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科室所精神文明建設目標任務及考核評分標準

時間:2022-03-06 04: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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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科室所精神文明建設目標任務及考核評分標準

水利局2006年科室精神文明建設目標任務

考核評分標準

一、加強政治學習,努力提高思想素質(30分)

1、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時傳達、貫徹上級和局黨政的文件和會議精神(5分)。傳達中出現偏差,不符合上級和黨委要求的不得分;少一次扣0.5分;不及時的,每次扣0.2分。

2、積極參加局黨政組織舉辦的各類政治學習、短期培訓班和會議,積極完成創建學習型單位的各項工作(5分)。無故缺席每人次扣0.5分,遲到每人次扣0.1分,在創建學習型單位工作中,沒有完成規定任務的,一次扣0.2分,。

3、堅持定期政治學習制度(5分)。各支部堅持每月定期組織職工政治學習,科室每季度不少于3次,少一次扣0.2分;無記錄、考勤扣0.5分。

4、按黨委和支部要求,寫出心得體會和宣傳稿件,及時匯報學習動態(5分)。每少寫一篇扣0.2分;未按要求、不按時完成宣傳稿件和匯報材料的每次扣0.1分。

5、深入學習宣傳貫徹十六大精神,深入開展道德建設和“愛局如家”活動(5分)。對職工進行形勢任務教育,開展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理想和艱苦創業精神教育,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建設,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根據局黨委要求和部署,結合實際,繼續深入開展“愛局如家”教育活動,做到形式多樣、內容豐富、效果明顯。未組織開展學習、教育活動不得分,走過場、無效果扣0.5分,出現違背職業道德的事件每次扣0.5分。

6、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確保水利管理體制改革的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確保職工隊伍穩定(5分)。出現職工隊伍不穩定現象且處理不當者,每次扣1分;不力所能及的為職工辦實事好事的,扣0.5分,在單位的各項改革中發生不穩定的人和事的,1次扣1~5分。

二、加強科教文化建設,努力提高職工科學文化素質(10分)

1、積極組織職工學習現代科技知識,辦好職工讀書室(以三所、機關為單位),努力提高職工的科學文化素質(4分)。

2、積極組織職工參加上級和局舉辦的各類業務培訓(3分)。各科室所要根據全局的統一安排,參加全局的統一培訓,并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各單位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培訓。未開展培訓的扣0.5分,未按管理局要求派人參加培訓的,每人次扣0.2分。

3、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活動(3分),重大節日要組織開展群眾性文體活動(以三所、機關為單位),要積極組織職工參加局舉辦的各種文體活動,重大節日不舉辦活動的,每次扣0.2分,不參加局組織的文體活動的,每次扣0.2分。

三、改進工作作風,扎實工作,熱情服務(20分)

1、努力改進工作作風,認真為基層、為灌區服務(4分)。對來訪辦事人員不文明、不禮貌,態度生硬的每次扣0.2分。

2、改進工作作風,做到細致、深入、務實(2分)。工作作風飄浮、不深不細,搞花架子,弄虛作假的每次扣1分。

3、遵守職業道德(4分)。凡發生利用工作職務方便搞吃、拿、卡、要行為的每人次扣1分。

4、工作認真負責、勤政、高效(2分)。凡出現辦事推諉、拖拉、工作質量差的每件次扣0.5分。

5、充分發揮黨員、干部的表率作用(4分)。科室所領導、黨員不起帶頭作用,群眾意見大的每人次扣0.2分。

6、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遵紀守法,抓好安全生產(4分)。凡出現違法亂紀行為每人次扣1分,有職工曠工每人次扣1分,上班時間打牌(工作活動除外)每人次扣0.5分。上班時間無故脫崗的每人次扣0.2分。科室未按要求報考勤表每次扣0.1分,三所不按時報送所領導出勤(次月5日前)每人次扣0.1分,上班時間聚眾閑談,玩游戲,高聲喧鬧,影響他人工作的每人次扣0.2分。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每次扣1分。發生重大責任事故,一票否決,并按相關規定處理。

四、講文明、樹新風(20分)

1、堅持學英模,樹新風,使用文明用語,塑單位良好形象(3分)。有不文明言行的,每人次扣0.1分。

2、積極組織職工參加公益活動,熱心愛心捐款捐物(2分)。捐款職工的比例要達到本單位職工的98%。凡未組織好捐款、未達要求的,每次扣0.1分。

3、計劃生育率,獨生子女率,晚婚晚育率達100%(4分)。違反計劃生育的,本條不得分并按相關規定處理。

4、做好保持省級衛生先進單位的各項工作,保持環境綠化、美化、凈化(4分)。工作、生活環境臟、亂、差的每發現1次1處扣0.2分,未按要求、按時間報送衛生先進單位資料的,每次扣0.1分,未按要求整理衛生先進單位檔案資料的,扣0.1-0.5分。

5、認真開展“五五”普法工作(2分)。按“五五”普法考核評分標準進行考核評分。

6、樹立和倡導文明風尚,團結互助,愛護公物(5分)。凡出現打人吵架、罵人事件的每人次扣1分;有公物被盜、遺失事件每次扣0.2分;有意損壞公物的,每次扣0.5分;隨地吐痰,亂扔臟物的,每人次扣0.1分。

五、加強組織領導,爭創省級最佳文明單位(20分)

1、加強領導班子建設,深入開展“四好”活動(5分)。(機關中干積極參加支部牽頭開展的“四好”活動),未開展不得分,未按時開展(每年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0.2分;無故不參加“四好”活動會議的每人次扣0.1分;班子內出現不堅持民主集中制,不團結的,工作推諉的事件,每次扣1分;有不廉潔行為,每次扣1分;未開展黨內廉政教育的扣1分;嚴重違紀的,不得分,一票否決。

2、創建工作年初有計劃并及時上報,年中有檢查,年終有總結(12月25日前報,以三所、機關支部為單位)(5分)。并按局黨委的要求,及時報送各種資料。未及時,不按要求報,每次扣0.1分。

3、三個管理所創建資料規范、齊全、及時歸檔成冊(5分)。根據完成情況考核,完成不好扣0.1-0.5分,沒有歸檔的扣1分。

4、積極組織全體職工參加創建活動,不斷強化創建意識(3分)。

5、堅持“貴在堅持,注重實效”的原則,不斷改善單位面貌,加強硬件建設(以三管理所為單位)(2分)。

六、七個否決條件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視其程度可黃牌警告,限期整改或定為精神文明建設不合格。

1、班子不團結,班子成員有嚴重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

2、工作嚴重失職,管理水平明顯下降的;

3、發生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造成嚴重損失或嚴重人身傷害的;

4、單位職工違法發生治安案件,影響惡劣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出現計劃外生育的;

6、工作中弄虛作假,不認真執行上級和局的各項決定,情節嚴重的;

7、發生其他重大問題,造成嚴重損失和影響惡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