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預防腐敗意見
時間:2022-09-03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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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以下簡稱《實施綱要》),加強稅務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推進稅務機關執政能力建設和稅收事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總體要求
稅務系統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以下簡稱懲防體系),是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戰略決策的重要措施,是關系稅收事業興衰成敗的一項緊迫而長期的任務。
(一)明確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聚財為國,執法為民;推進依法治稅,深化稅收改革,強化科學管理,加強隊伍建設;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把黨風廉政建設貫穿于稅收工作大局之中,貫穿于稅收政策法規制定、稅收管理體制機制建設和改革的總體設計之中,貫穿于“兩權”運行全過程之中。統籌兼顧,整體推進,求真務實,開拓創新,不斷推進全國稅務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二)堅持基本經驗。多年來,在中央紀委監察部和總局黨組的領導下,全國稅務系統堅持黨中央確定的反腐敗指導思想、工作格局,強化制度建設,狠抓落實,積極探索和總結促進稅收事業發展的反腐倡廉工作經驗,為建立健全懲防體系奠定了堅實基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必須緊緊圍繞稅收中心開展工作,為稅收事業發展提供有力保證;始終堅持黨組統一領導,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積極開展形式多樣、行之有效的反腐倡廉教育;加強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保證依法治稅、從嚴治隊;強化“兩權”監督制約,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糾正部門不正之風,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三)把握基本原則。建立健全懲防體系要堅持與稅收制度、征管體制、內部管理機制和信息化建設等稅收體制機制相適應。堅持教育、制度、監督并重,充分發揮懲治和預防功能。堅持指導性和可操作性相統一,既要體現《實施綱要》的基本精神,又要密切結合稅務部門實際。堅持用改革的辦法解決導致腐敗現象發生的深層次問題。堅持繼承與創新相結合,總結、繼承和借鑒系統內外反腐倡廉工作有效經驗和做法,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在繼承中發展,在發展中創新,在創新中提高。
(四)確立工作目標。2007年前,制定完善各項工作的配套實施辦法。2009年前,建成全國稅務系統懲防體系的基本框架。再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建立起具有稅務系統特點的思想道德教育的長效機制、反腐倡廉的制度體系、權力運行的監控機制,建成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
二、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認真貫徹執行《實施綱要》的要求,建立健全黨組統一領導、部門各負其責、紀檢監察部門組織協調、依靠群眾支持和參與的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一)建立健全明確的責任機制
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必須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按照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求,根據職能分解責任。進一步形成反腐倡廉的整體合力。
1、領導責任。稅務系統各級黨組對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把反腐倡廉工作納入到稅收事業發展、稅務干部隊伍建設總體工作之中,統一部署,統一實施。黨組書記對反腐倡廉工作負全責,對重要工作和重大問題親自抓,經常組織領導班子成員研究本系統、本單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抓好工作落實;黨組成員和行政領導要分別負起職責范圍內的直接領導責任,加強監督檢查,每半年研究分析一次分管范圍內的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狀況,及時處理有關問題。
2、部門責任。職能部門要結合本部門工作特點和實際,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管理,把反腐倡廉工作任務進一步落實到具體的工作環節,切實履行“一崗兩責”。綜合管理部門要制定和完善相關管理制度,規范綜合管理、人事管理、財務管理、審計、基建管理、大宗物品采購等行政管理權的運行;業務部門要不斷完善并嚴格執行工作規程,認真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
3、紀檢監察部門責任。紀檢監察部門要協助黨組研究部署、組織,督促檢查反腐倡廉各項工作,認真履行監督職能,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加強分析,及時發現帶有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為領導決策提出建議。要認真履行協調職責,加強與地方紀檢監察部門、公檢法機關、國地稅局之間以及本單位各部門的聯系和溝通,及時協調和解決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
