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半年工作總結

時間:2022-08-20 0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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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半年工作總結

*旗人民法院在旗委的領導下,在人大的監督和中院的指導下,緊密圍繞加強司法能力建設問題,深入貫徹落實年初全市法院院長會議精神。以“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為契機,全面加強隊伍建設;以信息化建設為手段,全面提高司法管理能力;以“司法為民”為宗旨,積極踐行“公正與效率”的工作主題,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構建安全穩定的莫力達瓦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按照上級法院對今年“司法能力建設年”活動的部署和要求,結合我院工作實際,在年初確立了“123457”工作思路,即緊緊圍繞一個目標(建設現代化審判機關),加強兩個建設(切實加強和改進法官的素質建設,切實加強和改進法院的制度建設),突出三條主線(涉訴信訪、宣傳調研、基層建設),抓好四項工作(抓住中心點,全面做好各項審判工作;找準落腳點,深入細化司法為民要求;力攻困難點,努力緩解“執行難”;突出重要點,加強內部管理工作),增強五個能力(把握大局的能力,團結協作的能力,公正司法的能力,息訴調解的能力,綜合保障的能力),力爭在七個方面取得新進展(加強審判工作,在服務大局上取得新進展;完善執行管理機制,在緩解執行難上取得新進展;加強審判管理,在提高審判效率上取得新進展;強化監督制約,在保證案件公正審理上取得新進展;落實司法為民要求,在加強和改進審判作風上取得新進展;建立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在優化結構、提高素質上取得新進展;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在改善法院整體形象上取得新進展)。一步一個腳印,一步一上臺階,既要打基礎,又要上臺階,努力增強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全院干警真抓實干,開拓創新,團結奮進,審判工作和其他各項工作有了新的進展,在“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中被市委授予先進單位,黨支部被旗委授予“先進基層黨組織”,申報區級精神文明單位通過驗收組初步驗收。

一、1—6月份工作完成情況

(一)進一步加強審判工作,努力創建安全穩定的莫力達瓦

按照上級法院提出的圍繞增強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這條主線,我院堅持“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全面開展審判工作。1-6月份,我院共受理各類訴訟案件1006件,審結762件,綜合結案率75.75%(其(請登陸政法秘書網)中受理刑事案件79件,結案71件,結案率89.87%;受理民事案件894件,結案672件,結案率75.17%;受理行政案件7件,審結1件,結案率14%;受理再審案件10件,審結3件,結案率30%);民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620件,占結案數的92.26%;調解結案517件,占結案數的76.93%。

——以維護社會穩定為重點,依法嚴懲刑事犯罪

充分發揮刑事懲處犯罪,維護社會穩定職能,1-6月份共受理各類刑事案件79件,比去年同期上升55%,審結71件,結案率89.87%,比去年同期提高16%,判處犯罪分子99人。

繼續貫徹“嚴打”方針,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對各類刑事犯罪活動始終保持高壓態勢,依法嚴懲各類侵害公民人身權利的案件,重點打擊過失致人死亡、強奸、搶劫、故意傷害等嚴重暴力犯罪,共審結此類案件24件;依法打擊各類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重點打擊放火、爆炸等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共審結此類案件16件;依法打擊各類侵害財產案件,重點打擊搶奪、盜竊等多發性案件,共審結此類案件31件,進一步維護社會治安。

繼續擴大簡易程序適用范圍,提高訴訟效率,對刑事案件案情簡單、罪行較輕、被告人認罪的案件,采用簡化審理方式快速審結,共審結此類案件47件,比去年同期提高了91.48%。

認真貫徹“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精神,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對不構成犯罪的2名被告人,公訴人撤回了訴訟。

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在嚴厲打擊犯罪的同時,除法律規定外,一律進行公開審理,有力地打擊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以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為基礎,依法調節民事和行政關系

充分發揮民事、行政審判保護、調節職能,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1-6月份共審結各類民事案件672件,比去年同期降低3%,結案率比去年同期提高2.3%。

