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綜治工作計劃(共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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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綜治工作計劃(共3篇)

第一篇

2014年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深入貫黨的十八大以及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會議精神,以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為首要任務,以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完善和創新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務為重點,著力在夯實基礎、強化管理,鞏固成果、提升水平上下功夫,推進平安、法治建設,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服務重大項目,助推工業立縣,努力為我縣經濟發展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一、開展平安創建維護社會穩定

貫徹落實市、縣關于進一步深化平安建設的實施意見,制定本系統推進實施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明確責任分工,深入開展平安創建活動。加強對非法宗教活動綜合治理,開展反邪教普法宣講。加強國家安全和人民防線建設,加強信息綜合研判,穩妥處理各類敏感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二、積極預防化解社會矛盾

認真落實《縣綜治委關于構建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調聯動”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的工作體系,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渠道,完善縣級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在縣信訪局群眾工作部)各項機制。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建設,進一步健全村居人民調解組織,認真落實村居調委會“六統一”;大力推進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建設,主動協調,推動醫患、勞動爭議、環境污染、工礦、住建、校園、物業管理、消費領域等糾紛多發行業或領域的調解組織建設。組織開展“縣星級人民調解員”表彰活動,推進以個人命名的調解工作室建設。出臺人民調解工作“以案定補”實施辦法。深入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活動。

三、加強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務

加強流動人口普法宣傳。加強特殊人群管理服務。認真落實中辦發〔2010〕5號和皖辦發〔2010〕22號文件精神,加強刑釋解教人員職業技能培訓,落實刑釋解教人員就業安置政策。對各鎮過渡性安置基地作用發揮和各項政策落實情況開展一次調研;樹立2-3個典型鎮級過渡性安置基地,并安置刑滿釋放人員。進一步落實幫教工作責任制,提高幫教效果,降低重新違法犯罪率。認真落實雙向聯系制度,推動教育改造與安置幫教工作雙向延伸。加大兩院兩部《社區矯正實施辦法》(司發通〔2012〕12號)學習貫徹的宣傳力度,按照省廳、市局部署開展好《省社區矯正實施細則(試行)》宣傳活動和社區矯正工作示范縣(市區)創建活動。完成縣社區矯正工作教育管理服務中心建設。積極爭取黨委政府支持,推進縣社區矯正機構設置和社區矯正專職社會工作者招聘。健全黨委政府領導,司法行政機關牽頭,有關部門分工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社區矯正工作體系。認真貫徹落實《財政部司法部關于進一步加強社區矯正經費保障工作的意見》,積極爭取縣、鎮政府支持,將社區矯正工作指導管理經費、社區矯正工作經費和社區矯正裝備經費等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四、加強社會管理基層基礎建設

加強單位內部安全防范網絡建設,加強重點要害部位管控網絡建設,加強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在矯正管理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公證處及各司法所安裝視頻監控。深入開展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以爭創市模范優秀司法所契機,進一步鞏固司法所規范化建設成果,全面推行司法所標牌、標識、制度“六統一”建設,按照“人往基層走、物往基層用、錢往基層花、勁往基層使”的四點要求鞏固良性循環成果,加強基層、建設基層、服務基層、發展基層,全面提高司法所規范化建設水平。

五、加強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宣傳教育

加大社會管理創新工作推進和宣傳力度。加大對社會管理項目的宣傳和推進力度。組織開展好綜治宣傳月活動。充分利用傳統方式和新興媒體,大力宣傳黨的十八大和省市縣政法綜治工作會議精神,宣傳省市縣關于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決策部署和基層創造的、群眾身邊的社會管理生動實踐和鮮活經驗,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參與社會管理的積極性。加強綜治理論研究,開展課題調研,提升我局綜治工作在全縣的影響力。