4、嚴格責任考核追究。各級黨組要切實履行職責,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強考核檢查,依據責任范圍、內容和責任追究權限,對工作不負責、任務不落實的失職行為以及發生重大問題單位的有關責任人員,要進行嚴格的責任追究。
(二)建立健全長效的教育機制
充分發揮教育在懲治和預防腐敗中的基礎作用。進一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體系,增強教育的系統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1、堅持以領導干部為重點。以樹立馬克思主義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為根本,以艱苦奮斗、廉潔奉公為主題,以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為目標,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開展以權力觀教育為核心的理想信念教育,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堅持進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教育,開展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進行黨紀條規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及從政道德教育,使領導干部牢記“兩個務必”,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要把反腐倡廉教育貫穿于領導干部的培養、選拔、管理、使用的各個方面,堅持教育與管理、自律與他律相結合,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牢記“四大紀律八項要求”,做到“八個堅持、八個反對”,自重、自省、自警、自勵,自覺抵制腐朽思想侵蝕。各級黨組要把反腐倡廉理論和有關文件作為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定期安排專題學習。新任職領導干部要進行廉政培訓。
2、注重面向全體稅務人員。堅持稅務系統廉政教育的成功經驗和做法,針對稅務系統的特點和稅務人員思想實際,掌握思想脈搏,分層教育、分類指導。開展以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主要內容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促進稅務人員愛崗敬業、廉潔從政,切實解決“人要如何做、權應如何用、法該如何執”的問題。開展思想道德教育,弘揚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稅務人員在社會交往特別是公務活動中廉潔自律,自覺不碰“四條高壓線”,做到慎權、慎欲、慎微、慎獨。開展遵紀守法教育,促進稅務人員不斷增強法紀意識,嚴格按照法定權限與程序執行好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做到依法征稅、規范行政,不斷提高依法治稅水平。
3、不斷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把反腐倡廉教育納入宣傳教育總體部署,制定反腐倡廉教育規劃。落實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分析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有效措施。堅持組織灌輸與自我教育相結合,傳統教育手段與現代化教育手段相結合,先進典型示范教育與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相結合。采取參觀教育基地、組織巡回報告、觀看警示教育片、舉辦廉政講座等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每年集中一段時間開展反腐倡廉主題教育活動。各級領導干部要積極參與反腐倡廉教育的組織管理并帶頭講廉政教育課;各級稅務機關綜合管理部門和稅收業務部門要主動組織、協助配合開展反腐倡廉教育;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教育計劃的落實。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國家稅務總局黨校、各級培訓中心的教學大綱,作為各級黨組織“”的必有內容和各類稅務干部培訓的必設課程;中國稅務報、中國稅務雜志、中國稅務出版社及稅務網站要堅持把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列為重點內容;要運用遠程教育、網上廉政課堂、多媒體教學等手段,創新教育形式,完善反腐倡廉宣傳“大宣教”工作格局,實現廉政教育的經常性、多樣性和時效性,增強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滲透力,推進稅務廉政文化建設,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整體合力。
(三)建立健全嚴格的制度保證機制
制度是建立健全懲防體系的重要保證。把制度建設貫穿于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的各個環節,體現到稅務工作的各個方面,形成用制度規范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機制。
1、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制度。認真落實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健全完善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收入申報、禮品禮金上繳登記、述職述廉、民主評議、談話誡勉和經濟責任審計等制度。建立健全領導干部管好自己、管好身邊工作人員、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方面的規定以及在決策、執法、用人等方面的自律措施和辦法,研究和探索領導干部職務消費等方面的制度規定,防止權力失控、決策失誤、行為失范。
