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局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要點

時間:2022-04-08 09: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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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局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要點

為加強畜牧系統的矛盾糾紛調處工作,根據《縣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2016年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意見的通知》(大調組發〔2016〕1號)要求,現結合我局實際提出2016年“大調解”工作要點。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成立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局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股、室、站、所負責人為成員,全面加強矛盾糾紛調解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辦公室,全面負責矛盾糾紛大調解的日常工作。各股、室、站、所負責人承擔各監管環節矛盾糾紛調處的工作責任,落實一崗多責。

二、源頭預防,預警排查

建立健全重大決策、重大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在作決策、上項目時要進行經濟效益與社會穩定風險的綜合評估,誰制造矛盾糾紛,誰負全部責任。注重源頭治理,充分聽取群眾意見,防止和減少因決策失誤引發矛盾糾紛,推動科學民主依法政策,著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

一是要落實排查制度。各站要實行每周一排查,局屬各單位各要每半月一排查,重大矛盾糾紛即查即報。排查的重點是矛盾糾紛多發的領域、行業和群體,對特定地點或特定領域傾向性的矛盾糾紛及時開展專項排查。在臨近重大活動、重要節慶日、社會敏感期,集中力量組織開展重點排查。依靠群防群治力量,發揮各方積極性,建立信息員隊伍,使排查工作制度化、長效化。通過工作例會、干部下訪、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群眾評議會、公布聯系電話、發放宣傳冊、設立矛盾糾紛排查提示欄等方式,暢通社情民意渠道,全面掌握本單位、本站及所屬轄區內養殖企業、養殖場戶等常見性、多發性糾紛,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涉及民生類、經濟社會發展類、歷史遺留類的矛盾糾紛,以及容易引發重大群體性事件或集體上訪的矛盾糾紛。

二是要進一步完善臺帳管理和報告制度。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要逐級認真登記造冊,建立臺帳,確定專人負責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信息報送工作。各站要把排查出來的所有矛盾糾紛按時報送局大調解領導小組辦公室,并實行“零報告”制度,局大調解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把需要局黨組協調解決或上級協調解決的矛盾糾紛報告局黨組和上級大調解部門,對重大矛盾糾紛的信息要及時報告。

三是要進一步完善受理分流、首問責任、掛牌督辦、領導干部包案制度。局大調解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本級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和各站上報需要協調化解的矛盾糾紛,要及時進行匯總、梳理。區分矛盾糾紛的類別和性質,明確辦理責任主體,提出調處建議,做好受理反饋,通過發出《調處矛盾糾紛交辦通知書》等形式,將調處的責任落實到具體具體單位和責任人。嚴格落實首問責任制,當事人首次找到調解工作窗口或矛盾糾紛調解一旦落實到某一責任主體,責任人或單位不得推諉敷衍、拒絕受理,要登記在案,及時了解情況,制訂工作方案,明確答復口徑,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妥善解決問題,并跟蹤到底。對重大矛盾糾紛和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重大問題實行掛牌督辦,落實責任領導、責任人、調處單位、調處方案和調處時限,依法調處,防止反復,一包到底。

四是要進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分析研判制度。各局大調解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信息溝通和綜合研判,切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刹扇≌匍_工作例會,情況通報會等方式,及時通報、交流受理的矛盾糾紛及調處工作情況,特別是檢查了解矛盾糾紛調處的跟蹤反饋情況,準確把握本地矛盾糾紛態勢,防止化解的矛盾糾紛出現反復,及時總結工作規律性,找出薄弱環節,研究提出從源頭上化解矛盾糾紛,防止新的矛盾糾紛產生的意見建議,提出不同階段的工作重點和對策意見,供局黨組研究決策。

三、完善機制,建強隊伍

一是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要由局大調解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協調進行調解工作。通過局大調解領導小組辦公室形成上下貫通,形成條塊結合的調處聯動工作格局。對矛盾糾紛做到統一受理、集中梳理、歸口管理、依法處理、限期辦理,落實登記、交辦、承辦、銷案各個銜接環節,進行檢查督辦和提出責任追究建議。

二是要進一步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調聯動的銜接機制。按照調解優先的原則,通過教育疏導,使群眾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愿達成協議,解決矛盾糾紛。對屬于行政管理職權的事項,人民調解組織要發揮工作優勢,及時參與疏導化解,各相關股、室、站、所積極主動介入調解工作,充分履行行政職能,做到優勢互補,形成合力。用人民調解方式未能解決的矛盾糾紛,引導通過行政復議、仲裁或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專業調解活動進行調解;對隨時有可能激化或造成嚴重后果的矛盾糾紛,應立即采取必要措施進行緩解或疏導,并及時向局黨組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三是要加大排查調處組織網絡和隊伍建設力度。各股、室、站、所要充分發揮每位干部職工的作用,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讓他們主動參與調解工作。通過舉辦培訓班等形式,加強調解隊伍的崗位培訓及日常管理,提高調解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

四、督查考評,逗硬獎懲

局大調解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大對各股、股、站所綜治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督查,加大責任書的執行力度,把構建大排查大調解工作體系作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的重要內容,加強檢查督導,嚴格落實責任獎懲,對矛盾糾紛排查及時,調處得力的要表彰獎勵;對各站股、室、站、所不重視,排查不深入,調處不力,或對排查發現的重大矛盾糾紛和問題隱瞞不報,在源頭上制造矛盾糾紛,推諉扯皮,導致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的予以通報批評、警示,直至綜治“一票否決”。實行重大群體性事件或矛盾糾紛責任倒查追究制度,深刻剖析并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