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路網建立管理制度
時間:2022-03-03 08: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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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加快我市農村公路建設,適應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需要,確保全市農村路網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設任務的順利完成,根據交通部《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年第3號)及上級有關農村公路建設政策,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本方案之農村公路自然村“村村通”工程指:各鄉鎮(街道辦)行政村至自然村公路、主干線至自然村公路及自然村至自然村公路,按照一村一路的原則修建。
第三條農村路網自然村“村村通”工程資金來源:州、市財政每公里補助10萬元,不足部分由鄉鎮(街道辦)及村通過“一事一議”自籌。
第四條農村路網自然村“村村通”工程技術標準應結合當地農村發展和交通量的實際情況,本著充分利用舊路資源,避免大改大調和大挖大填,著重提高路面等級和路面抗災能力,提高車輛通行能力的原則,合理確定建設標準,原則上路基不得低于4.5米,路面不得低于3.5米,路面結構采用不低于20厘米的砂石路面,涵洞每公里不低于3個圓管涵,路肩采用土路肩。若有條件的和百姓積極性高的村寨需修建水泥或瀝青路面,技術標準按照《農村公路工程技術標準》執行。
第五條農村路網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設堅持質量第一的方針,實行“政府監督、建設單位負責、工程監理、企業自檢”的四級質量保證體系。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依法對工程質量負責。
第六條農村路網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執行“項目法人負責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
第七條“村村通”工程質量應接受社會和輿論監督,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監督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村村通”工程建設中的質量事故、質量缺陷和違反有關質量法規的行為,均有權向紀檢監察部門、交通主管部門和其質量監督部門舉報。相關單位應對質量舉報及時調查處理。
第八條農村路網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設應當保證質量,降低成本,節能降耗,節約用地,保護環境。
第二章工程管理單位職責
第九條為加強“村村通”工程建設的領導,確保工程的順利實施,市人民政府成立市農村路網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設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辦公室主任由湯中華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巖四同志兼任。市“村村通”工程在“市農村路網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設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組織實施,對本市范圍內的“村村通”工程負總責。各鄉鎮(街道辦)必須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或指揮部,報市領導小組備案。
第十條市交通主管部門應切實履行行業管理職責,負責“村村通”工程的技術指導與監督;貫徹落實各級農村公路建設管理的相關政策;組建農村路網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設項目質量監督組織,并設專職人員承擔質量監督工作。重點審查和規范建設、施工、設計、監理等參建各方主體的質量行為,確保工程質量。
第十一條鄉鎮政府(街道辦)為本轄區內“村村通”工程建設的責任主體,承擔項目建設業主責任,全面負責“村村通”工程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市交通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三章建設各方質量管理與質量責任
第十二條由市交通局統一委托州公路工程質量監督站對“村村通”工程建設質量進行監督工作。
質量監督部門主要職責:
(一)負責履行全市“村村通”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指導職責。
(二)貫徹執行國家、交通部、省交通廳有關農村公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三)指導、協助有關單位組織農村公路“村村通”工程質量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四)參與“村村通”工程建設質量抽查活動,收集整理工程質量信息,分析質量狀況,總結交流經驗。
第十三條“村村通”工程質量監督期為項目得到市領導小組批準實施,至竣工驗收質量鑒定止。質量監督部門應根據建設單位工程質量檢測申請及時進行質量檢測鑒定,質量檢測鑒定應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第十四條建設單位質量管理與質量責任
(一)市政府與各鄉鎮(街道辦)簽訂目標責任狀,對“村村通”工程建設質量管理過程負責,制定與農村公路建設相適應的質量管理辦法,明確質量責任人。
(二)對工程設計圖紙進行確定,對監理、施工單位的質量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及工程材料、施工工藝、實體質量進行檢查。
