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雙責”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意見

時間:2022-03-31 10: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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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崗雙責”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意見

為加強安全監管,嚴格安全責任,促進全鎮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現根據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在全鎮推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安全生產責任制,提出意見如下: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1、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安全生產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關系改革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高度重視和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工作,是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必然要求,是實現、維護、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實現全鎮社會穩定、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基本保證。因此,我們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關注安全、關愛生命,充分認識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堅持不懈地把安全工作抓細抓實抓好。

2、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近年來,我鎮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部署,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目標責任,落實政策措施,強化監督管理,安全生產形勢總體平穩。但是目前我鎮安全生產的基礎還比較薄弱,少數企業、單位隱患較為嚴重,整改不及時,工作中仍然存在著責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實等問題。因此,必須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實施嚴格的安全生產監管,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綜合運用法律、經濟、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扎實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為我鎮經濟建設又好又快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的環境。

二、強化責任,全面推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

1、各村(居)、各單位要建立健全班子成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推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各村(居)、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地區(轄區)、本單位、本部門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必須親自抓、負總責,定期組織檢查、督查,分析情況,制訂整改措施,加大安全投入,切實解決好工作中的重點和難點;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承擔具體責任,負責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指導協調本單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整改,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分管其它工作的負責人,對其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責任,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抓好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2、明確“一崗雙責”制。各村(居)、各有關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明確班子成員安全生產工作職責,配合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相關行業和轄區的安全生產工作依法實施監督管理,督促和指導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工作,堅持關口前移、重心下移,注重事故隱患,把監管的重點放在監督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和措施的落實上,及時解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采取監管措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夯實基礎,著力強化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1、強化生產經營企業領導的安全生產責任。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是各項安全生產工作措施的最終落腳點。依照兩個清單的要求,因此,必須進一步強化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地位,進一步明確企業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企業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負直接領導責任,其它負責人對各自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2、強化企業的安全主體責任。企業及其負責人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制定完善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機制,加強重大危險源和職業危害監控,并層層落實到車間、班組、崗位和每一位從業人員;加大安全生產的投入,積極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把安全生產納入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不得以任何形式與從業人員訂立非法協議,以免除或減輕其對從業人員因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企業必須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產保障水平。

四、落實責任,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

1、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強化行政負責人、企業法定代表人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年度管理考核工作體系,嚴格執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把安全生產作為各級領導干部政績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納入年度管理考核。村(居)、企業、單位安全生產和安全監管年度考核考評不滿90分(含90分)的不列入全鎮“三個文明”建設的評優評獎。同時根據情節適當扣除年度工資和獎金作為處罰。

2、嚴格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各村(居)、企業、部門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行政問責制,實行“誰主管、誰負責”。嚴格安全生產檢查報告制度,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本著“誰的隱患,誰整改”的原則,把整治事故隱患工作落到實處,對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單位將依法追究行政負責人或企業法人的領導責任。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實行月報制,無隱患實行“零上報”制度,嚴禁不報。對安全生產監管不力、生產秩序混亂、違規操作等因素造成事故的將按照國務院頒布的《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和“四不放過”原則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