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評優表貢獻模標準及方案
時間:2022-11-15 02: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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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評選范圍對象
每學年度評選表彰一次(教師節),表彰在各自工作崗位上做出突出貢獻的在崗正式教職工。
二、評選表彰項目
學校評選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先進工作者進行表彰。
三、評選表彰名額
按本學年在崗正式教職工的25%確定名額評選表彰。
四、評選標準
(一)基本條件: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積極投身教育事業,模范履行崗位職責,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評:
1.違反國家計劃生育者。
2.違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者。
3.有曠工(課)、曠會者。
4.全年累計病假達3個月以上或事假達1個月者。
5.工作中有重大責任事故者。
6.不服從工作安排者。
(二)優秀班主任: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并具備下列一些條件:
1、班主任“五到”出勤率高。
2、所管班級無違法及重大違紀事件,無重大責任事故。
3、在班級量化管理評比中,所管班得分較高。
4、班風班紀好,學風正,綜合考試成績好。
5、所在班積極參加學校舉行的各項活動,并取得較好成績。
6、善于做好所在班科任教師的聯系協調工作,班主任的核心作用發揮得較好。
(三)優秀教師: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并具備下列一些條件:
1、關心愛護學生,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無體罰及變相體罰學生,在師生中口碑好。
2、認真完成教學工作任務,教學常規檢查優良,教學效果好。
3、積極參與教研、教改并取得較好成績。
4、教學出勤率高。
(四)先進工作者: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并具備下列一些條件:
1、遵章守紀,較好履行崗位職責,出色完成各項任務。
2、團結協作,教職工評價高。
3、出勤率高,有工作主動性,有奉獻精神。
4、關心愛護學生,為人師表,立足本職服務育人,師生評價高。
五、評選方法程序
評選分教學人員、班主任、行政管理人員三塊進行,按分配名額分學區在教職工大會上由全體教職工民主推薦。班主任既參加優秀班主任的評選,又參加優秀教師的評選。民主推薦后,經校評優表模考評小組考核(由各科室負責人提交本學年度所屬成員的工作考評記載材料),報學校領導班子審議確定,再公示評選結果,征求意見,被推薦人填表,最后由學校進行表彰。
六、本辦法從公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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