第二篇

一、工作目標

1、所務管理與隊伍建設。按照《省司法所建設巡查辦法》要求,加強干部隊伍、所務管理、基礎設施保障、業務開展。落實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制度、崗位目標責任制度、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工作例會制度、檔案管理制度;政治理論學習、業務學習、所務會議等記錄規范,規范記錄并按時電子工作日志;辦公用品擺放整齊,業務資料有序規范。嚴格執行職責分工與崗位責任制、政法裝備使用管理制度、業務公開公示制度和責任過錯追究制度等;定期組織開展崗位練兵或業務主題實踐活動,加強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學習培訓,提升調解、宣講、協調、寫作、法律服務、信息化應用等六大“軟實力”;嚴格執行《基層司法所工作人員行為準則》,規范工作人員言行。

2、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利用好移動通信普法短信平臺、普法網、在線和BOSS堂司法專欄、司法微博等有特色載體開展法制宣傳;整合資源,將普法工作與各項工作有效結合,變宣傳“獨角戲”為普法“大合唱”;突出重點對象,創新載體和形式,積極開展“法律六進”活動,加強企業職工學法陣地建設;著力打造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全面深化基層依法治理工作;全年舉辦法制培訓班和法律知識講座不少于6場次,法制宣傳欄(刊)不少于12期,有針對性地開展1次以上大型普法教育活動;利用綜治宣傳月、3.8、3.15、4.26、6.26、江淮普法行、“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等重要節點開展普法活動,不斷擴大法制宣傳教育的覆蓋面和滲透力。積極開展“法治鎮”、“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區”等創建活動,嚴格落實“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的“六個一”標準。

3、人民調解工作。開展人民調解防護網工程和人民調解組織規范化建設;及時調整、充實調委會人員和矛盾糾紛信息員,并于當年11月1日前報縣局備案;建立企事業單位、區域性、行業性、專業性等調解組織并加強指導;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長效機制,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檔案、調處活動、學習記錄、報表規范齊備,調解程序和調解卷宗符合法定要求;定期組織人民調解員進社區、進農村、進企業,著力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任務,協調相關力量,著力做好重點工程建設、社會熱點、難點和涉及民生問題的糾紛化解工作;有效開展龍橋工業園、臺灣農民創業園、廬南礦區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進一步做好創安維穩工作;全年對區域內重點項目、重點企業周邊集中開展2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圍繞工作大局,推進大調解建設,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加強與鎮綜治辦、信訪辦、社會事務辦、公安派出所、法庭等職能部門協調配合,開展聯合排查、穩控、調處工作;加強與法院、公安等部門溝通聯系,積極有效推動民事糾紛案件委托人民調解、輕微刑事案件適用人民調解工作;推廣駐所調解和警民聯調為主要模式的公調對接機制;鼓勵設立個人調解室,規范個人調解室的日常工作;加強人民調解員業務技能培訓,年度培訓不少于4天;鎮、村調解組織做到標牌、標識、印章、制度、程序、文書“六統一”,組織、制度、工作、場所、經費、報酬“六落實”,積極參與指導村級人民調解組織調解重大疑難案件;準確、全面統計轄區內人民調解糾紛數量,并在每月的3號前將統計表表上報到縣局基層科;網上調解工作信息每周不少于2條,全年要有調解案例被市級以上媒體報道;無因民間糾紛調解不及時或不當而引起自殺、民轉刑案件或釀成群體性事件。

4、社區矯正工作。加大《社區矯正實施辦法》學習貫徹的宣傳力度,做好社區矯正志愿者培訓工作,營造貫徹落實的良好社會氛圍。按照省廳、市局部署開展好社區矯正規范執法示范區創建活動。規范社區矯正日常管理,矯正對象接收、管理、教育、考核、解矯等各執法環節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落實各項日常教育管理措施,走訪社區矯正人員了解落實情況,積極組織社區矯正人員參加集中(警示)教育;矯正檔案材料歸檔及時、完整,建檔率達100%,并由專人管理;按照《省社區矯正社區影響評估暫行辦法》,開展審前評估工作;加強對社區矯正對象定位手機運行的監督與核查,監督矯正對象按照規定正確使用定位手機,做好矯正對象定位手機使用的管理工作,做好日常工作記錄;做好本地社區矯正創業典型的宣傳;社區矯正各項制度落實到位,領導機構有效運行,村(社區)作用發揮明顯,無脫管、漏管,無重新犯罪現象發生。

