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公民教育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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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公民教育工作打算

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五中全會提出了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重大任務。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廣大公民法治意識的不斷增強,對法制宣傳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繼續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對于進一步增強全社會法治觀念,加快依法治市步伐,推動“法治”建設,為我市“十二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法治環境和有效法治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根據憲法和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的《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2011至2015年)》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轉發的《省委宣傳部、省司法廳關于在全省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和工作原則

第六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法治”建設綱要》確定的目標任務,按照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和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相結合、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相結合、與社會主義公民意識教育相結合、與法治實踐相結合,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積極培育法治文化,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全面深化依法治理,促進“法治”建設,為保障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推動社會全面進步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第六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標是:通過深入扎實的法制宣傳教育和法治建設,深入宣傳憲法,廣泛傳播法律知識,進一步堅定法治建設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提高全社會法治化水平,促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推動形成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環境,進一步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的科學發展。

第六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按照《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的總體要求,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服務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服務統籌城鄉一體發展,服務改革開放,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務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堅持以人為本,普法為民。著眼于滿足群眾的法律需求,把法制宣傳教育的過程變成服務群眾的過程,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堅持突出重點,分類施教。根據不同地區、不同行業和不同對象的特點,確定法制宣傳教育的重點內容,采取切實可行的方法,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堅持學用結合,普治并舉。圍繞《“法治”建設綱要》,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突出法治實踐的重要作用,突出法治建設的基礎作用,不斷提高法制宣傳教育的實際效果,深入推進各項事業依法治理,引導和保障各項事業依法健康發展。

堅持典型帶動,示范引路。積極培育、總結、推廣先進典型,抓點帶面,發揮典型的示范帶頭作用,推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全面深入開展。

堅持與時俱進,改革創新。把握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規律,創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領域,完善工作機制,改進方式方法,體現法制宣傳教育的時代性、規律性、創造性和區域性。

二、主要任務和方法

(一)突出學習宣傳憲法。大力宣傳我國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大力宣傳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大力宣傳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導地位,大力宣傳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大力宣傳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大力宣傳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大力宣傳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以及國家生活的基本原則等內容,使廣大公民全面深刻理解憲法的基本原則和精神,充分認識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進一步增強全市公民的憲法意識、公民意識、愛國意識、國家安全統一意識和民主法制意識。在全社會牢固樹立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觀念,樹立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的觀念,樹立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觀念,形成崇尚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良好氛圍,使憲法在全社會得到一體遵行,促進全市各項事業健康發展。

(二)深入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和國家基本法律。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學習宣傳,深入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的重要意義、基本經驗及其基本構成、基本特征。結合我市實際,深入學習宣傳憲法相關法、民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會形成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圍,充分發揮法律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規范、引導、保障作用;學習宣傳維護國家安全、國防、軍事設施保護、社會穩定、促進民族團結相關法律法規,維護社會政治大局穩定。

(三)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組織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認真學習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牢固樹立并自覺踐行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理念,切實提高黨員干部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法治意識,推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四)深入學習宣傳促進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學習宣傳契約自由、公平競爭、誠實守信等市場經濟基本法律原則及財稅、金融、審計、投資、價格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促進經濟主體依法生產經營和管理,推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學習宣傳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農村土地管理制度、農業支持保護制度、農村金融制度、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制度和農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學習宣傳節能減排、生態環保、防災減災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促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學習宣傳推進科技進步、加快教育事業發展、加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促進創新型社會建設;學習宣傳與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和城鄉統籌發展相關法律法規,促進區域和城鄉協調發展。

(五)深入學習宣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規。重點學習宣傳收入分配、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社會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促進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學習宣傳促進就業、勞動合同、勞動爭議處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促進建立和諧勞動關系;學習宣傳土地征收征用與補償、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集約利用、國有企業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規,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學習宣傳安全生產、抗災救災、公共衛生、道路交通安全、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學習宣傳國家有關質量管理的法律法規,落實企業質量主體責任;學習宣傳維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權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做好特殊群體的權益保障工作。

(六)深入學習宣傳社會管理的法律法規。學習宣傳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相關法律法規,促進社會管理水平提高;學習宣傳信訪、投訴、調解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化解矛盾糾紛;學習宣傳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化文藝、文物保護、網絡電信管理相關法律法規,促進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健康發展;學習宣傳食品藥品相關的法律法規,增強公眾飲食用藥安全意識,推動食品醫藥產業健康發展;加強刑事、民事和行政訴訟法律宣傳,引導公民依法按程序表達利益訴求。