加強與經濟發展關系密切案件的審理,審結借款、購銷合同、農業承包等商事案件211件,規范了市場行為,維護了市場經濟秩序,保護了合法競爭。

加強與群眾利益關系密切案件的審理,審結婚姻家庭、損害賠償、勞動爭議、土地糾紛等民事案件392件,依法保護公民人身和財產權利,妥善化解矛盾糾紛,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

加強與公民權利關系密切行政案件的審理,審結行政訴訟案件1件,保護了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支持和促進政府機關依法行政。

——以目標化管理制度為目標,強化審判監督職能

為全面提高審判質量,規范審判管理,解決審判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我院著重從強化審判監督,規范審判管理入手,全面發揮審監庭職能,負責全院目標化管理的日常工作。一是嚴把裁判文書關。對每個案件的裁判文書進行審驗,不合格的裁判文書及時提出指導性意見,不讓有問題的裁判文書走出法院;二是嚴把卷宗關。卷宗實行“日評查、月歸檔”制度,審監庭每天都對審結案件卷宗進行評查,并于每月10日前將上月合格卷宗進行歸檔;三是深入分析重審、改判案件。加強了對二審重審改判案件的分析和上報。1-6月份審結案件762件,上訴40件,重審、改判11件。

(二)進一步創新執行工作機制,全力破解執行工作難題

加強執行工作管理,強化執行工作力度,1-6月份共受理當事人申請執行的各類案件224件,執結123件,執結率49%,執行標的總額162萬多元,比去年同期提高37%。

——以開展“陽光工程”為突破口,創新執行工作機制

我院樹立了新的執行理念,采取法院職權主義與當事人主義相結合的原則,創新執行機制,實行陽光執行,推行執行工作“四公開”。

一是公開執行法官。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將執行法官的情況告知當事人,以嚴格執行回避制度,防止當事人因為對法官的不信任,產生不接受執行結果的情況發生。

二是公開告知執行風險。在立案時送達《申請執行人風險告知書》,明確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執行過程中讓當事人了解法院執行程序、執行辦法、執行進展情況。3個月案件仍未執結的,權利人有權了解案件未執結的原因,承辦人必須答復。

三是公開執行進程。定期向權利人通知進入執行程序后已經采取的措施和下一步擬進行的工作、采取的手段,以及權利人所承擔的相應義務、責任和窮盡執行手段后的后果,增加執行案件的透明度。

四是公開處置執行標的物。法院扣押物品公開接受監督,對于委托鑒定、評估、拍賣的,將評估結論通知雙方當事人,公開進行拍賣,杜絕隨意性處置,以保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自推行“陽光執行”以來,未發生一起因當事人對法院的執行措施不滿而產生的涉訴信訪事件。

——以審委會監督為保障,強化執行工作管理

建立協調統一的執行體系。審委會每月兩次集中聽取執行工作匯報,研究執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從程序到實體逐案幫助分析研究制定具體的執行措施,窮盡各種執行手段,使執行工作徹底在陽光下作業,強有力地促進了執行工作的開展,徹底解決了抽屜案、人情案和關系案的問題;完善執行監督,以強有力的監督制約機制規范執行工作,審委會,信訪領導小組及院長從不同角度實施監督,通過來信、來訪,集體聽取匯報,集體研究對具體案件限定合理的辦結日期,從而有效地制約了執行人員的“隨意性”。集體研究加大了執行力度,從而有力地支持執行員依法執行案件,遏制了執行中的違法違紀。對限期督辦,不能在合理期限內執結的,實行換員執行,被換員的人員要究其原因,記入檔案。今年以來共有5起案件進行換員執行,換員后5起案件都能在督辦期限內執結。

——以“滾動式”清理執行積案為重點,逐步改善執行積案問題

我院在積極執行新案的同時努力清理老案,對于2004年及以前執行中止案件、發放債權憑證案件及超期未執結案件登記造冊,逐案分析研究、商量對策,制定執行措施,落實責任,限期執結,跟蹤檢查落實情況。