5、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安置幫教工作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發揮作用,各項制度完備,工作有記錄;依托全國刑釋解教人員信息管理系統和司法所綜合管理系統,繼續加強刑釋解教人員銜接工作;5年內刑釋人員和3年內解教人員名冊、檔案齊全,做到一人一檔;掌握轄區內重點幫教對象信息,加強重點幫教對象管控、外出務工跟蹤管理,防止脫管失控;開展首次幫教、進監(所)幫教、分類幫教、日常幫教、重點幫教等形式多樣幫教活動,幫教率不低于95%;各鎮刑釋解教人員與社會志愿者比例達到1﹕1;定期對幫教對象走訪、摸排登記;中央安幫辦刑釋解教人員信息管理系統和司法所綜合管理系統中安置幫教工作管理模塊運用正常,銜接登記和人員信息錄入及時;落實與公安派出所例會制度,加強同民政、稅務、勞動部門的溝通,著力促進刑釋解教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做好服刑在教人員未成年子女信息收集與反饋、幫扶工作;充分發揮過渡性安置基地作用,積極宣傳就業安置政策、創業典型;刑釋解教人員重新犯罪率在1%以下,無嚴重危害社會穩定、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重大刑事案件。

6、法律援助工作。辦理數量更多、質量更好的法律援助案件,更廣泛、更好的服務困難群眾,進一步發揮法律援助的維權維穩職能;大力宣傳《法律援助條例》;完成縣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案件,結案后卷宗按時上交中心,材料齊全規范并及時登錄到專網上,切實提高全員、全案、全流程的應用比例;承辦好鎮法律援助工作站各項業務;推進法律援助工作站、聯系點規范化建設;加強對村級法律援助聯絡點的工作指導,強化對聯絡員的培訓,切實發揮“半小時法律援助圈”的功效;強化法律援助案件初審責任,嚴禁收取當事人財物。

7、管理和指導法律服務工作。進一步優化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布局,拓展基層法律服務業務領域;嚴格貫徹執行廬司[2012]34號文件,加強對法律服務所各項工作的監督和指導;監督法律服務所落實省物價局、司法廳《關于明確基層法律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要求;進一步規范基層法律服務收費行為;指導法律服務所建立健全政治業務學習、崗位職責、檔案管理、業務公開公示、稅務票據使用及財務管理、責任過錯追究、統一收案、結算等各項所務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反饋機制;指導法律服務所開展法律援助和其他司法行政工作;加強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教育,對法律服務工作者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實施監督并建立違紀違規行為記錄制度;切實增強法律服務工作者服務大局意識,協助完成縣局和鎮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

8、信息化建設與運用。確保每日登陸司法行政專網并開展信息化應用;確保專網網頁內容豐富、信息質量較高;每月通過外網上報工作信息不少于2條,內網每月工作信息30條以上;信息被縣局網站、簡報采用信息數量每月不少于3篇(不重復計算);被市局以上內刊、簡報或內外網采用全年6篇以上;做好普法網信息工作,每月被采用信息不少于5條。熟練掌握司法所綜合管理系統中信息采集、錄入、更新和審核上報的業務流程,完成工作信息采集和錄入工作,司法所長應對需要審核的按時審批;社區矯正人員信息、安置幫教人員信息應按系統要求及時進行采集(發生未及時采集,則視為監管、幫教信息缺失);強化法律援助系統的應用,及時錄入、更新、補充法律援助系統咨詢信息和案件;上報基層工作各項業務報表(報送平臺:司法行政基層工作信息管理平臺和刑釋解教人員信息管理系統),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加強網絡安全建設,嚴格執行司法行政專網與其他網絡隔離制度,做到專機專網;做好日常電腦的維護工作,所有電腦均要安裝運用殺毒軟件并能及時升級,定期查殺病毒并做好數據備份工作。

