完成一篇實踐報告,寫出對所實踐崗位工作的認識和體會,利用“組工干部學習日”同其他干部進行學習交流;同時,實踐鍛煉情況歸入組工干部學習培訓檔案,并作為組工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