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局單位工作考核制度

時間:2022-11-21 0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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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務局單位工作考核制度

一、防汛防旱和內部管理工作25分

1、防汛責任制落實、防汛崗位責任制明確,按規定做好汛前防汛檢查;編制防汛預案,落實各項度汛措施。防汛期間有領導帶班,防汛值班、檢查臺帳齊全。(8分)

防汛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崗位責任制不明確扣2分;汛前檢查不徹底扣1分;沒有防汛預案、度汛措施不落實扣2分;防汛期間無人值班,發現一次扣0.5分,無領導帶班扣1分。無防汛檢查記錄、值班記錄分別扣1分。

2、本單位水利工程設施和機電設備等有專人管理,按章操作;管理技術操作規程健全;定期進行檢查、維修養護,記錄完整、準確、規范;并有具體的考核獎懲辦法。(8分)

無專人管理的扣2分;操作規程不全缺1項扣1分;沒有定期進行運行檢查、維修養護的扣2分;無記錄、各種記錄不清楚或不規范的扣1分;無考核獎懲辦法扣2分。

3、堅持依法管理。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內無違章建筑,無危害工程安全活動;無污染物等破環水質的活動;發現違章行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上報。(3分)

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內有違章,或有危害工程安全活動,每處(起)扣1分;有破壞水質情況扣2分;發現違章情況未及時查處扣2分。

4、單位內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有創新,崗位設置合理,建立合理、有效的分配激勵機制。制定修改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政治學習制度、崗位責任制度、檢查報告制度、考勤制度、衛生制度等,各項制度落實,執行效果好,制度執行臺帳健全。(6分)

未建立合理、有效的分配激勵機制的扣2分;規章制度及臺帳不健全,缺一項扣1分;制度落實不到位每項扣0.5分。

二、水管單位管理體制改革20分

按照上級水管單位管理體制改革要求,及時改革到位得滿分,得到縣政府或市主管部門表揚加3分,改革措施不到位,改革不能按時完成的酌情扣分。

三、招商引資和綜合經營工作25分

1、根據局2007年度制定的招商引資考核辦法進行考核。超額完成任務,招商引資年度專項考核得分達100分以上的,每超10分加1分。(10分)

2、根據本單位的特點,積極向上爭取項目資金,開展多種經營和對外創收。(1)立足自身資源開展綜合經營,經濟效益增長在10%以上得5分,每下降二個百分點少得1分,未增長不得分。

(2)全年支出費用同比節約控制在5%以內得3分。每增長二個百分點少得1分,增長超過五個百分點不得分。(3)對上爭取項目,按爭取項目情況酌情加分。(8分)

3、嚴格執行國家法規、政策規定,按縣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水資源費、水利工程供水水費、過閘費、機電排灌水費、堤防占用補償費等,收取率達95%以上。(2分)

各項規費收取率低于95%,每低于1%扣1分,扣完為止。

4、財務帳目管理規范,財務制度執行好,無違規違紀行為。有省、市、縣主管部門批準的收入、支出年度計劃,開支合理。(5分)

堅持大額支出報批制度,在財稅、財務檢查及審計報告中有違規違紀行為的,每起扣2分。

四、黨建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20分

1、按照局黨委制定的黨建和局紀委制定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目標,認真抓好干部隊伍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15分)

對黨建和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按局黨委、紀委下達的文件和具體目標責任書內容考核,按比例計分。其中對領導班子成員不團結,影響工作的扣5分;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中有違法違紀行為另扣5分。

2、積極開展宣傳工作,完成2007年度信息報送任務(紅網信息、新聞報道信息)和2007年度黨報黨刊征訂任務。(2分)

對沒有完成任務的各扣1分。

3、按照縣局政治學習計劃要求,制定較完整的學習計劃(每年學習不少于12次)。并定期進行政治學習和普法、消防、安全生產等知識學習,臺帳健全且具體記錄。(3分)

沒有學習計劃和學習記錄的每項扣1分,少一次學習扣0.5分直到扣完為止。

五、綜治建設等綜合性工作10分

1、認真開展法治創建和平安創建工作,嚴格執行局年初與各單位簽訂的綜合治理責任書、消防、安全生產責任書、計劃生育責任書要求規定,對各項內容都能達標得滿分。(4分)

對未能完成的,根據責任內容要求逐項扣分,直到扣完為止。

2、及時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2分)

對未能及時完成的每次扣0.5分。

3、能按時上報各種報表、工作計劃和半年、年終總結等材料。(2分)

不能按時上報每項扣0.5分。

4、積極做好軟環境建設,實行政務公開和為民服務承諾,嚴格執行五項規定,及時協調處理職責范圍內的矛盾和糾紛,維護穩定。(2分)

服務承諾未兌現、發生群眾投訴經查實的每次扣1分。由于單位責任工作沒有做好,凡發生集體到省、市上訪的一次扣2分;凡發生集體到縣政府上訪,單位領導沒有及時做好工作的一次扣2分;單位在編人員違反五項規定被查實或發生違法犯罪的一次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