9、新聞宣傳報道與調研。積極向縣級以上媒體刊物推廣或宣傳調研文章、工作經驗。在新聞媒體(經新聞出版主管部門批準、擁有全國統一刊號、公開發行)、電臺、電視臺、新聞網站(經新聞出版主管部門批準)積極發表正面宣傳我縣司法行政工作的原創新聞稿件(含通訊、消息、圖片、專題報道)不少于2篇。每年按市局、縣局部署或自行開展調研活動不少于2次,并有調研報告。調研報告在縣級以上媒體(含《司法》)發表2篇。

10、黨委政府交辦的工作。積極履行鎮綜治成員單位職責,全面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維護穩定工作。

11、其他。按時上報計劃、總結、相關專項材料。積極完成縣局及鎮黨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及各專項活動。

二、考評及結果運用

1、考評。縣局對各項工作平時實行季度考評和日常督查(含網上考核),年底實行崗制綜合考核、機關人員測評和專項工作獎勵等分項對各司法所進行全面考評,繼續實行進位獎退位罰機制。

2、結果運用。對綜合考評結果排前三名的司法所予以表彰獎勵;對于在年度單項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專項獎勵;考評結果排最后一名的司法所將被列為下一年度重點管理單位,對負責人給予通報批評并不得評先評優。

三、工作責任

各司法所要針對本年度工作目標,對各項工作任務進行量化分解,制定科學合理、職責明確的崗位目標責任制,確保責任落實到人;司法所負責人是各項工作第一責任人,落實目標任務的工作人員是分工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如在工作中出現不履行法定職責,導致政令不通、效能低下、程序混亂、貽誤工作的,縣局將按照《問責制暫行辦法》和效能建設相關規定,嚴格實行問責、問效,嚴肅追究責任。

第三篇

一、隊伍建設求突破,全力激活司法行政隊伍生命力

1、加強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素質。緊密結合隊伍的思想、工作實際,精心組織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干警和法律服務人員,深入學習宣傳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通過全員輪訓、專題研討、主題宣講、干部網絡教育等多種措施,把學習宣傳貫徹活動引向深入,真正把十八大精神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局黨組班子成員率先垂范,身體力行,努力做到學深學精、入心入腦,真正把十八大精神的學習成果轉化為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推動司法行政工作。

2、加強專業培訓,提升業務水平。根據崗位職能、隊伍業務水平情況,本著實用的原則,擬舉辦4期專題業務知識培訓班,增強隊伍的專業知識和業務實踐能力。要求各下屬單位積極開展業務學習與案件討論,互相學習,共同提高。同時,鼓勵干部職工加強自學,培養成自學、好學的習慣。

3、加強管理創新,激發隊伍活力。打造“一所一品”工程,提升司法行政隊伍的整體形象。通過挖掘個人特長、優勢,或展現個人的豐富經驗、突出成果,或揭示個人的明顯改變、重大進步,打造干警工作品牌,以此推動司法行政各項工作創新發展,激發隊伍活力,塑造司法行政隊伍的良好形象。

4、加強廉政建設,保持干警清廉。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深化廉政風險防控點建設,注重發揮審計、法制監督檢查、信訪等工作作用,嚴肅查處違法違紀行為,使全體司法行政干警始終保持清廉本色。

5、加強工作調研,善于總結提高。切實加強司法行政調研工作,及時反映和了解全縣司法行政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總結、推廣新經驗,探討司法行政工作如何更好地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為領導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各司法所要積極開展調研工作,按照縣局部署完成對調研課題的調研任務。每半年報送調研成果不得少于1篇。局機關科室也要認真開展調研工作,完成調研任務。

