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辦銷號整改工作制度

時間:2022-11-16 05:08:59

導語:扶貧辦銷號整改工作制度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扶貧辦銷號整改工作制度

為進一步做好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工作征求意見的整改落實工作,推進機關作風建設,嚴格整改工作責任和時限,切實解決好每一個影響機關作風建設的問題,建立群眾意見“銷號整改”工作責任制。

一、內容

工作責任制落實的責任主體是本辦工作科室。“銷號整改”的內容是:

1、影響機關作風建設方面且至今整改未到位的意見和建議;

2、機關工作作風建設活動開展以來通過調查問卷、明查暗訪、座談等收集反饋的意見和建議;

3、從其他途徑收集到的有關機關工作作風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二、責任

1、建立“銷號整改”臺帳。對上述五個途徑收集的問題或建設進行梳理、登記造冊,建立臺帳。具體分有條件解決的、創造條件可以解決的和暫解決不了需要作出整改計劃的三大類進行梳理、編號、登記。同時明確整改目標,確定責任領導、責任科室和責任人。

2、原汁原味反饋。收到社會各界的意見和要求,原汁原味、如實地反饋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3、明確整改責任。反映單位全局性、普遍性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反映單位某項職能的,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反映單位具體科室的,科室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4、抓實整改措施。針對所提問題、建議,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做到目標、方法、步驟、責任人“四明確”。整改措施要切合實際,注重實效,要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5、規定整改時限。對社會各界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規定整改到位的時限。對有條件解決的必須立即整改到位;對創造條件可以解決的必須逐步創造條件整改到位;對暫時解決不了的必須制定整改計劃。

6、審定銷號。將整改的結果向提建議人反饋。經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予以銷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