(七)加強反腐倡廉法制宣傳教育。以領導干部和公務員為重點,加強公務員法、行政監察法、審計法和廉政準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黨紀條規的宣傳教育,堅持反腐倡廉法制宣傳教育與政治理論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職業道德教育、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相結合,充分發揮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斷增強各級領導干部和公務員反腐倡廉意識,提高廉潔自律的自覺性。廣泛開展面向社會的反腐倡廉法制宣傳教育,促進廉政法制文化建設。堅持廉政法制教育從青少年抓起,引導青少年從小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高尚道德情操。

(八)積極推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培育和發展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在全社會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維護法律權威的氛圍。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群眾文化生活相結合,充分利用各種形式和載體,開展豐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動。加強法治文化陣地建設,組織各類媒體開設專版、專欄、頻道、網站等,探索開發和利用新興傳媒手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鼓勵、支持、引導和組織各類文化團體參與法治文化建設,發揮公共文化場所在法治文化建設中的資源優勢,探索建設法治文化教育基地,組織開展群眾喜聞樂見的法治文化活動,打造法治文化精品,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法治文化產品的需求。

(九)繼續深化“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主題活動。突出服務科學發展主題,立足提高公務員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深化“法律進機關”活動,不斷增強依法管理和服務社會的能力;立足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深化“法律進鄉村”活動,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立足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深化“法律進社區”活動,提高社區自治和服務功能;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養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進學校”活動,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立足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深化“法律進企業”活動,促進企業依法生產經營。堅持分類施教,針對機關、鄉村、社區、學校和企業的不同特點和需求,采取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提高法制宣傳教育的實效性。加強長效機制建設,健全完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落實牽頭部門和責任單位,明確工作職責,量化工作指標,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深入開展“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和“3.22”全市依法行政宣傳日活動,集中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充分利用法律宣傳月、宣傳周、宣傳日等,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十)深入開展地方法規宣傳教育。充分發揮我市擁有地方立法權的優勢,按照以人為本和“不抵觸、有特色、可操作”的要求,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及時制定地方性法規規章,逐步形成與國家法律法規相配套、與“法治”建設相適應、富有特色的較為健全的地方法規和規章體系。大力宣傳地方性法規規章,使廣大干部群眾對憲法和法律法規的理解和遵守更具操作性、實用性,進一步增強憲法和法律對社會的規范性。

(十一)深入推進依法治理。認真貫徹落實《“法治”建設綱要》和《市依法治市第五個五年規劃》,加大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和考核力度,不斷提高法治建設水平,推動政治建設、經濟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法治化。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國發【2004】10號)和《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國發【2010】33號),開展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活動,推進行業部門結合自身特點開展依法治理,健全行政執法程序,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強化行政監督和問責,完善執法責任制、執法公示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積極推進法律的有效實施,不斷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開展基層法治創建活動,推進基層依法治理,促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圍繞社會熱點難點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治理活動,提高全社會法治化水平。

三、對象和要求

法制宣傳教育的對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點加強對領導干部、公務員、青少年、企事業經營管理人員和職工、農民以及外來務工人員的法制宣傳教育,把領導干部和青少年作為重中之重。

(一)切實加強領導干部學法守法用法。圍繞增強領導干部依法決策、依法執政、依法辦事的意識和能力,深化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學習。進一步落實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制度、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法制講座、法制培訓、法律知識考試考核等制度,推進領導干部學法經常化、制度化。把法制教育納入領導干部理論學習規劃,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和公務員培訓機構教學課程。落實領導干部任職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加強對領導干部任職前學法守法用法情況的督促檢查和年度評估考核,把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等考核結果作為選拔任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二)大力推進公務員學法守法用法。加強通用法律知識和與履行職務相關的專門法律知識學習,不斷提高公務員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的能力。加大公務員培訓力度,定期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專門法律知識輪訓和新頒布法律法規專題培訓,每年法律知識培訓時間不少于40學時。堅持和完善法律知識考試考核制度,全市每年對公務員進行一次普法統一考試,考試考核成績作為年度考核和晉職晉級的重要依據。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堅持和完善持證上崗制度,把有關法律知識作為持證上崗考試的重要內容。

(三)深入開展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根據青少年特點和接受能力,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引導青少年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識,養成遵紀守法的行為習慣,培養社會主義合格公民。各級各類學校要根據學生特點進一步明確法制教育的地位和目標,完善學校法制教育的內容和體系,創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徑,發揮課堂教學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實現學校法制教育的系統化科學化。深入推進中小學校法制教育課時、教材、師資、經費“四落實”。積極開辟“第二課堂”,加強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基地建設,重視運用互聯網等新興傳播手段豐富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的途徑和形式,健全完善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加強高等學校普法教育,加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理論教育力度,積極推進高校法學理論教材建設和師資隊伍建設,引導高校學生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結合學校校園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發揮中小學校兼職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作用,加強青少年權益保護、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等有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加強對有不良行為青少年、社會閑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體的法制宣傳教育。

