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天行動”工作計劃

時間:2022-06-06 03: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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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天行動”工作計劃

為貫徹落實《州“藍天行動”計劃2016年度實施方案》(昌州政辦發〔2016〕8號),深入推進區“藍天行動”任務,制定2016年度工作計劃

一、工作目標

以打造“天山慧谷、產業新城”為目標,嚴格落實《環保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堅持“強化法治,綜合治理”的環保工作原則,對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燃煤鍋爐提標治理工程高度重視,明確責任,確保完成年度7個環境整治任務,改善園區環境質量。

二、行動計劃任務

行動一:環保基礎設施建設。

加快推進天然氣入戶及天然氣管道建設工程。修建天然氣管道1千米、調壓站1座,槽車供氣站1座。

開展中水回用項目論證工作,實現區污水處理達到環保要求。

行動二:企業污染治理提標淘汰

加快燃煤鍋爐脫硝、脫硫、除塵提標改造,督促金源熱力公司、明德熱力公司、鑫匯眾板業公司制定燃煤鍋爐提標改造治理方案,落實治理任務、明確治理責任,確保提標治理后鍋爐煙氣排放達到《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

行動三:高效供熱

科學布局供熱管網,拆除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分散燃煤鍋爐,修建1千米供熱管網,拆除2家企業燃煤供熱采暖鍋爐,實現集中供熱。

三、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2016年3月20日至4月30日)

環保局監督金源熱力公司、明德熱力公司、鑫匯眾板業公司制定《燃煤鍋爐提標改造治理方案》(簡稱《治理方案》)明確治理措施、工程進度、責任人、完成時間。

建設局委托開展中水回用項目可行性論證工作,做好修建1千米供熱管網工程進行施工前期準備工作。建設局監督明德燃氣公司制定《天然氣管道、調壓站、供氣站工程建設進度實施方案》,明確工程內容、施工進度、責任人、完成時間。

(二)實施階段(2016年5月1日至9月30日)

環保局督促金源熱力、明德熱力、鑫匯眾板業公司根據制定的《治理方案》,落實污染治理主體責任,開展采購設備、安裝調試、啟動運行工程。建設局督促明德天然氣公司落實天然氣管道、調壓站、槽車供氣站建設;建設局實施園區供熱管網工程,督促潤峰化工公司、鑫匯眾板業公司關停2臺燃煤采暖小鍋爐;落實中水回用項目工程(或污水廠二期工程)。

(三)驗收階段(2016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州、市環保局及區環保局對金源熱力、明德熱力、鑫匯眾板業公司燃煤鍋爐提標改造治理工程完成情況進行驗收。州環保局、區環保局、建設局對明德天然氣公司天然氣管網、調壓站、供氣站工程,供熱管網工程、關停燃煤采暖鍋爐項目、中水回用項目完成情況進行驗收。

四、工作措施

(一)明確任務。各相關部門和企業,要各負其責,把“藍天行動”計劃任務作為區綠色生態園區建設的重要內容來抓。緊密結合園區和企業實際,針對問題認真研究,制定方案計劃、細化措施內容,落實工作責任。

(二)加強環境執法監管。嚴格落實《環保法》中,企業污染治理主體責任,由企業按照《治理方案》內容,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治理任務。環保局履行環境監管主體責任,加大對企業污染治理情況的日常監控,深入企業現場督促推進工程,對企業未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治理任務的行為依法給予查處。

(三)強化責任考核。將工作目標納入區2016年績效考評內容,督查室對部門重點治理項目推進情況進行督察。對年底未完成“藍天行動”計劃年度任務的部門進行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評先進資格。對完成“藍天行動”計劃2016年度提標治理、拆除燃煤小鍋爐任務的企業,依據《區支持企業加快發展暫行辦法》,給予以獎代補資金支持。

(四)加強宣傳。利用向企業發放環保法宣傳手續、開展環保知識講座、發送環保微信等多種形式,加大“藍天行動”工作的宣傳力度,把“藍天行動”計劃政策宣傳到企業,使企業認識到藍天行動計劃的重要性、必要性,引導企業自覺遵守環保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