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技能再就業計劃
時間:2022-03-17 08: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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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和做好就業再就業工作的要求,強化下崗失業人員技能培訓,以培訓促進再就業,決定在"*"期間,面向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實施城鎮技能再就業計劃。
一、指導思想
(一)圍繞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再就業和穩定就業需要,通過開展針對性、實用性強的職業技能培訓,提高下崗失業人員轉業轉崗所需技能水平,并提供相應的技能鑒定和技能崗位對接服務,以增強勞動者技能來促進他們更多更好地實現再就業。
二、目標任務
(二)20*至2010年5年內,對2000萬(每年400萬)下崗失業人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培訓合格率達到90%,培訓后再就業率達到60%。同時,在全國300個城市普遍建立相應機制,實現再就業培訓與技能鑒定的緊密銜接,提高技能崗位對接服務成效。
三、主要內容
(三)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提高職業技能水平。要結合勞動力市場需求,進一步密切與用人單位的溝通和聯系,大力開展訂單培訓和定向培訓,使培訓與就業緊密結合。要根據國家職業標準和用人單位崗位規范要求,強化職業技能實訓,突出操作訓練,提高下崗失業人員的崗位適應能力和職業技能水平。要結合本地實際,開發和選定適合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的技能培訓項目。要根據下崗失業人員特點和需求,采取日夜校、長短班、送教上門以及遠程培訓等多種靈活的方式和手段,方便其就地就近參加培訓。
(四)實施職業技能鑒定,提供技能水平認證服務。對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并有鑒定要求的下崗失業人員,各級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要主動提供鑒定服務,對其職業能力進行客觀評價;對鑒定合格的,按規定發放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同時,要結合生產服務崗位需求和下崗失業人員特點,開展專項職業能力考核工作。
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通過初次技能鑒定、生活確有困難的,要落實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政策。
(五)做好就業服務,促進技能崗位對接。公共職業介紹機構要積極幫助前來求職的下崗失業人員參加培訓提高技能,通過多種方式,公告定點培訓機構和培訓項目信息。要廣泛開展職業指導,幫助下崗失業人員根據市場需求和自身特點,選擇合適的培訓項目參加培訓。繼續實施"技能崗位對接行動",面向下崗失業人員開展專項就業服務活動,加強就業信息、職業介紹、勞動保障事務、社會保險服務等工作,改進服務方式,切實幫助下崗失業人員盡快實現再就業。
四、保障措施
(六)加大工作力度,明確目標任務。各地要進一步提高對再就業培訓工作的重視程度,制定專項工作計劃,落實目標任務,逐步建立培訓、鑒定和就業服務有機結合,促進下崗失業人員技能再就業的長效機制。要將再就業培訓工作納入目標管理,實行業績考核,定期進行督促檢查。要加強與政府有關部門的溝通與合作,共同推動工作。
(七)廣泛發動社會,建立健全社會化的再就業培訓網絡。動員社會各方面,包括工會、共青團、婦聯以及其他社會組織舉辦的教育培訓機構積極承擔再就業培訓任務。按照"條件公開、平等競爭、合理布局、擇優認定、社會公示和公布"原則,確定一批社會信譽佳、專業特色強、培訓質量高、就業效果好的教育培訓機構作為實施再就業培訓的定點機構。引導定點機構根據市場需求調整專業設置和課程內容,實現技能培訓與市場需求的有效銜接。有條件的地區可建設公共實訓基地,面向社會開展技能操作訓練和技能鑒定服務。
(八)完善補貼辦法,健全培訓效果評價機制。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各級財政促進再就業資金中落實培訓和鑒定補貼經費,根據培訓和鑒定的實際成本,合理確定補貼標準,對符合條件的人員給予相應的培訓和鑒定補貼。進一步完善經費補貼與培訓質量和促進就業效果掛鉤的機制和辦法。要根據培訓合格率、職業資格證書取得率、就業率以及培訓計劃落實情況等對定點機構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和業績考核。
(九)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雜志、圖書圖畫等多種新聞媒體和介質,廣泛宣傳各級政府制定的培訓就業政策,宣傳提高職業技能對促進就業的重要性,宣傳培訓工作成效顯著的教育培訓機構的經驗做法,宣傳下崗失業人員參加培訓后成功實現再就業的典型事例,引導更多勞動者參加培訓,提高技能,實現技能再就業。
能力促創業計劃
為落實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和做好就業再就業工作的要求,推動創業培訓,以創業促就業,決定在"*"期間實施能力促創業計劃。