(三)在工程開工前,應按規定向交通質量監督部門申請工程質量監督,工程施工過程中應接受監督檢查,支持社會和輿論監督。統一協調施工中質量、安全、環保等各項工作的落實。
(四)建設項目應實行社會公示,所有“村村通”工程建設項目都應在工地現場設置公示牌,標明工程項目名稱、規模、投資額、各從業單位及聯系人、質量監督人員及舉報電話等。
(五)“村村通”工程采用月報制度,業主自與市政府簽訂目標責任狀后首月起,每月按照標準格式填報工程進展情況等內容,加蓋公章后(包括電子文檔)報市交通管理部門
(六)主動申請質量鑒定,并配合鑒定、驗收工作。
第十五條施工單位質量管理與質量責任
(一)制定質量管理辦法,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
(二)必須建立健全工程質量自檢體系,制定明確的崗位質量責任制,切實做好質量的全過程控制。對重點部位、關鍵工序和關鍵工藝必須責任到人。
(三)施工現場必須具有與施工工藝配套的壓實、計量設備。施工工藝必須符合相應作業內容的質量控制要求。
第十六條監理組織及其質量責任
(一)“村村通”工程由市交通主管部門統一聘請有資質的監理單位進行監理工作。
(二)建設單位應為每個項目邀請兩名當地村民代表擔任社會監督員,參與監督管理。
(三)監理組織必須加強項目的抽檢工作,檢測數據要獨立準確并建立臺帳,做好監理日記。
(四)監理組織必須對工程重點部位、關鍵工序和重要施工工藝的質量進行檢查與旁站。
第十七條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組織必須恪盡職守,確保工程質量,對工程質量在設計使用年限內負終身責任。“村村通”工程建設項目在設計使用年限內出現質量事故時,紀檢監察和交通主管部門將追究相關單位責任。
第四章項目的組織與實施
第十八條項目申報
(一)市交通主管部門根據專項調查和鄉鎮(街道辦)所報項目編制出全市年“村村通”公路年度改造計劃,并負責計劃項目的監督實施,需做到科學分析、合理規劃、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二)項目調整審批程序:各業主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報告,報告內容需載明:項目名稱、路線的起訖點、里程、現有公路狀況以及調整的理由。經市交通主管部門初審,領導小組同意批準實施。
第十九條工程設計
“村村通”工程項目設計由鄉鎮(街道辦)組織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或公路工程專業技術人員進行一階段簡易設計,內容應包括:設計說明書、路線走向示意圖、標準橫斷面圖、路面結構圖、主要構造物簡圖及工程量等主要指標數據。簡易設計須報市交通主管部門審批。
第二十條工程招投標
“村村通”工程建設項目由鄉鎮(街道辦)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委托招投標公司組織工程招投標,中標的施工單位應具有相應的施工資質、施工經驗以及完成工程所必需的技術人員和工程設備。
在市交通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在紀檢監督部門的監督下,投資規模在200萬元以下的工程可采取合同談判方式確定施工單位,進行合同談判時至少要三家符合條件的施工單位參與談判,必須完備相關手續,保存完整的談判記錄,施工單位的資質、標準不能降。
項目業主和中標單位必須簽訂完整的施工合同,并依據合同實施管理。施工合同需報市交通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一條施工許可
“村村通”工程項目準備工作完成后,包括批復的簡易設計、招投標工作完成、合同簽訂完善、監理和質量手續完備、施工單位進場、人員設備到位、具備開工條件的前提下,由項目業主填寫《市農村路網自然村“村村通”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報市交通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開工。
第二十二條項目實施
《市農村路網自然村“村村通”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批準后,項目業主應及時組織實施,科學安排工期,加強對工程的全方位管理,確保工程質量。
第二十三條工程驗收
“村村通”工程建設項目實行三階段驗收。建設項目的前一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由業主會同監理工程師、質量監督部門組織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工程全面完成后按照《農村公路鄉村道工程竣(交)工驗收實施細則(試行)》進行交竣工驗收。
第二十四條工程資料管理與歸檔
工程資料需嚴格進行分類整理歸檔,做到一路一檔,資料完整真實。
(一)業主資料由項目業主負責整理,包括簡易設計、開工報告、合同文件及來往文件等。
(二)施工單位自檢資料,由施工單位負責收集整理,要真實反映項目實施的全過程。包括單位、分部、分項工程自檢資料、實驗臺帳、申請報告、中期交工證書、中期支付證書及各種文件指令等,要分類歸檔。
(三)監理資料由監理組負責收集整理,其抽檢資料要內容真實,要針對施工現場質量情況,及時指令和反饋信息。
(四)所有資料在竣工后,分類整理歸檔,報業主存檔。
第二十五條安全生產
“村村通”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實行“誰建設、誰主管、誰負責”,施工單位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牢固樹立安全觀念。各鄉鎮(街道辦)及各參建單位都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針對薄弱環節加強管理,嚴格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切實保護施工人員及公路沿線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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