針對當事人執行難度大、找不到被執行人、無執行能力等客觀情況,我院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加快辦案節奏:一是對幾經說服教育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義務的當事人,堅決采取查封、扣押、拍賣、變賣等各種強制性措施,必要時予以司法拘留;二是爭取多方支持,營造執行合力,進一步密切與轄區有關職能部門和基層組織的工作聯系,緩解自身“案多人少”的矛盾,動員申請人和基層組織積極配合尋找被執行人,提供財產線索,較好地促進了執行積案工作的順利進行;三是被執行人確實沒有履行能力的,能提供擔保限期履行的,提供擔保,符合中止、終結執行條件的,裁定中止、終結執行。

針對部分執行干警主觀方面“三怕”(怕得罪人、怕出問題、怕擔責任)的情況,進一步明確執行責任,采取“一個原則,兩個結合”的工作思路,即本著“清案責任落實到組、案件分片落實到人”的原則,“分案到人”與“聯手攻堅”有機結合,“正常執行”與“集中執行”有機結合。結合個案的特點,巧妙實施執行藝術,靈活運用強制措施。1-6月份共執結積案81件,從而為在源頭上消除“黑頭案”奠定堅實基礎,同時對減少當事人上訪投訴、維護社會穩定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三)進一步加強涉訴信訪工作,及時排查化解矛盾

——以完善信訪工作機制為措施,規范信訪工作管理

一是完善“大信訪”格局,我院在組織領導上下功夫,提出“人人都是接訪員”,要求每位工作人員,對訴訟當事人以及來訪人員做好訴訟指引工作,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對來訪人員提出的問題謹慎作好解答,對于在該院備案的上訪老戶做到人人心中有數,實現了全院聯動,統籌協調的“大信訪”格局。同時健全信訪形勢分析通報制度、信訪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和涉訴信訪案件協調制度。二是落實信訪案件責任追究制度。對沒有妥善處理信訪案件造成嚴重后果的,承辦人和主管領導要嚴肅追究責任。三是堅持文明受理和果斷處置相結合的原則,以誠信待人,以法理服人,以德廉感人,對合法上訪的依法受理,對無理上訪的加強疏導。四是要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確保依法、及時、果斷、有效處置各種突發事件。1-6月份接待來信來訪20件,及時處理20件,有效化解了社會矛盾。

——以矛盾排查為手段,加強息訴工作力度

我院定時組織召開信訪工作會議,對有信訪隱患的案件進行登記造冊,對在冊的案件進行摸底排查。1-6月份共排查出30件涉訴案件,息訴30件,息訴率100%。

在排查矛盾的過程中,進一步將審判責任與信訪責任相對接,誰承辦的案件引發了問題由誰負責。改變了以往法官只管審理案件,不注重社會效果的情況,結果官了民不了,案結事不了。現在每位法官都增強了事業心和責任感,不僅力爭把正在審理的案件辦成“鐵案”,而且都主動做好當事人的服判息訴工作,真正做到“官了民了,案了事了”。

(四)進一步開展教育活動,永葆共產黨員黨員先進性

我院自二月六日開展先進性教育活動,結合審判工作實際,以“一動員、二結合、三教育、四牢固”的方式和“十個一”活動,廣泛深入地開展形式多樣的活動,進一步豐富教育內容,不斷促進先進性教育活動的開展。

——以實踐活動為形式,促進教育活動的深入開展

廣泛開展“通學一遍教育讀本、重溫一次入黨誓詞、組織一個宣傳專版、講授一堂生動黨課、組織一次干部談話、總結一篇學習心得、走訪一次扶貧聯系點、召開一次征求意見會、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簽訂一份廉政責任狀”的“十個一”活動,力求以活動促進教育的開展,以活動促進學習的深入,以活動促進目標的實現。

