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駐村幫扶工作考核制度
時間:2022-03-25 11: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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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省委十屆六次全會、市委四屆十次全會和縣委十二屆五次全會精神,促進干部駐村幫扶工作全面落實,確保按期完成脫貧攻堅各項目標任務,根據省市《關于建立干部駐村幫扶工作考評機制的通知》精神,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制定如下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
幫扶縣領導,各鄉鎮、縣級各部門、企事業單位,第一書記、駐村幫扶工作組、脫貧攻堅聯合黨總支。
二、考核時間
從2015年起,每年12月上旬開展干部駐村年度考核工作。
三、考核內容
根據考核內容,分類制定考評細則,詳見附件1—6。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注重實績和群眾公認的原則,年終,縣干部駐村幫扶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將會同縣委辦、縣委組織部、縣扶貧移民局等單位組成考核組,對“五個一”落實情況和干部駐村工作開展情況,采取自我鑒定、實地考評和綜合評定相結合的方式,綜合評價考核對象的工作實績,并將涉及干部個人的考核評分反饋干部派出單位。
(一)自我鑒定。由考核對象根據履職情況、工作實績等進行自我總結和評價,認真填寫《考核登記表》和《自查打分表》,與相關佐證資料一并報協調小組辦公室。
(二)實地考評。查,即查閱工作臺賬、工作日志、會議記錄、民情日記、相關表冊和自查報告等資料;看,即實地查看貧困村改善基礎設施條件、培育富民產業、發展社會事業等方面的工作情況;聽,即由考核組主持召開鄉(鎮)干部、村“兩委”班子成員、村民代表和工作隊成員參加的考評會議,縣級聯系部門、第一書記、駐村工作組組長、聯合總支書記代表分別進行述職;評,即考核組結合查、看、聽的情況和分類考評細則對考核對象作出綜合評價。
(三)綜合評定。考核采取日常工作和年終實地考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縣干部駐村幫扶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將結合考核對象自查自評、日常工作情況和年終實地考評情況,進行綜合評定,評選出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五、結果運用
(一)縣級領導干部要把對口聯系幫扶鄉鎮、貧困村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發揮優勢,立足實際,明確責任,狠抓落實,確保目標任務完成。其工作開展情況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年度目標任務進行述職,貧困村不脫貧,縣級領導干部聯系幫扶不脫鉤。
(二)縣級各部門、企事業單位和鄉鎮的干部駐村幫扶工作年度考評結果納入縣委年度目標績效考評的內容,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中央、省、市駐興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駐村幫扶工作考評結果,由縣干部駐村幫扶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向其上級主管部門通報。
(三)第一書記考核等次不占縣年度考核指標,考核結果由縣委組織部反饋選派單位,由選派單位登記完善《公務員(參公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或《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并記入貧困村第一書記人事檔案,作為對第一書記進行表彰、獎勵、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據。考核等次為“基本稱職”或“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的,撤銷貧困村第一書記職務,由原單位重新選派。
(四)駐村幫扶工作組所駐村沒有完成年度減貧計劃及工作成效差的,該工作組及所有成員不能評為“優秀”等次;工作組成員如違反群眾工作紀律,造成不良影響的,直接評定為“不稱職”,該工作組不能評為“先進”。
(五)聯合黨總支年度考評結果存入聯合黨總支成員個人檔案,作為干部提拔使用、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對工作出色、業績突出的聯合黨總支成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對工作成效不明顯的聯合黨總支除通報批評外,將對聯合黨總支成員進行誡勉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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