二、法制宣傳工作求突破,全力推進“法治”建設

1、深化“法律六進”,突出重點對象普法。組織開展“深化‘法律六進’,服務科學發展”法制宣傳教育主題活動,扎實推進“法律六進”活動開展,抓好公務員、青少年、農民、企事業經營管理人員、流動人口等重點人群的法制宣傳教育。突出加強對領導干部和公務員的法治培訓,推動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全面實施校園普法“春筍”工程(即:“每天一學”——在學校內設立法律圖書角,方便師生學習法律知識;“每周一觀”——利用校內宣傳欄設立法制宣傳廊;“每月一課”——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每月上一堂法制課;“每期一考”——將法律知識考試列入到全縣各中小學校每學期的期未考試中,試卷可以由司法機關針對青少年的特點制作;“每年一評”——每年開展一次“遵紀守法好少年”評比活動,并邀請法律專家、法制教育較為成功的家長代表與師生進行交流。),推動校園、家庭、社會教育三維格局的構建。繼續加強企業職工學法陣地建設,積極建立“企業職工法制學校”,組織開展“縣干送法進重點企業”活動。

2、加強法治文化建設,推進依法治理工作。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群眾文化生活相結合,組織開展“法制攝影”活動,滿足人民群眾對法治文化的需求;結合“廉潔”建設,擬與縣紀委、檢察院聯合編寫干部廉潔案件教育普法讀本;建立“縣法制廣場”和“法制一條街”,打造我縣法制宣傳教育基地和群眾法治文化建設示范點;大力開展依法治縣、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和基層法治創建活動,組織開展“縣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以及“ˋ重信用、守合同ˊ誠信守法企業”評選表彰活動,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進一步提高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

3、打造普法品牌,創新普法宣傳工作模式。適時開展縣干“送法下鄉”、“送法進社區”活動,將其打造成具有我縣特色的普法品牌。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通過縣法制短信平臺,實現對外法制信息的與宣傳、對內信息化辦公、與群眾的短信互動三方面功能。借助網絡媒體開展普法宣傳,繼續發揮好“在線上司法專欄”和“司法微博”的宣傳教育作用。籌建中的“普法論壇”計劃于3月底試運行。

4、狠抓節點普法,加強法制宣傳隊伍建設。積極利用“江淮普法行”、“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和各專項法律的宣傳月、宣傳周和宣傳日等節點,組織開展好集中法制宣傳活動,進一步形成全社會人人學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加大普法骨干培訓工作力度,組織開展“六五”普法骨干培訓班;充分發揮普法講師團作用;廣泛動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普法志愿者活動;加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身宣傳和對外法制宣傳,協調新聞主管部門加強指導和規范,提高法制新聞工作者的綜合素質,增強法制新聞宣傳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有效性。

三、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求突破,全力推進“平安”建設

1、扎實開展人民調解工作。深入貫徹實施《人民調解法》,有效發揮人民調解在社會矛盾糾紛調解體系中的基礎作用。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建設,進一步健全村居人民調解組織,認真落實村居調委會“六統一”;大力推進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建設,主動協調,推動醫患、勞動爭議、環境污染、工礦、住建、校園、物業管理、消費領域等糾紛多發行業或領域的調解組織建設。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的工作體系,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渠道”的要求,完善縣級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在縣信訪局群眾工作部)各項機制,完善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銜接機制,發揮人民調解在“大調解”體系中的基礎性、主力軍、紐帶性作用。強化人民調解業務培訓和指導,舉辦一期全縣規模的《人民調解法》業務骨干培訓班,組織開展“縣星級人民調解員”表彰活動,推進以個人命名的調解工作室建設。出臺人民調解工作“以案定補”實施辦法。

2、認真做好安置幫教工作。認真落實中辦發〔22號文件精神,加強刑釋解教人員職業技能培訓,落實刑釋解教人員就業安置政策。對各鎮過渡性安置基地作用發揮和各項政策落實情況開展一次調研;樹立2-3個典型鎮級過渡性安置基地,并安置刑滿釋放人員。進一步落實幫教工作責任制,提高幫教效果,降低重新違法犯罪率。第四季度組織開展一次幫教對象創業典型匯報會,發揮典型示范帶動作用,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安置幫教工作;對縣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任務落實情況進行一次專項檢查。認真落實雙向聯系制度,推動教育改造與安置幫教工作雙向延伸。

