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黨組織整建意見

時間:2022-09-13 09: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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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黨組織整建意見

一、目的意義和原則

近幾年來,各縣區委和鄉鎮黨委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村黨組織和村委會換屆為契機,以實現“五個好”為目標,切實加強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組織配套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一大批政治素質好、有經濟頭腦、年富力強、熱心為群眾服務的優秀分子進入村級班子,進一步優化了班子結構,有力地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但是,從調查情況看,全市仍有140多個村處于后進狀態。有的村“兩委會”主要干部不齊不力,關系不協調,形不成合力;個別村“兩委會”班子成員素質不高,能力不強,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部分村“兩委會”無辦公室,群眾有事找不到干部,黨員無活動室,組織活動無法正常開展;有的村干部辦事不公,自身不正,財務管理混亂,群眾意見較大;有的村干部宗旨意識淡薄,工作方法簡單粗暴,造成干群關系緊張,群體上訪時有發生。這些問題如果不認真加以解決,既給黨在農村的形象和農村的發展穩定帶來一定的消極影響,也難以確保下半年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的正常開展。為此,按照全市人才工作暨組織部長會議的要求,采取倒排10%的辦法,對處于后進狀態的村黨組織進行一次集中整建,是十分必要的。這次整建工作的原則是:集中時間,集中精力;統籌安排,突出重點;區別情況,因村制宜。通過不懈努力,使后進村逐步實現領導班子好、黨員干部隊伍好、工作機制好、小康業績好、農民群眾反映好的目標。

二、工作步驟和任務

1、調查摸底,確定對象。各縣區委要迅速行動,盡快安排部署,組織力量,對農村基層組織現狀,特別是村黨組織、村委會班子情況進行一次摸底調查,分析排隊,認真查找基層組織建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軟弱渙散、不齊不力、戰斗力不強的村黨組織班子和那些經過多次整建、問題仍然沒有得到徹底解決或村情復雜的村,要逐一登記造冊、建檔立卡,采取倒排10%的辦法,確定整建對象。同時,逐村分析后進原因,認真研究對策,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認真加以整建。

2、突出重點,解決問題。今年后進村黨組織整建要緊密聯系農村工作實際,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本著有什么問題就解決什么問題,什么問題突出就重點解決什么問題的原則進行,重點解決以下幾個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是解決好“兩委會”班子嚴重不健全的問題。對村“兩委會”班子不健全,特別是沒有黨組織書記的村,要按照《**市村級組織和村干部規范化管理暫行辦法》,采取“兩推一選”、公開選拔或選派鄉鎮干部到村任職等多種形式限期配齊配好;對班子健全,但缺乏事業心、工作軟弱無力的班子,要加強教育和培訓;對工作有熱情,但缺少思路的班子,要注重指路子、教辦法;對班子內部不團結、“兩委會”關系不協調的村和素質差、能力弱、群眾威信不高、難以勝任工作的村干部,要及時進行調整。

二是解決好作風不實、宗旨意識不強的問題。要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活動不斷引向深入,強化村級干部的宗旨意識,本著求真務實的精神,引導村級干部始終堅持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的觀點,真正做到群眾利益高于一切,群眾的疾苦急于一切,群眾的呼聲先于一切,踏踏實實為群眾謀實事、辦好事。

三是解決好經濟發展長期滯后、農民增收緩慢的問題。要結合學習貫徹中央1號文件精神,努力提高村級干部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和水平,引導他們充分發揮當地優勢,通過“兩示范一帶動”活動,加快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積極發展集體經濟和多種所有制經濟,把農民收入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四是解決好村務公開等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問題。對于農村財務管理混亂、村務公開透明度不高、群眾意見大的村,要從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入手,建立和完善村黨組織和黨員大會、民主議事和決策、民主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和干部、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等制度,使村級黨組織決策與管理逐步走上民主化、規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軌道。

五是解決好農村后備干部缺乏的問題。要從實際出發,解放思想,放寬視野,積極實施“三個培養”工程,即把致富能手培養成為黨員,把黨員培養成為致富能手,把致富能手中的黨員培養成為村干部,切實解決農村后備干部人才缺乏的問題。

六是解決好影響農村穩定的突出問題。對有群體性上訪等不穩定因素的村,要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認真分析引起上訪的原因,協調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尤其是對那些關系群眾切身利益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要采取立項整改的辦法,能解決的要盡快解決,一時解決不了的,要向群眾說明情況,創造條件加以解決,確保農村社會的穩定。

七是解決好村級黨組織無辦公與活動陣地的問題。要在摸清底子的基礎上,按照省上的統一安排,采取村上拿一點、地方財政撥一點、黨費補一點的辦法,爭取在較短時間內解決整建村無辦公陣地、無黨員活動室的問題。

三、組織領導和措施

后進村黨組織集中整建工作在市委的領導下,由市委組織部、基層辦統一組織協調,各縣區委組織實施。各縣區委要高度重視,把整建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做到安排部署、領導力量、工作機構、檢查指導四落實??h區委主要領導要切實履行好基層組織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鄉鎮黨委書記要履行好“直接責任人”職責,親自安排,抓好落實。整建要繼續采取派工作組駐村的辦法進行。對“兩委會”班子嚴重不健全、關系嚴重不協調、長期不穩定或宗派宗族勢力把持村務的村,要作為整建重點,由一名縣級領導帶隊,抽調相應職能部門的干部,組成工作組,進駐村上進行整建。對于因工作不力、作風不實、制度不全、財務管理混亂而導致后進的村,由鄉鎮黨委負責,抽調專人,抓好整建。集中整建時間和具體階段安排由各縣區委根據工作實際確定,但必須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要明確整建目標,落實整建責任,嚴格檢查驗收,做到不達目標要求,工作組不撤。對整建工作扎實、成效顯著的,要及時表彰獎勵;對工作不負責任、完不成任務的,要通報批評;對因工作不力,雖經整建而未見實效、影響第四季度開展的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要結合多年整建經驗和“三級聯創”活動的開展,進一步健全和落實領導責任制,建立起常抓不懈的工作機制。各縣區對后進村黨組織進行集中整建的情況,于**年9月底前報市委基層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