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意見

時間:2022-09-13 0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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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意見

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是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有力保證,是反腐倡廉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中辦發[2006]32號)精神,結合我省農村基層實際,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就做好當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大力開展農村基層反腐倡廉教育

農村基層反腐倡廉教育要突出重點,與鞏固和擴大農村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相結合,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歷史進程相適應。在對農村基層黨員、干部普遍進行理想信念、黨的宗旨和黨風廉政教育的同時,以鄉鎮、村領導班子成員和基層站所負責人為重點,加強科學發展觀教育、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政策法規和黨紀條規教育。組織農村基層黨員、干部認真學習實踐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要將學習《文選》作為重要任務,增強農村基層黨員、干部的黨性修養、群眾觀念、法紀意識和廉潔從政的自覺性。

適應農村基層特點,創新教育方式。采取輪訓、主題教育、集中教育、形勢報告會、講黨課、編寫簡易讀本等形式,發揮報刊、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和農村現代遠程教育的作用,增強教育的實效性。大力宣傳優秀農村基層干部的先進事跡,發揮正面典型示范作用。抓好農村基層構建警示訓誡防線工作,運用警示提醒、誡勉督導、責令糾錯等三項制度及時教育保護干部。

把反腐倡廉教育納入農村基層黨員、干部培訓計劃,實行分級負責制。今年年底至明年年初,省市兩級要分別對換屆后新任職的農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進行示范培訓,縣鄉要對鄉鎮、村領導班子成員全面進行紀律教育和廉政教育培訓。對鄉鎮基層站所干部由其主管部門制定計劃,進行教育培訓。

加強農村廉政文化建設。積極推進廉政文化進鄉鎮、進站所、進村莊、進家庭,定期把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書籍、材料、報刊和電教片配發到農村基層。有條件的村要建立黨風廉政宣傳欄、廉政文化室,開展生動活潑、喜聞樂見的廉政文化活動,形成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良好社會氛圍,依靠廣大農民群眾促廉、保廉。

二、規范農村基層黨員、干部行為

農村基層黨員、干部要廉潔奉公,忠于職守,嚴格執行“八不準”規定:不準違反程序和規定擅自處置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不準利用職權挪用、侵占、截留救災救濟、社會保障、退耕還林等資金和實物,侵占集體利益、損害群眾利益;不準用公款大吃大喝、請客送禮、參與營業性場所娛樂活動和變相公款旅游;不準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違反規定向農民亂集資、亂攤派,違反農民意愿超范圍、超標準向農民籌資籌勞和強行以資代勞,變相加重農民負擔;不準濫用職權、優親

厚友;不準借婚喪嫁娶等事宜聚錢斂財;不準參與封建迷信和賭博活動;不準以宗族勢力替代村級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決定村務事項。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必須依紀依法嚴肅查處。

三、全面推進鄉鎮政務公開、村務公開、辦事公開和黨務公開

鄉鎮政權機關和基層站所重點公開貫徹落實中、省有關農村工作政策,財政、財務收支,各類專項資金、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等情況,以及其他涉及農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

村務公開以財務收支為重點,以村集體土地征用、計劃生育指標、宅基地審批、機動地發包、村公益事業等為主要內容,并及時公開糧食直補、退耕還林補助資金兌現、扶貧款物發放等農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內容。縣(市、區)要認真編制村務公開目錄,明確公開的范圍和時間。

基層站所及學校、醫院、供水、供電等公用事業單位要大力推行辦事公開制度,以公開與農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又容易出現不公平、不公正的事項為重點,公開辦事標準、程序和時限。

黨務公開重點公開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工作目標、決策內容和程序、干部選拔任用、發展黨員、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民主評議黨員、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問題的處理、開展黨內組織活動情況等內容。

加強對公開制度落實情況的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堅決防止和糾正不公開、假公開和不及時公開等問題。

四、積極推行“鄉財鄉用縣監管”和“村財民理鄉監管”制度

積極推進“鄉財鄉用縣監管”工作。已經開展的縣(市、區)要不斷總結經驗,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有關制度;尚未開展的縣(市、區)要抓緊制定實施方案,加快工作進度,年內全面推開。規范鄉鎮財務管理,扎實搞好對銀行賬戶、收費票據、財政供養人員、鄉鎮資產和債權債務等清理工作。加強債權債務管理,建立健全新債責任追究制度和鄉鎮主要負責人以及村黨組織、村委會負責人的任期、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制度,逐步化解鄉鎮債務風險。嚴格執行關于制止鄉村發

生新債務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各市縣一律不得向鄉鎮下達招商引資指標,鄉鎮政府一律不得為經濟活動擔保,鄉鎮政府和村級組織一律不得舉債搞建設。

全面推進“村財民理鄉監管”制度。加強鄉鎮農村財務服務中心、會計核算中心的管理,嚴格農村財務收支審批程序。建立民主理財小組,小組成員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堅持履行集體重大財務事項民主決策制度,做到財務收支嚴把“三關”:即村民主理財小組集體會審關,村主任和村書記“雙審雙簽”關,鄉鎮會計核算中心審核關。充分發揮民主理財小組和農民群眾的監督作用,規范農村基層干部財務支出行為。對財務管理混亂的村進行集中清理。逐步建立完善村委會向村民會議報告財務管理情況并接受村民質詢制度。