在召開動員會的第二天,院領導和部分黨員即趕赴八個扶貧聯系點,了解群眾生產生活情況,走訪群眾三百余人次,并為困難群眾送去了米面等生活必須品;開辦“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專刊”,及時宣傳活動的開展及身邊黨員的先進事跡,發行專刊三十一期;組織干警學習先進性教育讀本,認真作好學習筆記,平均每人記錄筆記二本;三月四日組織全體黨員重溫入黨誓詞,進一步增強黨員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同時簽訂廉政責任狀三十六份,一級抓一級,層層抓管理,具體抓落實;三月二十四日召開征求意見會,邀請了人大、政協領導及社會各界代表座談,就開展教育活動和法院工作向他們征求意見和建議,針對提出的建議制定了整改措施,疏理意見和建議7條,制定整改措施6項,并及時將整改措施反饋給座談會的參加人員;干警總結學習心得平均每人兩篇,黨員撰寫黨性分析材料三篇。

——以黨員模范帶頭為方向,引導教育活動的積極開展

在教育活動中,黨員領導干部充分發揮表率作用,帶頭學、帶頭作、帶頭抓、帶頭解決問題。同時廣泛吸收群眾參與到教育活動中來,跟隨黨員共同參與、共同學習、共同提高,全院干警形成了共同學、具體學、經常學、深入學的學習氣氛。

我院還將教育活動與創建區級精神文明單位相結合,進一步規范精神文明檔案30冊。3月18日市精神文明辦來我院初步驗收工作情況,對我院的建設情況給予了高度評價。

(五)進一步落實司法為民宗旨,細化司法為民措施

我院牢牢把握司法為民思想,認真落實司法為民措施,扎扎實實為人民群眾辦實事,不斷增強司法公信力和親和力。

——以方便當事人訴訟為重點,加強巡回辦案

各基層法庭設立了巡回法庭,采取就地辦案、就地開庭等方式,做到了服務上門,同時利用筆記本電腦和遠程電子簽章制度,將法律文書當時送達給當事人,及時解決普通民事糾紛。1-6月份巡回辦案122件,比去年同期上升5.6%,占基層法庭案件數的30%,其中調解結案96件,占巡回辦案數的80%。

——以解決群眾實際困難為目的,加強司法救助

進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保障經濟確有困難的群眾打得起官司,對城鎮低保戶、農村五保戶、特困戶、孤寡老人和孤兒一律免收訴訟費。1-6月份,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減、免、緩交訴訟費3.8萬余元。特別是對進城務工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勞務糾紛案件提供司法救助,1-6月份司法救助民工13人,同時做到了快立案、快審理、快執行。

(六)進一步加強物質裝備建設,竭力改善基礎設施

——以強有力的組織領導為保障,加強物質裝備建設的領導

成立物質裝備領導小組,加強對物質裝備建設的領導,竭力改善法院物質裝備。

完成了兩個法庭建設之前的準備工作,通過與旗委、旗政府的溝通和協調,爭取到兩個基層法庭的建設用地和法院審判綜合樓的建設用地。

——以現代化建設為目的,不斷改善辦公環境。

以開展的“規范管理年”活動為契機,切實加強物質裝備信息化建設,全面提高司法管理能力。通過局域網建設,增進資源共享,提高法院信息傳遞速度,節約訴訟資源,方便群眾訴訟,而且通過電子化、網絡化等科技手段,為改革法院管理制度,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持。購買筆記本電腦13部,臺式電腦3臺,打印機2臺,使審委會成員人手一臺筆記本電腦,每個庭室至少一臺電腦,同時購置電子簽到機,通過指紋簽到進一步規范管理,逐步建立起以審判為中心,以科技支持為后盾的后勤保障服務體系,有效提高信息化管理在審判工作中的運用水平。