2、稅務人員廉潔從政制度。嚴格執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人員廉潔自律若干規定(十五不準)以及“文明辦稅人公開”,不斷規范行政行為,并在實踐中進一步完善稅務人員廉潔從政方面的規定。
3、稅收執法管理制度。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嚴格規范審批程序,簡化審批手續,加強后續管理,提高審批效率和服務質量,促進依法行政。結合稅收征管體制改革,完善相關法規,嚴格執行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等規程,進一步減少執法隨意性,防止不廉潔行為的發生。
4、稅務行政管理制度。完善決策機制,健全決策規則,規范決策程序,強化決策責任。認真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選拔、考評、交流輪崗、任職回避和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制定領導干部職務任期制,注意研究探索體現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要求的干部實績考核評價標準。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選人用人機制,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深化財務管理制度改革,完善資金使用審批和公開制度、大宗物品采購和基建工程招投標等制度及相關配套辦法,健全和完善機關內部管理制度,做到科學、公正、透明。
(四)建立健全嚴密的監督制約機制
以領導干部和權力集中的執法環節、人員為重點,綜合運用各種形式,逐步形成“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監督機制,關口前移、過程監控,充分發揮監督在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中的關鍵作用。
1、深化“兩權”監督制約。以稅務管理信息化為依托,深化征管體制改革,優化業務流程,科學分解權力,堅持公開透明,建立和完善人機結合的監控機制,把監督制約貫穿到稅收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運行的全過程。在稅款征收環節,重點對納稅申報管理、稅款核定、稅款解繳、欠稅清理等進行監督;在稅源管理環節,重點對稅務登記、一般納稅人認定、停(歇)業、注銷戶、延期繳納稅款、出口退稅審批、減免稅審批、發票管理、納稅評估、核定稅款等進行監督;在稅務稽查環節,重點對選案、檢查、審理和執行等進行監督;在行政處罰環節,重點對行政處罰權限、程序、標準執行及行政復議、訴訟等進行監督。在人事管理方面,重點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貫徹執行情況,特別是對人員招錄調配、干部考察考核、選拔任用、獎懲等進行監督;在財務管理方面,重點對經費收支、經費審批、財務審計等進行監督;在事務管理方面,重點對服裝制作、票證印制、大宗物品采購、固定資產使用和管理等進行監督;在基建工程方面,重點對立項審批、資金來源及使用、招投標等進行監督。
2、強化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監督。要監督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經濟工作紀律和群眾工作紀律的情況;監督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及有關廉潔自律規定的情況;監督民主集中制、領導班子議事規則和民主生活會制度的落實情況;監督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述職述廉、民主評議、廉政談話和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執行情況;監督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執行不準直接分管人事、財務、基建等規定的情況。人事、紀檢監察部門要共同抓好巡視工作的組織落實,及時處理發現的重大問題。
3、充分發揮監督主體的作用。加強黨內監督。嚴格執行黨章,全面貫徹黨內監督條例和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各級黨組要加強對黨內監督工作的領導,注重對下一級黨組織、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的監督。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切實履行對所在單位黨組及其成員的監督職能,積極協助黨組開展黨內監督工作,加強督促檢查。拓寬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渠道,切實保障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加強行政監督。有關職能部門要深入開展執法檢查、執法監察、財務審計、離任審計和專項治理工作,認真落實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追究制。加強群眾監督。暢通群眾監督渠道,完善民主監督制度,堅持定期信訪分析、重要信訪督查督辦、信訪查結公示等制度,處理好群眾舉報,保障廣大稅務干部和人民群眾的民主監督權力。加強社會監督。自覺接受納稅人的監督,保障納稅人的合法權益。設立專用舉報電話,開通網絡舉報信箱,發揮特邀監察員和政風行風義務監督員的作用。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和司法、審計等機關及新聞媒體的監督。積極參與地方政府組織的政風行風評議活動。
(五)建立健全嚴厲的懲治機制
認真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行政處分條例》,完善《稅務人員違紀違法行政處分暫行規定》、《稅務人員涉稅違規違紀若干問題行政處分暫行規定》,健全稅務人員執紀辦案工作責任制、執紀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按照“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法”的辦案方針,堅決查處稅務人員涉稅和其他違紀違法案件,發揮案件查處的震懾作用,維護黨紀政紀的嚴肅性。
