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及網絡管理制度

時間:2022-12-15 11: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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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及網絡管理制度

為加強局計算機及網絡的管理,明確各方職責,保證計算機及網絡的安全,現就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局計算機審計處負責計算機(包括附屬設備)及網絡設備的選型、購置、安裝、維修、報廢,應用系統及軟件的購置、研制,局域網的建設、使用和維護,各類應用軟件的使用指導,以及本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等工作。

二、各處室負責人負責督促本處室工作人員遵章使用,并對本處室的計算機及網絡設備的使用及管理負總責,做好本處室的計算機及網絡使用管理工作、電子信箱郵件的收發工作、消耗材料管理、設備簡單維護和故障報修工作以及本處室各類應用軟件的使用指導工作。

三、設備使用者即為該設備的保管責任人,對配備的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安全完好負責。

四、各處室根據需要,填寫《用戶設備需求登記表》交計算機審計處,計算機審計處根據不同情況報請局領導同意后,及時采取暫借、調整或添置等方式予以解決。

五、凡需添置的設備,由計算機審計處編制采購計劃報領導審批。采購計劃獲批準后,按有關規定辦理。

六、計算機審計處與各處室交接設備時應辦理好交接手續,并做好設備的安裝、借用等臺帳記錄工作。

七、社會捐贈、條線下撥、本局捐出的計算機設備,統一由計算機審計處處理。計算機審計處收到設備后,應對設備進行估價;對捐出的計算機及設備,由計算機處具體辦理有關手續,并通知辦公室財務人員進行資產登記或資產核銷。

八、各處室確已無使用價值的設備,可填寫《用戶設備報廢申請表》,經計算機審計處檢驗并報領導審批后,辦理報廢手續。

九、因全局公共需要而購置或開發的公共服務系統軟件以及通用系統軟件,由計算機審計處辦理有關手續并統一安裝。

十、因處室單獨需要而購置或開發的專用系統、專用應用軟件,應由各處室根據本處室的工作需求,填寫《系統(軟件)應用立項申請表》交計算機審計處。計算機審計處收到申請后,進行可行性論證或技術評估,并簽署意見,報局領導審批后,由計算機審計處會同相關處室組織實施。

十一、計算機審計處根據全局公共需要,統一購置安裝通用軟件,并予以記錄備案。未經計算機審計處同意,各處室不得自行更改系統設置、增刪功能模塊或私自更新版本。

十二、各處室單獨安裝使用專用軟件的,應在安裝前將系統軟件交計算機審計處檢測,并辦理安裝使用備案手續。安裝完畢后,系統軟件源盤留計算機審計處存檔,以備今后維護、升級之用。未征得計算機審計處同意,不得私自安裝各類軟件,否則,計算機審計處有權予以刪除,并予以記錄。

十三、計算機審計處會同辦公室負責計算機耗材的采購和供應工作,未經同意,其他個人或處室不得擅自采購;按季度公開耗材采購及各處室領用情況,檢查消耗材料的庫存情況,切實做好消耗材料的供應保障工作;各處室應根據需申領耗材。所領消耗材料不得轉作私人用途。凡可再利用的,應以舊換新。

十四、每臺計算機的保管責任人應認真閱讀并遵守“使用需知”提示的操作規程與注意事項,以免發生人為故障及損壞。開機過程中,若遇異常情況應立即關閉電源。使用結束時,應切斷總電源。在操作過程中,遇無法自行排除的故障,或出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時向計算機審計處聯系報修。

十五、所有計算機使用人員不得隨意移動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插拔各類連接線,以免損壞設備。不得隨意使用外來數據盤(如工作所需必須使用的,應在檢測、清除病毒后方可使用;如遇殺毒軟件無法清除的,則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向計算機審計處報告),以免病毒侵擾計算機及網絡系統。非計算機審計處工作人員不得打開機箱。

十六、各處室工作機內不得保存涉及國家秘密事項的信息,必須保存的,應保存至計算機審計處按有關保密規定設置的專用機或移動硬盤內。

十七、為保護內部網絡的安全,局計算機及網絡設置參數(包括用戶帳號、口令、遠程訪問電話號碼等)為內部工作秘密,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所有用戶不得私自通過除內部網絡系統之外的其他途徑與其他網絡連接。因特殊需要的必須與其他網絡連接的,必須在局計算機網絡管理員的指導下進行。

十八、嚴禁竊用他人口令登錄系統及網絡,個人口令應定期更改。不得在他人已登錄的情況下使用系統,若需使用必須首先退出他人登錄后,以自己的用戶名登錄,工作完畢必須立即退出,以維護系統及網絡的安全和有序運行。

十九、在開設共享目錄時,應注意設置訪問控制權限及口令,并在完成工作后及時關閉共享,以保證自己文件的安全。重要文檔應采取二重備份辦法,以免造成重大損失。

二十、除管理人員在征得所有者的同意外,其他任何人員不得刪除他人所建的目錄和文件,以保證他人文件的安全、完整;經批準,借用其它處室計算機進行工作時,應做到不讀取他人的文件,不將自己所建文件留在所借用的計算機上。

二十一、計算機審計處工作人員應定期或不定期對局各類計算機設備和網絡系統的完好狀況進行檢查,并根據需要進行維護。《網上*》“*審計”網頁上的有關信息每周更新一次,重大活動和重要信息應及時更新。

二十二、計算機保管責任人應定期對其所使用的計算機主機及其附屬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持設備的清潔、完好。維護工作包括:硬盤的整理、設備的除塵以及殺毒軟件的升級等工作。

二十三、各處室負責人應督促、輔導本處室人員做好日常保養及個人文檔清理的工作。如遇無法自行排除的故障,應及時與計算機審計處聯系。

二十四、各處室報修時,應對送修設備中的有關文件、資料、信息進行備份,填寫《計算機維修單》,經本處室負責人簽字后,交計算機審計處;計算機審計處應在接到保修單后積極采取措施,進行檢測和維修,如短時間內無法修復的,需向報修處室說明情況。每次維修都要在計算機檔案中留有記錄。

二十五、計算機審計處根據市政府辦公室要求,為全局各處室和全體人員(除駕駛員)統一申請免費公務郵箱,格式為“用戶名*”,并發至全體成員。免費郵箱一經登記,不得隨意更改,郵箱密碼各人要妥善保管并牢記。

二十六、未經局領導批準,不得使用電子郵件傳輸標有密級的文件和材料。對發往各級審計機關的文件、信息、審計文書等,除重要材料和重要文件實行“雙軌制”外,都應采用電子郵件發送。除局內部電子郵件外,其他各電子郵件的發送工作,必須嚴格履行審批程序。凡以局機關發送的文件、材料及數據均需有局領導的簽發;各處室發送的文件、材料及數據則需本處室負責人的批準。

二十七、郵箱使用人應加強工作責任心,避免差錯。如在電子郵件發送后發現內容有誤或錯發情況的,應立即重發糾正郵件,并在郵件中加以說明。

二十八、各處室配備的計算機硬件設備由于主觀原因,造成丟失、被盜以及嚴重毀損無法修復的,其責任人按其資產余額全額賠償。造成部分損壞的,其責任人按其修復費用全額賠償。

二十九、計算機審計處對本辦法的執行情況,進行定期檢查或不定期檢查考核。對違反本制度,泄露個人口令或不及時退出網絡登錄,影響他人自由閱讀,或因設備丟失造成資料泄密的,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