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運行監督管理制度

時間:2022-11-11 0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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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運行監督管理制度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加強黨風廉政及預防腐敗體系建設,進一步強化對權力運行過程的監督,有效預防腐敗問題發生,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強化黨內監督

1.加強對民主集中制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述德述職述廉、民主生活會、信訪處理、約談和誡勉談話、詢問和質詢、特定問題調查等監督制度。

2.完善集體領導、民主決策、分工負責的權力制衡機制,嚴格執行“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通報、公開制度,落實鄉鎮、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工程項目建設、大宗物品采購、行政審批、行政執法等制度。

3.加強對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黨政正職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4.嚴格執行政府工作部門、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向縣紀委全會述廉、接受評議制度。

5.把各級領導干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列入年度綜合考評,并作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據。

二、強化法律監督

1.加強縣人大依法對“一府兩院”的監督和對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

2.加強縣人大對財政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和國有資產管理監督。

3.保證審判機關依法獨立公正履行職能,強化檢察機關對偵查、審判和執行活動的監督。

三、強化行政監督

1.準確把握行政監察的職能定位,加大執法監察、廉政監察和效能監察力度,善于運用監察建議等法定手段,嚴格行政問責。

2.強化對領導干部任中、離任審計監督。建立審計結果公開機制,強化結果運用。

3.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4.試行新提任科級領導干部財產公開制度。

5.試行單位財務內部公開及“三公”經費預決算公開制度,推行單位公務支出公務卡結算支付制度。

四、強化民主監督

1.健全民主協商程序和通報制度,暢通政協委員、各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意見建議和批評監督的渠道。

2.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黨風政風監督員的監督作用。

3.建立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完善農村集體“三資”民主管理和“三務”公開工作,進一步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五、強化輿論監督

1.重視、支持新聞媒體依法開展輿論監督,促進工作作風轉變,提振干事創業的精氣神。

2.運用和規范互聯網監督,完善涉腐網絡輿情收集、研判和處置工作機制,推進網絡監督法治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