3、突出做好社區矯正工作。加大兩院兩部《社區矯正實施辦法》學習貫徹的宣傳力度,營造貫徹落實良好的社會氛圍。按照省廳、市局部署開展好社區矯正宣傳月活動和社區矯正工作示范縣(市區)創建活動。完成縣社區矯正工作教育管理服務中心建設。積極爭取黨委政府支持,推進縣社區矯正機構設置和社區矯正專職社會工作者招聘。健全黨委政府領導,司法行政機關牽頭,有關部門分工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社區矯正工作體系。認真貫徹落實《財政部司法部關于進一步加強社區矯正經費保障工作的意見》,積極爭取縣、鎮政支持,將社區矯正工作指導管理經費、社區矯正工作經費和社區矯正裝備經費等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加強業務培訓,采取“請進來”、“走出去”等多種形式,不斷提高社區矯正管理和執法水平。落實社區服刑人員分類管理、異地委托、審前調查評估等各項管理制度,嚴格堅持“七個一”和“分級管理”等教育方式,加強公益勞動基地建設,建立公益勞動標準和效果評價機制。創新方式方法,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監督管理社區服刑人員,努力探索、大膽創新、因人施矯、重點突破,不斷破解社區矯正工作難題;就如何發揮村級社區矯正組織作用,有針對性地到有關鎮、村進行專項調研,并總結推廣經驗,充分發揮村級(社區)社區矯正作用。完善社區服刑人員考核獎懲制度,強化矯正對象監管、教育責任,確保矯正工作質量;與監獄建立雙向聯系工作機制,加強對社區服刑人員警示教育和心理輔導。

四、法律服務求突破,全力推進“美好”建設

1、大力加強律師工作。進一步加強律師黨建工作,充分發揮律師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律師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深入開展好律師行業的各類主題教育活動,進一步強化律師的政治意識、宗旨意識、大局意識,圍繞中心工作,開展專項法律服務行動,為全縣重點工程、重大項目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繼續組織律師參與縣領導信訪接待活動,參與社會熱點、難點問題的解決,有效引導當事人依法化解矛盾糾紛。

強化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教育,認真落實中辦發〔2010〕30號文件和皖辦發〔2011〕43號文件精神,加強律師執業權益保障,建立和完善走訪當事人和顧問單位、旁聽庭審、案件質量檢查等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對律師執業活動的日常監管。依法嚴肅查處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違紀行為。

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兩辦轉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律師工作的實施意見》,做好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引導廣大律師積極參與重大項目建設、重大經貿招商活動和企業經營管理過程,加強律師事務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設,實行律師接待“法律援助首問告知制度”,加大律師辦理法律援助案件力度。通過政府購買法律服務或補貼的方式推進律師進社區等工作,積極引導律師參與社會管理。充分發揮律師在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中的獨特作用,積極參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為困難群眾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促進各種矛盾糾紛依法妥善解決。

繼續加強律師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的應用,通過完善措施、強化手段達到全員使用,案件全部錄入,全面綜合運用的目標,不斷提高律所綜合管理工作信息化應用水平。

2、著力發展公證工作。鞏固公證質量事故“零容忍”活動成果,建立保障公證質量的長效機制。進一步教育和引導公證員牢固樹立以質量求生存、求發展、求信譽的理念,提高辦證質量;大力推廣和應用公證標準化,確保標準化建設取得預期效果;建立健全公證質量風險評估機制、公證質量風險防范應急處置機制和公證質量責任追究機制;加強對案件質量的監管、檢查。提升公證社會公信力。

拓展業務領域,全力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認真研究把握經濟社會發展對公證法律服務的新需求,努力實現“公證質量與辦證數量、業務拓展與服務水平、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三個同步提高。積極開展公證法律服務進農村、進社區和公證法律援助、法律服務志愿者等活動,最大限度的促進和保障民生,努力擴大公證業務社會影響。