(四)積極開展企事業經營管理人員和職工法制宣傳教育。加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與企業經營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進一步增強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誠信守法、依法經營、依法辦事的觀念,切實提高防范企業法律風險的能力。把法制培訓納入國有企業負責人培訓內容,把依法決策、依法經營、依法管理情況作為考核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完善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發揮法律顧問在企業依法經營管理中的作用。進一步強化社會保障、安全生產等與企業職工切身利益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培訓,積極營造企業職工學法、知法、用法的氛圍。加強職工法制講堂等平臺建設,深化企業職工法制宣傳教育,引導職工遵紀守法,依法維護合法權益。加強事業單位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管理人員法制宣傳教育,提高他們依法管理、依法辦事能力。

(五)扎實開展農民法制宣傳教育。大力宣傳與農民生產生活相關的法律法規,引導農民依法參與村民自治和其他社會管理活動,提高參與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能力。加強農村“兩委”干部法制培訓,提高運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層事務、防范和處理矛盾糾紛的能力。加強農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訓,發揮其在法制宣傳、法律咨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和“誰用工、誰負責”原則,加大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力度,做好輸出地、輸入地法制宣傳教育的銜接,在農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場所及主要活動場所建立法制宣傳教育陣地,開展常規性法制宣傳教育和經常性的法律服務活動。注重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服務相結合,提高農民工的法治觀念,增強農民工的維權意識,依法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四、工作步驟和安排

第六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從2011年開始實施,到2015年結束。分為三個階段。

宣傳發動階段:2011年10月。各級各部門各行業根據本規劃的目標任務和要求,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地區本部門本行業五年普法規劃,做好組織、宣傳、發動等工作。各區縣、高新區、文昌湖旅游度假區、市直機關各部門制定的第六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報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組織實施階段:2011年10月至2015年。各級各部門各行業依據本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結合實際制定年度計劃,抓好組織實施,確保規劃全面貫徹落實。2013年開展中期督導檢查和表彰工作。

檢查驗收階段:2015年下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級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總結驗收。2015年年底前,市里組織對各區縣各行業進行總結驗收。根據檢查情況,市委、市政府對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

五、組織領導與保障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將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作為推進“法治”建設的基礎性工程,把法制宣傳教育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黨委、政府目標管理。進一步健全完善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實施、各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廣泛參與的組織領導和運行機制。建立健全各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完善領導小組定期會議、聽取匯報、工作督查等制度。加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辦事機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由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承擔。各級人大、政協要加強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監督檢查,推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深化。各級政府要把法制宣傳教育納入法治政府建設目標,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鼓勵引導各類社會組織和公民參與、支持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二)落實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責任制。各級黨委宣傳部門、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檢查本規劃的實施工作,日常工作由各級普法辦公室承擔。各級黨委組織部門牽頭負責領導干部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各級政法委牽頭負責政法系統干警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各級人社部門牽頭負責公務員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各級民政部門牽頭負責農村、社區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牽頭負責在校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各級經信委和國資辦牽頭負責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民政部門分別牽頭負責非公有制經濟、新社會組織管理人員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法治建設各協調指導組依據自身職能,配合各牽頭部門作好相關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各部門各行業負責本部門本行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積極面向社會開展本部門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老齡委、殘聯、工商聯、個私協等群眾團體和行業協會,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和管理范圍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各類媒體要積極承擔公益性法制宣傳教育責任。

(三)落實法制宣傳教育經費保障。各級政府要把法制宣傳教育經費列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切實予以保障。各部門各單位要安排專項經費,保證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順利開展。

(四)健全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建立健全考核評估指標體系,完善考核評估運行機制,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年度考核、階段性檢查和專項督察。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表彰先進。

(五)加強隊伍建設。培養專兼職相結合的法制宣傳教育隊伍,提高專職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業務素質和組織指導能力。加強各級普法講師團、普法志愿者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培訓和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加強陣地建設。完善城市、鄉村公共活動場所法制宣傳教育設施。利用各類教育基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培訓和實踐活動。積極引導各類媒體辦好普法節目、專欄和法制頻道。探索利用互聯網、移動多媒體等新興傳媒手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辦好普法網站,推動政府網及門戶網站加大法制宣傳力度。

(七)加強理論研究。按照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要求,加強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規律、工作推進方式及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等方面的研究,創新工作理念,改進工作方式,增強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推進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和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