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經營管理工作意見

時間:2022-07-01 11: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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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經營管理工作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市農業農村工作會議精神,確保全面完成農經工作年度目標任務,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農業現代化工程建設的意見》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4年農業現代化目標任務及工作要點的通知》的精神,現就2014年農村經營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考核意見:

一、考核對象

各鎮農經站,市開發區社會事業局。

二、考核內容

重點考核統籌城鄉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民負擔管理和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實施、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和改革、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政策性農業保險、扶貧幫困、服務農民增收、農村調研信息、農經信訪等十項工作指標。

三、考核目標及分值

實現雙百分制考核,總分200分。

1、統籌城鄉發展(25分)。(1)配合鎮(區)完成統籌城鄉發展任務得8分,按市考核鎮(區)完成任務得分折算計分。(2)支持統籌城鄉發展試點村完成工作任務得8分,按市統一考核的兩個試點村得分平均分折算本項得分。(3)配合完成統籌城鄉發展項目建設用地涉及農民土地承包的各項工作任務,依法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得3分;因工作不力,不能完成相關工作的,每起扣1分;因工作失職,出現侵害農民合法權益的,每起扣1分。(4)開展統籌城鄉發展相關專題調研,積極破解土地、資金等制約因素得3分,市外公開發表調研文章每篇得1分,市內使用每篇得0.5分。(5)及時報送統籌城鄉發展工作情況和信息得3分,缺報一次扣1分,遲報一次扣0.5分。

2、農業產業化經營(40分)。(1)完成市下達的引進“三資”開發農業任務得6分,投資額增減按比例加減分。(2)完成市下達的興辦規模以上農業龍頭企業任務得8分,每超額完成1個加2分;引進世界500強企業、大型央企、國家級重點龍頭企業投資的項目和投資超億元的龍頭企業分別加4分;興辦食品加工企業加1分。(3)完成市下達的規模農業龍頭企業加工產值任務得7分,超額完成加工產值按比例加分。(4)完成市下達的新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和新增入社成員任務各得2分;超額完成新增入社成員數按比例加分。完成市下達的使用財務管理軟件的合作社任務數得4分,每增加1個加1分;完成市下達的新增市級以上“五好”示范社任務得2分,超額完成按比例加減分。(5)完成市下達的一村一品專業鎮建設任務得3分;完成市下達的一村一品專業村建設任務得3分,每超額完成一個專業村加0.5分。(6)完成市下達的新增年投資額100萬元以上農產品加工流通和規模種養大戶任務得3分。

3、農民負擔管理和一事一議獎補項目實施(25分)。(1)按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政策規定的標準、方法、程序進行籌集、使用和管理(15分)。農民負擔監督卡發放率低于95%或不使用省監制專用票據的扣6分。未按政策規定的標準、方法、程序籌資籌勞的扣4分;違反政策攤派收費的扣5分。(2)按照市項目建設相關制度和有關要求實施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10分)。經村民議事,項目公示,群眾滿意得4分;在規定時間內完工并驗收合格得4分;檔案資料收集整理完善、落實管護責任得2分。

4、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和改革(25分)。(1)積極推進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完成市下達農地股份合作社組建任務并依法登記得3分。(2)積極培植家庭農場并依法登記,完成市下達任務得6分,按市考核任務完成情況折算本項得分。(3)大力鼓勵、扶持和引導土地有序流轉,完成市下達新增土地流轉任務得3分。按市考核任務完成情況折算本項得分。(4)完成市下達新增適度規模經營面積任務得3分,按市考核任務完成情況折算本項得分。(5)土地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臺賬、流轉合同等承包管理檔案建立健全得3分,承包管理檔案未建立健全的扣0.5分,土地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報表不按時報送,一次扣0.5分,報表數據不到村或數據不完整,一次扣0.5分。(6)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任務得7分,未按時完成根據情況按比例扣分。全鎮完成試點任務加5分。(7)土地承包信訪實現扣分,因處理不力,造成土地承包糾紛到市上訪的每件扣1分,到市級以上越級上訪的每件扣2分,造成重大信訪的扣4分,轉辦交辦信訪件在規定時間內未查處結案的每件扣2分。

5、村級集體經濟發展(40分)。(1)指導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全面消除5萬元以下的村、15萬元以上的村數新增40%,得10分。(2)村級實質性債務比年初凈下降40%,消除債務20萬元的村,得25分。(3)加強村集體財務收支計劃管理,當年收支結余的村數占70%,得5分。

6、政策性農業保險(10分)。按照專項百分考核得分折算,考核內容包括組織推進、參保率、查勘理賠、賠付率、基礎管理等五個方面,具體考核辦法按照市農業保險工作考核細則執行。

7、扶貧幫困工程(25分)。(1)完成低收入農戶重新公示,幫扶聯系卡發放、更新,低收入農戶登記表更新,扶貧檔案資料建立等扶貧開發各項基礎工作得5分;(2)上報各類幫扶信息、按時保質上報各類報表、工作總結得5分;(3)數據庫數據及時更新,及時保質完成年終低收入農戶脫貧調查、電腦錄入、數據上報得10分;(4)完成市下達的扶貧幫困任務得5分。

8、服務農民增收(5分)。(1)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建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得0.5分。(2)有年度農民增收推進計劃或工作意見得0.5分。(3)農林牧漁增加值完成市下達任務得0.5分,按市考核任務完成情況折算計分。(4)農戶參加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比重達90%以上得0.5分,按市考核任務完成情況折算計分。(5)村級收入比上年增長15%以上得0.5分,按市考核任務完成情況折算計分。(6)低收入農戶家庭人均純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3個百分點得0.5分,按市考核任務完成情況折算計分。(7)建好農民收入臺賬,做好農民收入調查和統計匯總工作得1分。(8)完成市下達農民人均純收入任務得1分,按市考核任務完成情況折算計分。

9、農村調研信息工作(5分)。及時做好信息報送工作,各鎮(區)每月上報市辦信息3條以上;切實做好調查研究工作,各鎮(區)每年完成2篇以上有份量的調研文章,并力爭在省、市以上刊物上發表,具體考核辦法按東委農[2012]20號文件執行。

積極做好涉及農村政策等農民信訪工作,確保不發生集訪和越級上訪。對發生赴市集訪和越級上訪的酌情扣分。

四、考核辦法

考核采取分塊的辦法進行,年終由各相關科室根據各鎮(區)工作實績對照標準打分,其結果作為農經綜合服務明星鎮考核依據,對完成年度工作任務較好的鎮農經站,給予表彰獎勵。

各鎮(區)要嚴格對照工作目標和考核辦法,分解落實任務,明確工作責任,強化工作措施,扎實推進,努力完成和超額完成各項目標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