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管理工作總結與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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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管理工作總結與要點

一、2011年工作總結

2011年,國土資源工作緊緊圍繞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各項宏觀調控政策,堅持保護資源、保障發展、依法行政、高效服務,圓滿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

(一)明確責任制度,不斷提高耕地保護水平。制定了《縣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明確了各縣(市)區政府對本行政區域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的法定責任。開展了耕地和基本農田核查工作,加大了對基本農田的綜合整治力度。完成占補平衡184個批次,補充耕地36198畝。加強了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申報、施工和監管,全市建設完成國家、省、市、縣四級投資項目83個,開發整理復墾土地8.1萬畝,新增耕地3.4萬畝,超額完成省里下達的任務指標。

(二)加強土地調控,積極保障經濟社會發展。按照國家加強土地調控的要求和“區別對待、有保有壓”的原則,在用地預審環節嚴把產業政策、規劃計劃、節約集約、補償安置、占補平衡“五個關口”。2011年全市共上報建設用地審批142個批次,304個建設項目,辦理農用地轉用30500畝,有力地保障了各類重點工程和重點項目建設。征地過程中,嚴格落實征地補償安置政策,維護了被征地群眾的根本利益。組織完成了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制訂工作,為完善征地補償制度奠定了基礎。章丘市農村建設用地減少與城鎮建設用地增加等量置換工作已開工建設,通過整合村居可周轉建設用地面積2390畝;歷城、平陰、濟陽三地的等量置換工作也已上報國土資源部審批,共申請掛鉤周轉指標5640畝。完成了10個開發園區落實四至范圍工作,園區土地總體上達到了“產業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約”的要求。

(三)創新工作思路,土地市場運作取得新的突破。全面落實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全市實現政府土地純收益43億元,其中市本級完成30.2億元。為加速推進舊城改造,研究制定了新的土地市場運作流程和辦法,加大了現狀用地招拍掛出讓力度,市本級共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土地5634畝,實現政府土地純收益24.8億元。圍繞服務城市建設和社會發展,市區內完成各類土地收購384宗,收購土地面積3000畝,有力地保障了泉城廣場北側、小清河、北園大街等重點片區改造和104國道、103省道等重點工程建設以及26家國有企業改革改制的順利開展。按照集約高效的原則,全市盤活存量土地1萬畝,提高了土地經濟效益,優化了用地結構布局。開展了農村集體土地管理制度建設,為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奠定了初步基礎。

(四)開展礦業秩序整頓,地質礦產管理更加規范有序。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集中力量開展了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在剎風治亂、整合治散、探索治本三個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得到了國家和省檢查組的充分肯定。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原則,推進了礦產資源整合工作,章丘市煤炭資源整合被列為全省資源整合的典范。開展了煤炭資源回采率專項檢查工作,并順利通過了省國土資源廳驗收。嚴格落實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收繳采礦權價款1202萬元,征收礦產資源補償費2056萬元,征收率達到100%。積極推行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和地質環境治理保證金制度,完成了171家礦山企業的保證金征收工作。全市開工整治破損山體70處,治理破損面積640萬平方米,治理率達到了39%。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堅持全面布防、重點監控,確保了全市汛期地質安全。

(五)狠抓執法監察,維護和鞏固了國土資源管理秩序。市、縣(區)兩級緊密配合,加大動態巡查和聯合辦案力度,先后組織了5次全市范圍的集中清理檢查,有效地遏制了新的土地違法違規行為發生。按照國家和省統一部署,深入開展了查處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專項行動,全面清查了2005年以來新增建設用地的批后使用情況;逐宗核查了142個新開工億元項目的用地情況;在認真排查梳理的基礎上,立案查處當年發生的土地違法案件92宗,公開曝光8宗典型案件,移送市紀檢監察部門建議追究黨紀政紀責任36人,移送市公安部門建議追究刑事責任22人。進一步加強了信訪工作“一崗雙責”和“兩個聯動”,全市受理國土資源信訪事項317件,處結312件,處結率達到98%,有力地維護了群眾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