強化隊伍建設,不斷提升公證隊伍整體素質。通過制定公證行業人才發展規劃,督促引導公證處在未來的三年內補充1-2名執業公證員,切實增強公證行業發展后勁。大力加強公證員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教育,引導公證員崇尚職業道德,敬畏執業紀律,恪守職業操守。積極參加"全省優秀公證處、全省優秀公證員"評選表彰活動,培育行業先進典型。適時組織公證人員學習外地先進經驗和管理模式,拓寬公證隊伍視野,更新知識儲備。

優化公證執業環境,努力營造公證發展的良好氛圍。積極加強和主流媒體的合作,對公證行業內的熱點、難點、重大事件進行及時跟蹤報道,特別是對涉及行業公信力建設方面的內容要加大正面宣傳力度,讓社會了解公證,信任公證,選擇公證。積極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依法打擊擾亂公證執業秩序的行為。圍繞公證機構性質、公證業務發展、公證制度建設等主題加強調查研究,公證機構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專題調研,在省級以上刊物(含內網)發表有關公證工作理論或實務調研文章。

3、強化“12348”和法律援助工作。在繼續鞏固“法律援助服務為民創優年”主題活動成果的基礎上,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品質為重點,深化便民服務,推進信息化應用,努力把法律援助工作做大做強做優。

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質量。在保持法律援助案件數量平穩增長的基礎上,更加注重規范非訴案件的受理和辦理,提高訴訟案件的比例,對案件結構進一步優化,對辦案過程的監督進一步強化。

扎實推進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今年將加大社會律師辦案的指派力度,鼓勵主任律師承辦法律援助案件,發揮引領示范作用,彰顯行業公益精神,多辦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充分維護經濟困難,特殊人群的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加強與公檢法機關的協作配合,規范工作流程和各環節銜接機制,暢通申請渠道。

深化便民利民服務。按照省廳《法律援助便民服務示范窗口建設指導意見》規定標準,對便民服務窗口實施標準化管理,完善管理措施,推動法律援助便民服務窗口建設達標升級。加強法律援助工作站、聯系點規范化建設,切實發揮站點便民利民效能。

整合資源,將“12348”法律服務專線納入法律援助工作機制,設置專席,安排專人值班,加強管理,提供便捷規范的法律咨詢服務。暢通網上服務渠道,全面開展在線咨詢,在線申請和在線投訴,方便困難群眾申請援助。

4、強化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規范基層法律服務管理體制,完善誠信教育制度、公示制度、服務質量檢查制度和誠信檔案制度。推進基層法律服務所規范化建設,實行基層法律服務“一站式”服務,實現農村基層法律服務全覆蓋。落實廬司〔2012〕34號文件,強化司法所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管理和監督力度,確保法律服務所在財務管理、案件質量上進一步規范和提高。

五、基層基礎工作求突破,全力做好“固本強基”工作

1、認真開展市模范優秀司法所爭創工作。以爭創市模范優秀司法所契機,進一步鞏固司法所規范化建設成果,全面推行司法所標牌、標識、制度“六統一”建設,按照“人往基層走、物往基層用、錢往基層花、勁往基層使”的四點要求鞏固良性循環成果,加強基層、建設基層、服務基層、發展基層,全面提高司法所規范化建設水平。

2、加強信息化建設與運用,推進效能建設。推進司法行政業務系統全員全案全流程應用,全面提升各項業務管理系統集成應用和關聯應用水平,強化司法所管理系統應用、內網信息、信息報送等工作,加強政法裝備和專網的使用維護,確保運行安全正常、應用合理有效、內容不斷更新、作用發揮明顯,努力促進信息化與司法行政實務工作的融合,實現系統應用由輔助性向支撐性轉變,提高我縣司法行政部門的信息化運用能力。

3、出臺基層司法行政業務管理系統考核辦法。建立符合基層工作實際的考核獎懲機制,從機制上解決提高執行力的問題,著力發揮機制對制度的保證作用,形成一個制度執行上的“自適應”狀態。完善由“決策、執行、反饋、監督”構成的“閉合回路”狀的科學執行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