一、指導思想
(一)圍繞國家發展中小企業促進就業和鼓勵勞動者自主創業、自謀職業的需要,廣泛發動社會,面向下崗失業人員、青年學生、進城務工的農村勞動者以及社會其他群體開展創業培訓,增強其創業能力和經營能力。同時,通過提供政策、資金、技術;信息等創業服務,為勞動者成功開業和帶動就業創造更好的環境。
二、目標任務
(二)20*至2010年5年內,要對200萬(每年40萬)城鄉勞動者開展創業培訓,力爭培訓結束后3個月內開業成功率達到30%以上,半年內開業成功率達到50%,并實現1人創業平均帶動至少3人就業的倍增效應。成功開業的企業中,穩定經營一年以上的比率達到80%。在全國300個城市普遍建立社會化、開放式創業服務體系,實現開業指導、項目開發、融資服務、創業孵化、跟蹤扶持等"一條龍"服務。
三、主要內容
(三)實施創業培訓,提升勞動者的創業意識和創業的基本能力。要組織具有資質的教育培訓機構,針對勞動者自身特點和創業不同階段的需要,開展多種形式的創業培訓。推廣"創辦和改善你的企業(SIYB)"等行之有效的培訓模式。對于有創業意愿但尚未創業的人員,重點開展創業意識教育和創業基本知識培訓,幫助他們創新觀念,明確創業目標,掌握創業必備的專業知識,提高創業的基本能力。對于已開辦企業的人員,重點開展企業管理方面的專業培訓,提升其經營管理能力。要廣泛采用案例剖析、角色扮演、互動教學、創業者現身說法等方式,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靈活性。要積極利用現代培訓技術,開發適用于遠程教學的多媒體教學課件,豐富培訓的內容和手段。
(四)提供開業指導,幫助創業者掌握基本的開業技巧。要聘請一批有創業經驗的企業家、經營管理專家以及政府政策部門人員組建創業專家隊伍,為創業者提供指導和服務,使其掌握基本的開業技巧,并能運用經營策略和國家有關政策。要通過多種渠道,收集和開發一批投資少、見效快、市場發展前景好的創業項目,建立項目資源庫,及時向創,業者推薦,指導其制定科學、適用的開業方案,幫助其成功開業。
(五)搞好創業孵化,提高創業者的實際操作能力。要爭取政府有關部門支持,依托當地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或利用部分關閉破產企業的閑置廠房,建設一批相對集中的創業市場或孵化基地,為缺乏創業經驗和經營場地的創業者提供一段時期的孵化,幫助其在場(基地)內完成創業見習,豐富創業體驗,提高實際操作能力,為參與市場競爭,做強做穩做大企業奠定基礎。
(六)開展融資服務,提高創業者的誠信意識和資金運作能力。要抓緊落實國家有關小額擔保貸款的政策,為符合條件的人員及時發放貸款。同時,多渠道籌集資金,為創業者提供多種形式的融資服務。要結合信用社區建設,加強對貸款申請人的誠信教育,跟蹤了解資金使用狀況。逐步建立創業者誠信檔案,提高其誠實守信、按期還貸意識。
(七)加強跟蹤扶持,提高創業者的經營能力。要跟蹤了解其所辦企業運營和發展狀況,針對經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提供有針對性的咨詢和指導,幫助其不斷提高經營能力,改善經營狀況。要建立創業指導中?協會),加強創業交流,溝通創業信息,開展結對互助活動,實現共同發展。
四、保障措施
(八)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目標任務。各地要進一步加大創業培訓和創業服務工作力度,切實將其作為促進就業再就業的重要內容,統籌規劃,并從各級財政促進就業再就業資金中落實創業培訓所需經費。要結合地區實際,分解落實目標任務,強化目標考核和質量監控,以培訓合格率、企業開辦率、穩定經營率以及帶動就業率等為重點,建立健全科學的創業培訓績效考評體系。國家創業示范城市和SIYB培訓重點聯系城市要率先在提高培訓質量、擴大培訓規模、樹立培訓品牌、實現能力促創業、創業促就業上做出成績。
(九)密切部門合作,落實扶持政策。要密切與財政、工商、稅務、銀行、經貿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部門的合作,加強與企業界和中小企業服務機構的溝通與聯系,共同搭建面向創業者提供服務的公共平臺,使符合條件的人員及時享受到國家和地方政府出臺的培訓補貼、小額擔保貸款、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不斷改善和優化創業環境。
(十)抓好隊伍建設,確保培訓質量。要加強創業培訓教師隊伍建設,逐步形成一支專業化的教師隊伍。開展SIYB培訓的地區,承擔培訓任務的教師必須取得勞動保障部和國際勞工組織共同頒發的教師資格證書。要加強創業培訓管理人員隊伍建設,選派業務能力強的人員負責這項工作,并通過舉辦專業培訓、業務考察交流等活動,不斷提高其組織管理能力。
(十一)樹立創業典型,引導全民創業。要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雜志、互聯網絡,以及舉辦創業大賽、創業論壇、創業成果展示活動、編輯創業明星事跡集錦等多種方式,大力宣傳各級政府鼓勵勞動者創業和就業的政策措施,宣傳在創業培訓和創業服務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培訓機構和社會中介組織的經驗,宣傳自強自立、奮發圖強、成功創業的典型事跡,樹立一批在社會上起導向作用的創業標兵,引導和帶動更多勞動者走自主創業、能力創業道路,逐步在全社會形成鼓勵創業、支持創業、全民創業的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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