(六)推進體制改革,進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務效率。積極穩妥地推進了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理順了機構設置、資產經費、干部管理等方面的體制關系,確定了基層國土資源所人、財、物的管理方式。進一步調整了機關各處室和事業單位的職能,不斷推動工作重心下移、前移,形成了市和區兩級聯動、局機關和事業單位分工協作的工作新機制。加強了窗口辦文工作,服務效率進一步提高,全年共受理辦結國土資源審批審核備案業務5177件,辦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用地手續326件。完成了2011年度土地變更調查任務,地籍調查一期工作順利開展,歷城、天橋、長清等地已基本完成,其它縣(市)區平均完成了85%以上。大力規范了地籍登記工作,基本建立了“憑證管地、依法用地”的新制度,服務發展、維護權益的能力不斷增強。機關建設、隊伍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等各項工作均得到進一步加強,有效地保障了國土資源工作的全面發展。

二、2012年工作計劃

根據全國國土資源廳局長會議、全省國土資源工作會議和全市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今年我市國土資源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積極落實宏觀調控政策,按照“保護資源、保障發展、維護權益、服務社會”的總要求,堅持從嚴管理、節約集約,不斷推進自身建設和管理創新,努力提高國土資源管理能力和水平,為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新貢獻。按照這一思路,今年要重點抓好八項工作,爭取八個方面新的進展。

一是抓好基本農田示范區建設,爭取在耕地保護方面取得新進展。嚴格落實耕地保護責任制和目標責任考核辦法,研究建立耕地保護和土地管理問責制。進一步健全基本農田質量保護、用途管制、監督檢查、占用審批和補充等機制,完善基本農田動態監管體系。大力推進基本農田保護示范區建設,加大資金投入,加強監督指導,確保全市基本農田總量不減、質量不降。新設立的兩個基本農田保護示范區,要高標準規劃、高質量施工、高效率管理,積極爭取升格為省級示范區。繼續加大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作力度,努力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按照補充耕地數量質量按等級折算的要求,嚴格落實建設用地“占一補一”政策,確保全市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研究制定全市土地開發整理工作管理辦法,逐步規范項目申報、施工、驗收和監管程序。

二是抓好土地調控管理,爭取在服務發展方面取得新進展。認真落實國務院31號文件和各項宏觀調控政策,進一步嚴格規劃計劃管理,強化對農用地轉用的控制和引導,嚴把用地審批的“五個關口”,優先保證重點建設項目以及加強經濟和社會發展薄弱環節建設項目用地。根據國家用地報批的新規定,研究新的建設用地申報程序和辦法,提高組卷報卷工作質量。進一步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加快推進征地統一年產值和區片綜合地價實施步伐,嚴格做好征地過程中測量、公告、登記、聽證等基礎性工作,依法做好補償安置工作,積極維護被征地農民的根本利益,保障經濟建設順利進行。進一步修訂完善市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開展好縣、鄉級規劃修編前期準備工作。有針對性地調整住房用地供應規模與結構,加大對普通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用地的供應量。

三是抓好土地市場建設,爭取在集約用地方面取得新進展。進一步加強土地市場制度建設,引導各行各業依法規范利用土地。研究制定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具體操作辦法,嚴格實施國家核定的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改進現行土地出讓制度,引導實行國有土地出讓與租賃并舉,長、中、短期出讓結合,進一步活躍土地一級市場。圍繞推進大明湖、泉城廣場北側、鐵路沿線、解放閣等重點片區綜合改造,充分利用市舊城改造投融資中心這個新型平臺的力量,加大城區土地前期熟化、收購儲備、策劃運作、市場配置的工作力度,確保完成政府土地收益任務。啟動市區的基準地價更新工作,加強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分析。加快形成節約集約用地的評價體系和考核制度,加大對閑置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的處置力度,切實盤活存量土地,促進土地資源有效利用,緩解土地資源供求矛盾。