(七)進一步加強宣傳與調研工作,樹立審判公正高效的形象

進一步加強宣傳調研工作的力度。充分調動干警積極性,宣傳身邊的典型事跡、宣傳先進的工作方式,調研法院發展的困難、調研審判實踐的問題。開辦了莫旗人民法院網站,廣開宣傳渠道,提高聲譽,樹立形象。1-6月份在各類報刊發表宣傳調研文章114篇(其中人民法院報1篇、中國教師網1篇,內蒙古日報16篇、內蒙古法制日報11篇、北方新報1篇、內蒙古審判6篇、呼倫貝爾日報46篇、呼倫貝爾審判11篇、*報21篇),電視臺播報新聞18條,發表宣傳圖片18篇。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宣傳調研力度不夠

半年來,我院市級以上宣傳調研僅為110篇,其中主要為政工科完成,不能充分反映出我院的整體發展情況和先進典型人物的宣傳,尤其是各庭室和基層法庭在建設中先進經驗宣傳的不夠,需要各庭室、基層法庭及時將發生在身邊的典型宣傳出去,將遇到的難點、熱點問題認真進行調研。

(二)裁判文書撰寫水平不高

裁判文書的撰寫,在事實認定、證據認定的說理上不夠充分,不能充分表明說服力,需要進一步加強法官業務水平的提高。

(三)個別干警整體素質不高

少數人員素質不高,對工作缺乏創新精神,團結協作能力不強。個別環節干部工作思路不夠明確,管理能力差。

部分人員的業務水平還不能完全適應司法公正與高效的要求,面對不斷涌現新類型案件,案件審理難度日趨加大的新情況,有的法官缺乏大局意識,處理重大、復雜案件時,不能很好地做到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四)制度落實不到位

我院的各項規章制度逐步得到完善,但制度建設仍存在著落實不到位,管理不嚴格的問題,有制度無責任的現象還很嚴重,干警自覺履行制度的思想意識還不高。

三、下半年工作主要任務

按照年初我院總體工作思路及目標,圍繞解決法院工作面臨的重點、難點問題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進一步抓好管理,建好隊伍,強化職能,以“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為契機,努力踐行“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落實司法為民工作要求。

(一)圍繞法院工作的重點,繼續強化審判職能,加大司法力度,為構建安全穩定的莫力達瓦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繼續堅持嚴打“方針”,依法嚴懲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分子,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加強對下崗職工、進城務工人員、婦女、老人、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保護;繼續加大執行工作力度,努力解決執行難問題,及時實現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二)圍繞群眾反映、社會關注的熱點,進一步落實司法為民的具體措施,切實解決群眾“打官司難”問題。進一步牢固樹立司法為民的思想,進一步狠抓司法為民具體措施的落實,堅持依法辦案,秉公裁判,切實做好申訴立案和司法救助工作,解決群眾告狀難、申訴難的問題,從源頭上抓好司法為民;解決少數案件裁判不公、久拖不結、久拖不執的問題,在辦案質量和效率上落實司法為民切實加大紀檢監察工作力度,嚴明審判紀律,純潔法官隊伍,從隊伍形象上展示司法為民。

(三)圍繞法院管理中的難點,狠抓隊伍建設,全面強化法院的審判、隊伍和司法行政管理。全面加強法院的基礎建設工作,加強隊伍的政治建設、作風建設、廉政建設和業務建設。針對目前法院管理和隊伍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通過深化改革,制度創新,加強培訓,切實規范法官行為和法院工作,提高隊伍整體素質,改善法院的物質裝備和執法條件,使我院形象有明顯的改變。

(四)進一步強化“公正與效率”主題意識,不斷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圍繞開展“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進一步增強廣大法官的質量意識、效率意識,落實提高案件質量與效率的各項措施,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通過提高各類案件的審判質量和審判效率,提高司法公信力。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們一定要以“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為契機,全面落實司法為民要求,團結一致,恪盡職守,扎實工作,公正司法,在黨委的正確領導下,自覺接受人大及人民群眾的監督,爭取使我院的各項工作上新臺階、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