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年度計劃

時間:2022-05-23 1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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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年度計劃

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啟動實施以來,各級、各有關部門積極行動,協調配合,精心實施,五項重點改革有序推進,取得明顯進展。為進一步明確任務目標,扎實推進各項改革,現確定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年度重點工作安排。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關于深化全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和《關于印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緊緊圍繞“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提高服務水平,增強改革實效,扎實推進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

二、實施時間

年度醫改工作的實施時間為年4月至年3月。

三、工作任務

(一)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

1、鞏固擴大基本醫療保障覆蓋面。

(1)擴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覆蓋面,參保人數達到192917人。其中城鎮職工55104人,城鎮居民137813人。進一步做好城鎮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大學生、靈活就業人員和農民工的參保工作。(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2)基本解決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的參保問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3)鞏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面,參合率穩定在99%以上。(區衛生局負責)

2、進一步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

(1)提高籌資標準。年上半年,各級政府對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元;從7月1日起,對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區衛生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負責)

(2)加快推進門診統籌。城鎮居民醫保、城鎮職工醫保和新農合門診統籌達到100%,探索城鎮職工醫保門診統籌。確保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門診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醫院。(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負責)

(3)提高報銷比例。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達到60%以上,城鎮職工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有所提高。確保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分別提高到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農民人均純收入的6倍以上。(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負責)

(4)加大醫療救助力度。在資助城鎮所有低保對象、五保戶參保的基礎上,對其經醫保報銷后仍難以負擔的醫療費用給予補助;逐步開展門診救助,取消住院救助病種限制。探索開展重特大疾病救助辦法。(區民政局負責)

(5)積極做好兒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等兒童重大疾病醫療保障試點工作。(區衛生局、民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3、提高基本醫保基金管理水平。

(1)大力推廣就醫“一卡通”等辦法,方便參保人員就醫和醫療費用結算。在全部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統籌地區實現醫療費用即時結算(結報),患者只需支付醫療費用中需個人承擔的部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負責)

(2)做好農民工等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跨制度、跨地區轉移接續工作,開展以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為重點的就地就醫、就地結算服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負責)

(3)推行按人頭付費、按病種付費、總額預付等支付方式。選擇部分臨床路徑明確的疾病開展按病種付費試點。探索建立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供應商的談判機制。逐步提高醫保統籌層次,科學論證、有序開展基本醫保經辦管理資源整合。探索委托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經辦各類醫保管理服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負責)

(二)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1、進一步推進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

(1)擴大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在政府舉辦的鎮中心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全部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區發改局、衛生局負責)

(2)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規定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并按購進價格實行零差率銷售。(區衛生局、物價局負責)

(3)規范基本藥物招標配送,落實基本藥物省級統一招標采購配送的有關規定,保障基本藥物的質量和供應。(區衛生局、物價局負責)

(4)密切跟蹤監測基本藥物市場價格和供應變化。(區物價局負責)

(5)推行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基本藥物處方集,確保臨床首選和合理使用基本藥物。(區衛生局負責)

(6)加強基本藥物質量監管。對基本藥物進行全品種覆蓋抽驗和全品種電子監管,完善區級藥品不良反應報告評價體系。(食品藥品監管分局負責)

(7)落實國家基本藥物醫保報銷政策,確保基本藥物全部納入醫保報銷范圍,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負責)

2、改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

(1)落實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后的政府投入政策,積極探索多渠道補償,確保補償資金及時足額到位,保障其正常運行。(區財政局、衛生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2)鼓勵探索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發揮醫保基金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補償作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負責)

(3)探索將非公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納入到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規范合理的補償辦法。(區衛生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3、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1)已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按照統一部署,穩步推進績效工資政策的落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衛生局、人口計生局負責)

(2)科學合理確定鎮衛生院人員編制。穩步推行能進能出的人員聘用制,建立以服務質量、服務數量和群眾滿意度為核心的考核機制,制定和完善績效考核辦法。(區編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負責)

4、轉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

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動服務、上門服務、開展巡回醫療,為城鎮居民提供基本藥物、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明顯提高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門診量占醫療機構門診總量的比例。(區衛生局負責)

(三)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1、進一步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年內完成鎮中心衛生院改擴建項目;擴建青年路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確保按期竣工投入使用。(區發改局、財政局、衛生局、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

2、啟動實施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規劃。

(1)為鎮衛生院招收定向免費醫學生;安排4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崗人員進行全科醫生轉崗培訓。鞏固和完善三級醫院與區級醫院長期對口協作關系,安排3名區級醫院骨干人員到三級醫院進修學習。(區衛生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2)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醫療衛生人才到基層服務。積極開展為鎮衛生院招聘執業醫師工作,對鎮衛生院、村衛生室衛生人員、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人員實行全員在崗培訓,落實持證上崗。(區衛生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3、發揮村衛生室在農村三級衛生服務網絡中的網底功能。

完成20處村中心衛生室改擴建、178處新農合布點任務。符合新農合報銷條件的村衛生室,落實以藥品配送為重點的一體化建設任務,提高報銷比例;積極落實鄉村醫生承擔公共衛生服務等任務的補助政策,保障鄉村醫生的合理收入。(區衛生局、財政局、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負責)

(四)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

1、完善9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1)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普遍落實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教育、預防接種、傳染病防治、兒童保健、孕產婦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類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城市居民健康檔案規范化建檔率達到95%以上,農村居民健康檔案建檔率達到70%,提高居民健康檔案信息化水平。(區衛生局負責)

(2)制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考核辦法,提高服務效率和效益。(區衛生局負責)

2、繼續實施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

(1)對15歲以下的人群補種乙肝疫苗,年再補種2035人。(區衛生局負責)

(2)對1753名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進行補助;繼續開展農村生育婦女免費補服葉酸項目。(區衛生局、人口計生局負責)

(3)為200名貧困白內障患者免費開展復明手術。(區衛生局負責)

(4)落實年800戶無害化衛生廁所建設任務,確保中央、省、區級補助資金按時足額到位。(區衛生局、經濟開發區負責)

(5)實施艾滋病母嬰傳播阻斷項目。(區衛生局負責)

(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

積極開展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的有效實現形式,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區衛生局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區政府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統籌組織和協調全區的改革工作。區政府有關部門要根據國家出臺的配套文件及省、市相關貫徹落實意見,及時研究制定我區的貫徹落實意見。醫改工作完成情況納入年度考核指標體系。

(二)突出重點,落實資金。要按照國家、省、市的統一部署,抓住關鍵環節,突出工作重點,認真落實各項投入政策,調整支出結構,轉變投入機制,完善補償辦法,切實保障改革所需資金,加強資金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加強宣傳,正確引導。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宣傳教育,引導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理解、支持和積極參與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改革的目標任務和主要政策措施,正確引導社會預期,為深化改革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