四是抓好礦業整頓規范,爭取在礦政管理方面取得新進展。繼續加大礦產資源動態監管力度,嚴防違法勘查、違法開采行為反彈。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行政手段,全力推進礦產資源整合工作,突出抓好重點礦種和重點礦區的整合,提高規?;?、集約化開采利用水平。加強資源儲量登記、統計和動態管理,進一步規范建設項目壓礦審批。全面推行礦產資源有償使用,重點抓好煤炭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對礦業權按照風險程度實施分級分類管理,積極推進礦業權招拍掛出讓,逐步完善科學合理、競爭有序的礦業權市場。全面完成礦業秩序整頓規范的各項任務,確保順利通過國家和省政府的檢查驗收。做好新一輪礦產資源總體規劃修編工作,爭取年內完成市級規劃、啟動縣級規劃。

五是抓好地質環境工作,爭取在地質勘查和環境保護方面取得新進展。認真落實地質環境保護責任,積極推行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和治理保證金制度,爭取今年完成保證金繳納任務。扎實開展山石資源專項整頓工作,切實加強對已毀山體的恢復治理,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生態補償的多元化機制,力爭完成破損山體綜合治理率70%的目標任務。加大重要礦產資源找礦工作力度,強化商河等地的地熱資源勘查開發和利用管理。積極改善地質勘查行業投資環境,逐步建立政府引導,礦山企業、地質勘查單位及礦業權人等共同出資找礦的多渠道投入體系。加強地質勘查行業管理,促進地質勘查活動健康發展。加強地質災害防范和治理,建立健全群專結合的地質災害預警體系,落實好汛期巡查和災情報告制度,確保全市地質安全。

六是抓好執法監察工作,爭取在維護國土資源秩序方面取得新進展。適應國家土地督察工作的新要求,不斷強化執法力量、轉變執法思路、改進執法方式、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效力,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國土資源行政執法體系。嚴格落實國土資源執法監察責任制,結合全國第七次衛片執法檢查,進一步完善“方格化”執法監管機制,抓好動態巡查和聯合執法。堅持“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切實加大對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有效防止和堅決打擊各種國土資源違法行為,努力鞏固土地市場治理整頓和礦業秩序整頓成果,維護好管地用地和管礦采礦秩序。嚴格落實“四定四包”責任制和信訪聯動機制,進一步完善信訪問題定期統計、報告、分析和排查制度,妥善處理國土資源信訪問題,有效化解各類矛盾。

七是抓好各項基礎工作,爭取在提高保障能力方面取得新進展。按照國務院的要求,認真做好第二次土地調查的各項準備工作。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地籍管理,推進實施土地登記制度,積極開展經濟適用房、房改房登記發證工作。盡快建立完善全市統一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統,拓寬地籍成果應用領域。按期完成一期440平方公里地籍調查任務,并啟動開展二期中心城區的地籍調查工作。深入開展國土資源調查研究和形勢分析,建立完善統計數據共享平臺,研究制定統計管理辦法,強化統計數據分析應用。積極推進“金土工程”建設,逐步提高國土資源信息化水平。進一步加強窗口辦文工作,不斷提高辦文質量和服務水平。強化國土資源法制建設,重點抓好集體建設用地管理辦法、促進節約集約用地辦法的制定工作和土地收購儲備管理辦法、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管理辦法修改工作,不斷完善依法行政的法制基礎。

八是抓好基層能力建設,爭取在完善監管體系方面取得新進展。深入開展“完善體制、提高素質”活動,進一步理順耕地保護、土地征用、礦業管理和執法監察等方面的體制關系,嚴格落實國土資源管理與保護的責任,建立健全市、縣、鄉三級監管體系。積極推進基層國土資源所規范化建設,嚴格落實“機構、編制、經費、人員、工作”五到位的要求,重點強化人員培訓學習,提高業務管理水平,使其切實擔負起監管一線、服務基層的職能。加強宣傳教育,按照“普法促和諧”的主題思想,全面實施“五五”普法規劃,在全社會營造“合理利用資源、促進科學發展”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