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監督檢查計劃

時間:2022-05-09 09: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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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監督檢查計劃

為進一步落實“四個最嚴”的監管要求,落實疫苗安全監管責任,保障疫苗質量安全,2020年繼續開展疫苗專項整治,排查疫苗流通和使用環節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消除疫苗流通和使用環節安全隱患,建立疫苗監管長效機制,全力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社會安全穩定大局。

一、工作依據

依法有序開展疫苗監管工作,依據《藥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疫苗儲存和運輸管理規范(2017年版)》、省委、省政府辦公廳《省關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省市局《2020年藥品流通監管工作要點》、《2020年藥品流通監督檢查計劃》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0年市藥品流通監管工作要點》、《2020年市藥品流通監督檢查計劃》開展疫苗流通使用環節監管工作。

二、監管對象

市轄區內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疫苗接種單位。

三、職責分工

藥品監督管理科負責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日常監管;各綜合分局負責轄區內疫苗接種單位的日常監管。

四、工作要求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疫苗安全監管工作,要將疫苗監管工作納入本年度重點工作,防患于未然,杜絕發生疫苗質量安全事件。

2.2020年對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疫苗接種單位檢查覆蓋面要到達100%,做到每年至少檢查一次。藥品監督管理科督查、抽查疫苗接種單位不少于3家。

3.在日常監管工作中,也要將是否違法違規購進、儲存、使用疫苗作為監管重點工作內容之一,做到疫苗監管工作無死角。

4.嚴格工作標準,對疫苗環節出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從嚴處理,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