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傳教育和業務學習計劃
時間:2022-10-15 11: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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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結合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加快審計人才隊伍建設,加速審計轉型,推進審計事業健康發展,提高審計干部的執法水平,增強審計干部的凝聚力、戰斗力,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主攻項目、決戰兩區、壯大總量、集聚發展”戰略,以提高審計干部的執業道德素質、專業水平、和服務品質為主要目標,不斷更新教育內容,創新培訓形式,加強培訓管理,提高學習質量,努力打造一支德、能、勤、績、廉兼備的審計隊伍。
二、學習目標
(一)作風建設好。通過加強法制教育,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多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以求真務實的作風推進審計工作,為促進經濟在新的起點上實現趕超、跨越作出新的貢獻。
(二)審計質量高。通過法制、業務培訓,工作經驗交流,擴寬審計人員的知識層面,不斷提高審計人員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規范依法審計行為,提高依法審計的能力和業務水平,提高審計效率;推進審計轉型發展,探索政府重點投資項目全程跟蹤審計工作、績效審計等新的審計模式,為促進經濟社會“加快發展、轉型發展、和諧發展”發揮積極的審計監督作用。
(三)服務品質好。牢牢樹立審計服務理念,促進服務品質的進一步提升。積極創建文明辦公環境,做到禮貌、熱情、仔細、周到服務,做到服務對象滿意,領導滿意,進一步推進文明機關建設。
(四)道德素質高。通過法制教育,促進審計人員自覺傳承中華傳統美德,發揚社會公德,認真遵守《審計人員職業道德準則》和社會公共秩序,樹立審計人員良好的社會形象。
三、主要內容及教材
(一)主要內容:學習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及有關法治建設的文件。學習《憲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國家賠償法》《公司法》、《公務員法》、《企業國有資產法》、《預算法》,學習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學習宣傳《審計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新修訂的《審計法實施條例》和《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學習省審計條例》、《國家審計準則》,學習國家的宏觀經濟決策、重要的財政金融政策和與審計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審計技術方法等。
(二)主要教材:《“六五”普法干部讀本》、《“六五”普法學習問答》、《審計法修訂釋義讀本》、《審計法實施條例修訂解讀》、《省審計條例宣傳手冊》、《〈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讀本》、《違反財經法規行為審計定性和處理處罰手冊》、《行政執法教程》、有關法律法規輔導教材、審計業務培訓教材等。
四、宣傳教育方式方法和時間安排
(一)培訓輔導。通用的法律法規以及國家財稅、計算機應用等相關知識,安排集中輔導;專業性較強的內容,聘請相關專家學者授課,積極選送審計人員參加上級審計機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法律培訓,或者參加外單位的培訓班學習培養行政執法骨干,提高行政執法水平。
(二)集中學習與股室組織學習相結合。局統一組織學習的時間原則上規定為每個星期一的上午或星期五的下午,學習的內容由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通知。除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外,各股室每月組織學習的時間不得少于半天,全局行政執法人員全年法律和業務知識更新學習不得少于10天。
(三)構建網絡培訓平臺。充分運用OA系統培訓學習欄目,將有關知識培訓的內容在局域網上,供大家自行安排學習任務,并適時安排集中講解。
(四)加強法制宣傳。充分利用政務網站、本局局域網、宣傳欄以及其他宣傳載體,結合推行依法行政和審務公開,大力宣傳審計法律法規知識和依法審計的工作措施、成效。
五、具體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干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的順利開展。為加強審計法規、業務學習培訓工作的領導,調整法制宣傳教育和業務學習培訓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其他分管領導和各股室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日常工作由辦公室負責實施。
(二)完善學習制度,制定學習計劃。建立、健全內部學習管理制度,激發審計干部職工的學習積極性,完善社會監督和信息公開等內外部監督制度,強化教育督促,定期進行法制、業務知識培訓,制定個人學習計劃,并按計劃有條不紊地抓好落實。加強學習管理,干部職工參加各類培訓學習需認真聽課,自覺做好筆記。
(三)開展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學習活動。采用集中學習、交流研討、專題調研、案例分析、考察學習等多種形式進行學習,定期開展工作經驗交流,學習心得交流,增進相互促進。在局組織政治理論、業務知識學習的同時,加強審計人員自身的學習,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
(四)學以致用,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真正做到學以致用。努力提高審計執法水平,提升審計執法品質,將社會道德,社會公德等綜合素質體現在審計服務上,做到文明審計、和諧審計。
(五)實行有機結合。把法制宣傳教育和業務學習培訓與普法工作、公務員依法行政培訓工作、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干部作風整治年活動、行政執法人員素質提高年活動、爭創“三優”(優秀審計項目、審計標兵、優秀審計能手)活動、“三送”活動、創建“五型”機關活動和倡導文明新風黨員干部“十帶頭”活動有機結合起來,力爭取得最佳效果。
(六)嚴格執行學習紀律。建立學習考勤制度,如因特殊情況,未能安排統一學習的,應及時組織補學,缺課人員自行補課。各股室都要有專門的學習活動記錄,逐次據實記載參學人員和學習內容,個人要及時做好學習筆記。
(七)完善制度,加強考核。將法制宣傳教育和業務學習培訓納入我局的年度績效考核,組織學法和業務考試,其成績納入年度股室和個人綜合考核,并作為評先評優的依據之一。考試不及格的,個人年度考核不得評定為“優秀”等次,所在股室不得評為先進股室。實行學習獎勵制度,鼓勵全局干部參加上級審計系統專業資格、技術技能考試,支持審計人員參加提升學歷層次和與審計相關的其他專業職稱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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