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養老保險總結與土地被征用農民

時間:2022-03-05 1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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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養老保險總結與土地被征用農民

社會養老保險總結

南京市六合區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政策問答

1、為什么要建立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答:2000年以來,我區對被征地農民實行的是一次性貨幣化安置的政策,由于沒有從根本上解決被征地農民生活、就業、保障問題,被征地農民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種地無田、上班無門、生活無著落的問題,引起政府和社會的重視。為進一步加強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的管理,規范征地補償行為,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六合區人民政府制定了《南京市六合區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試行辦法》,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準,于2005年月日起試行。

本行政區域內被征地農民按照《南京市六合區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寧六發[2005]號),符合基本生活保障條件的第二年齡段人員可選擇參加基本生活保障,也可選擇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第三、四年齡段人員,必須參加六合區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

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是區委、區政府認真貫徹落實“三個代表”和“執政為民”重要思想的具體表現,是維護農民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的重要舉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創新發展,為實現社會的長治久安、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做出的重要制度保障。

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為被征地農民建立起長期可靠的生活保障機制。一方面,中老年農民能按月領取一定的生活補助費,到養老年齡時,可按月享受基本生活保障金,從根本上解決了這部分人的后顧之憂。另一方面,中青年農民,不但能享受一定時間的生活補助費,還從政策上明確可享受城市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培訓的優惠政策,如免費就業培訓、免費職業介紹、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稅費減免等。同時,中青年農民還可以根據自身就業狀況,按照城鎮靈活就業人員辦法、用基本生活保障費繳納城鎮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費,提高自身的保障層次和水平。

2、哪些人員應參加基本生活保障?

答:以省征地書面批復時間為基準時點,將被征地農民劃分為四個年齡段,16周歲以下人員,為第一年齡段;女性滿16周歲不滿45周歲,男性滿16周歲不滿50周歲,為第二年齡段;女性滿45周歲不滿55周歲,男性滿50周歲不滿60周歲,為第三年齡段;女性滿55周歲、男性滿60周歲及其以上人員,為第四年齡段。第二、三、四年齡段的人員實行基本生活保障。

3、基本生活保障為什么要個人繳費?

答:社會保障是政府實行的,協調安排社會成員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防范生活風險的一種制度。社會保險的基本原則之一就是權利與義務對等,只有當個人履行繳費義務后,方可享受社會提供的保險待遇。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是由政府和個人共同出資建立的,個人繳費僅是一部分,在享受待遇上,個人繳納的錢用完后,從統籌基金中支付,同時政府承擔最終責任。個人繳費是有限的,待遇是長期可靠保證的。

4、基本生活保障繳費標準分幾個檔次?待遇如何?怎么樣選擇?

答:第二、三年齡段人員設立四個繳費檔次,第四年齡段人員設立兩個繳費檔次,選擇標準和保障待遇如下:

年齡段

繳費檔次

繳費金額(元)

保障金(元/月)

第二、三年齡段

一檔

37600

240

二檔

40600

280

三檔

44600

320

四檔

48600

360

第四年齡段

一檔

37600

240

二檔

42600

260

被征地農民在70%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總額內自行選擇其中一檔一次性繳納,女性年滿55周歲、男性年滿60周歲時享受相應的保障待遇。

5、被征農民生活基本保障基金如何組成?

答:由個人賬戶和社會統籌組成。70%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費按個人選擇的基本生活保障繳費金額記入個人賬戶;政府出資部分和其他可用于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的資金進入社會統籌賬戶。個人賬戶和社會統籌賬戶資金的利息及其他增值收入記入各自賬戶。

6、哪些人員可以享受生活補助費?

答:參加基本生活保障的第二年齡段人員,未就業時可按月領取不超過2年的生活補助費,每人每月160元;參加基本生活保障的第三年齡段人員,可按月領取不超過10年的生活補助費,每人每月140元。

7、基本生活保障待遇何時享受?如何發放?

答: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從被征地農業人員名單公示結束當月起算,從領取基本生活保障證次月起按月享受。參保人員每月10日起,憑銀行存折和有效證件到指定銀行就近網點領取保障待遇。存折是信用支付工具,也是保障待遇的發放專用賬戶。不得隨意更換、銷戶。

8、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標準有無調整機制?

答: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標準將根據南京市相關精神,同時依據全區經濟發展水平適時調整。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會同財政局、國土資源局等有關部門提出調整方案,報區政府,并經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9、基本生活保障與保險公司壽險有什么區別?

答: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是政府行為,是一項新的社會保障制度,不但免征一切稅費,政府還在政策、資金等方面給予扶持和投入,目的是維護被征地農民的根本利益。保險公司開展壽險是商業行為,目的是實現公司盈利,壽險支付的待遇是扣除管理費用、應得利潤后,根據繳費額、繳費年限、壽命年限進行分攤支付,且支付標準始終不變。所以,商業保險的保障程度無法和社會保障相比,通常作為社會保障的一種補充。

10、第二、三年齡段人員自謀職業或參加工作期間如何用個人賬戶資金繳納社會保險費?

答:納入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的第二、三年齡段人員,在自謀職業或參加工作期間,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有困難的,由本人到區城保經辦機構辦理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手續,確定繳費標準和繳費期限;到區農保經辦機構填寫《個人賬戶資金轉繳申請表》。經審核后,由區農保經辦機構通過銀行劃撥的方式按月轉繳。

11、第二年齡段人員如何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答:第二年齡段人員選擇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其最低繳費標準不得低于測算到本人的土地補償費標準,其剩余資金可一次性退還給本人,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后,按農村養老保險的有關政策享受養老金待遇。

12、哪幾種情況可以辦理一次性結算和退保?

答:(1)第二、三年齡段人員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的,其個人賬戶的本息余額,可辦理一次性結算支付,并終止基本生活保障關系。

(2)參加基本生活保障人員死亡的,其個人賬戶本息余額,由其法定繼續人或指定受益人憑相關證件到經辦機構辦理繼承及退保手續。

(3)參加基本生活保障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也可辦理退保,一次性領取基本生活保障個人賬戶剩余資金。

一是參保人出國定居或戶口遷出本市區域;

二是參保人接受全日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的共同天地制高等院校教育時,遇到學費困難的;

三是參保人經二級以上醫院診斷患有心肌梗塞、腦中風、尿毒癥、高位癱瘓、暴發性重癥肝炎、嚴重燒傷(達到第三度)、肝、腎等重大器官移植、主動脈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癌癥等重大疾病導致身體重大傷害的,且自發現病情之日起一年內累計支付醫藥費超過2萬元以上。

13、參加基本生活保障后能否申請城鎮最低生活保障?

答:參加基本生活保障人員其家庭符合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可按規定向民政部門申請有關待遇。

14、被征地農民就業和培訓有什么政策措施?

答:參加基本生活保障的適齡勞動力按照市場就業的原則,納入城鎮就業管理服務范圍。勞動保障部門將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被征地農民進行就業前的職業技能培訓,提高他們的職業技能和就業能力,提供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就業服務。

15、參加基本生活保障人員如何領取《就業登記證》?《就業登記證》有何作用?

答:《就業登記證》是記載持證人就業與失業狀況、參加并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享受就業服務與就業扶持的有效證件。

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的共同天地

基本生活保障人員攜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征地補償協議、免冠照片等,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鎮勞動和社會保障所進行失業登記,如實報告當前失業狀況或就業去向,領取《就業登記證》。發證機構在證上做登記記錄,在持證人照片處加蓋區勞動就業管理中心鋼印生效。

16、勞動保障部門為基本生活保障人員提供哪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