五、深化改革,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積極穩妥地推進鄉鎮機構改革和農村基層站所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精簡鄉鎮人員和機構,轉變鄉鎮政府職能,逐步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層行政管理體制。嚴肅機構編制紀律,防止和糾正鄉鎮機構改革中違反規定設置機構、超職數、超編制配備人員以及弄虛作假“吃空餉”等問題。完善農村基層干部選拔任用機制,積極推廣一些地方“公開推選”的做法,推行村黨支部選舉的“兩推一選”辦法。按照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要求,逐步建立健全農村基層干部政績考核評價機制和激勵機制。

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積極探索集體資產管理的新途徑??h鄉兩級要完善農村集體資產監管辦法,加強對農村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的管理,防止集體資產流失。農村集體資產拍賣、轉讓或租賃,要科學評估確認資產價值,實行公開競價和招投標制度。農村集體建設項目、購置大型或大批設備,必須公開招投標。積極推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村集體經濟的有效實現形式。

六、落實支農惠農政策

認真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重點抓好“六個落實”:一是落實“兩免一補”政策,鞏固農村義務教育收費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成果,落實政府優先發展教育的責任,切實解決農村學生上學難、上學貴問題;二是落實退耕還林還草補助資金,確保及時足額發放;三是落實專項補助資金、扶貧救災救濟款物,認真解決資金、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四是落實糧種直補、綜合直補、小麥良種補貼,春播地膜玉米補貼和大中型農機具購置補貼,以及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督促有關部門嚴格執行支農資金使用的管理規定;五是落實征用農村土地補償款.規范征地程序和補償標準,全面落實農村集體土地補償費專戶管理、專賬核算、專項審計和公開制度,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六是落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堅決糾正農村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圍繞“六個落實”,加強監督檢查。有條件的地方,要積極運用“一卡通”等簡便、直接的形式,確保各種補貼資金足額、及時發放到農民手中。對直接補貼農民的資金和政策,要實行公示制,接受群眾、社會的監督,不斷提高補貼政策的透明度,確保黨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不折不扣落實到基層,落實到農戶。

七、加強對農村基層干部的監督

健全鄉鎮、村領導班子議事規則和民主決策、民主監督機制,落實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堅持和完善鄉鎮黨委會、黨員代表大會、村黨員大會制度,認真落實鄉鎮黨委和村黨支部組織生活會制度,逐步將任前廉政談話、廉政承諾、誡勉談話和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質詢聽證、民主評議等黨內監督制度向村一級延伸。建立農村“兩委會”聯席會議、村民代表會議和村民會議制度,凡涉及村民重大利益的事項,都要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

決定。進一步規范“一事一議”制度。圍繞農村基層黨員、干部的工作作風、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基層站所依法行政等情況,加強監督檢查。把對鄉鎮、村干部的監督考核與群眾的民主評議結合起來,把考核和評議結果作為干部任用和評優的重要依據。

八、嚴肅查處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

認真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進一步暢通信訪舉報渠道,推行黨政機關領導干部接待來訪群眾和干部下訪制度,主動了解和解決農民群眾的合理訴求。認真辦理農村群眾信訪舉報事項,實行領導干部包案制,及時解決群眾反映的合理合法的問題。對實名舉報或線索比較具體的舉報、投訴,要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嚴肅查處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重點查處利用職權謀取非法利益案件,各種巧立名目的亂收費、亂罰款和強行集資攤派案件,涉及農民負擔的惡性案件,截留、挪用、侵占、貪污支農資金、征地補償費和社保資金案件,侵占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案件,賄選、參與賭博案件,查糾欺辱群眾、辦事不公、作風粗暴等影響農村和諧社會建設的問題等。綜合運用法律、紀律、組織、批評教育等各種手段,打擊腐敗分子,教育保護黨員、干部。

九、加強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組織領導

做好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縣委是關鍵,鄉鎮是基礎。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把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納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體規劃,統一部署、統一落實。各縣(市、區)黨委、政府要從本地實際出發,加強調查研究,明確工作任務,確定工作重點,采取有力措施,加強督促檢查和具體指導。鄉(鎮)黨委、政府要結合實際,制定階段性工作計劃,明確目標責任,著力抓好落實。各級黨委每年年底要向上級黨委及紀委,報告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

重視農村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建設。加強縣(市、區)、鄉(鎮)紀檢監察組織建設,選好配齊縣(市、區)紀委領導班子。鄉(鎮)專職紀委副書記或副科級專職紀檢監察干部要全力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農村基層黨支部要設立紀檢委員,主抓黨風康政建設工作。每個農村黨支部,都要從群眾中聘請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員,協助黨支部解決黨風廉政建設中出現的問題。

建立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省上建立由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宣傳、政法、發展改革、教育、民政、財政、勞動與社會保障、國土資源、建設、農業、衛生、審計、農發辦等部門組成的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工作進展情況,研究安排具體工作,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市縣也要建立由相關職能部門組成的聯席會議制度。

十、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堅持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參與和支持的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形成做好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整體合力。縣(市、區)、鄉(鎮)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各項任務分解到相關部門,做到分工具體、任務明確、責任清晰。有關部門要按照任務分工,把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納入本部門的整體工作,切實履行職責。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協助黨委、政府做好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總體部署,制定實施方案,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各項任務落實。

完善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建立縣(市、區)、鄉(鎮)、基層站所和村三級責任網絡和責任體系,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目標書,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責任體系和工作機制。加大考核力度,強化責任追究。對在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因不履行職責、措施不力甚至弄虛作假、損害群眾利益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主管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