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局會議費管理制度

時間:2022-08-20 10:30:30

導語:統計局會議費管理制度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統計局會議費管理制度

為轉變機關作風,切實加強會議費管理,根據市委辦《關于印發市直會議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宿辦發〔2004〕2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會議費管理原則

精簡會議,縮短會期,減少會議人員,節約經費,提高辦事效率。

二、會議報批手續

各科室、隊、中心要科學安排會議,盡力精減會議,常規性工作會議每年不得超過兩次。一般性工作,可以通過內部信息網或電話、文件等形式安排。確需召開會議,應嚴格控制參會人數,縮短會期,一般性會議會期原則上不得超過兩天。各類會議召開之前,應先將會議內容、規模、會期、會議預算報局辦公室審核,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報局長批準同意后,方可召開。

三、會議費定額標準

(一)各類會議確需就餐的,原則上安排在定點飯店。

(二)專業會議費實行定次定額制:各科室隊中心常規性工作會議每年兩次,每次500元,計1000元,包干使用,超支自負。

(三)局召開的會議,每人每天標準不得超過100元(含住宿費),局機關和墉橋區參會人員不安排住宿。

四、會議報銷規定

各科室、隊、中心召開的各類會議,必須在會議結束后七天內結賬,否則,財務不得報銷。報銷會議費應附文件通知、會議預算和參會人員簽到花名冊,報銷金額不得超過包干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