1、突出查辦案件的重點。嚴肅查處稅務人員違反增值稅專用發票、貨物運輸發票、海關代征稅票、廢舊物資收購發票、農副產品收購發票等抵扣憑證使用管理規定,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違規抵扣稅款、越權減免緩征稅款和辦理出口退稅以及利用職權貪污受賄,挪用、截留、轉引稅款的案件;嚴肅查處領導干部在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購、服裝制作、票證印制、稅控器具推廣等方面以權謀私收受賄賂的案件;嚴肅查處領導干部違反政治紀律和組織人事紀律買官賣官、利用職權的影響力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非法謀取私利及參與賭博的案件;嚴肅查處因失職瀆職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案件;嚴肅查處違反群眾紀律損害納稅人權益的案件。認真查辦各級紀委交辦的案件及司法、審計和稅務稽查等部門移交的案件。
2、提高辦案質量和水平。嚴肅辦案紀律,嚴格辦案程序,加強案件審理,保證辦案工作依紀依法進行。加強對案件查辦工作的領導,落實辦案工作責任制,堅決制止“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的現象。拓寬案源渠道,注重從信訪舉報、執法檢查和執法監察、稅務稽查、內部審計等工作中發現案件線索。認真總結辦案經驗,把握辦案規律。積極研究稅務干部違紀違法問題的特點,不斷改進辦案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內部協調配合機制和預防職務犯罪聯席會議制度,加強與地方紀檢監察部門、公檢法機關的協調配合,加強國地稅局之間的協調配合,形成辦案合力。
3、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對系統內發生的案件,在認真查處的基礎上,深入剖析,及時通報,使廣大稅務干部汲取教訓,受到教育,針對案件中暴露出來的苗頭性問題和薄弱環節,及時制定措施,完善制度,改進管理,堵塞漏洞。提高辦案綜合效能,發揮查辦案件在治本方面的建設性作用。
(六)建立健全科學的預警機制
建立健全評估預警機制,增強反腐敗工作預見性,把握反腐敗工作規律,制定具有前瞻性的反腐敗措施,提高防范腐敗的預警能力。
1、暢通預警信息渠道。堅持靜態與動態相結合、內部與外部相結合的原則,暢通信息渠道。依托“金稅工程”、稅務紀檢監察管理信息系統、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和領導班子考察、述職述廉、來信來訪、巡視檢查、經濟審計、案件查處等途徑,獲取有關信息;通過政風行風評議、問卷調查、明查暗訪和與地方紀檢監察部門及公檢法機關交流情況等途徑,獲取相關信息;注意從機構調整、人事變動、重大節日、婚喪嫁娶及稅務干部社交圈、生活圈、娛樂圈等活動中了解和掌握帶有傾向性、普遍性的問題,全面掌握廉政工作信息。
2、加強預警信息評估和分析。逐步建立和完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評價指標體系,對獲取的信息梳理歸納,進行定量定性分析,掌握懲治和預防腐敗的責任、教育、制度、監督、懲治等機制的運行情況,從中發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正確分析和判斷腐敗行為的苗頭和動向。
3、注重預警信息評估結果的運用。科學預測反腐敗工作趨勢,及時報告和反饋評估分析結果,通過黨組會、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會議等形式,針對不同時期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調整工作重點。研究制定解決問題的相關措施,不斷完善機制和制度,做到關口前移,防范在先,把腐敗現象遏制在萌芽狀態,切實做到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
三、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組要加強對反腐倡廉工作的領導,把懲防體系的貫徹實施納入稅收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作出總體部署。黨組書記負總責,紀檢組長按照責任分工具體抓,各級稅務機關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責任分工認真抓好落實,定期向黨組進行專題報告,促進各項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各級黨組要重視加強紀檢監察隊伍建設,認真落實總局關于紀檢監察機構設置的有關規定,配齊配強紀檢監察干部,重視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的思想、組織、作風和業務建設,不斷提高稅務紀檢監察干部保障和促進稅收工作順利開展的能力,提高對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有效監督的能力,提高協助黨組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能力,提高通過制度創新預防腐敗的能力,提高依法執紀、依法辦案的能力。要適應建立健全懲防體系的需要,積極研究探索加強稅務系統紀檢監察機構管理的有效措施。紀檢監察部門要在黨組領導下,承擔懲防體系的具體組織落實工作,認真履行組織協調職能。
(三)認真抓好工作落實。各級稅務機關要認真執行懲防體系的工作要求,結合實際研究確定階段性目標任務,制定配套的落實措施和辦法,把建立健全懲防體系工作落實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的考核,考核結果要作為衡量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執政能力和工作實績的依據。要注意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發揮示范作用,促進稅務系統懲防體系各項工作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