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能手工作意見

時間:2022-09-27 03: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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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能手工作意見

為充分發揮骨干教師的輻射示范作用,進一步推進我校教師隊伍建設,促使我校教學質量的不斷提升。在第24個教師節來臨之際,學校決定表彰教學成績突出的教師,并授予“教學能手”和“教學標兵”榮譽稱號。具體意見如下:

一、評選對象:

①近兩年來至少有一年擔任畢業班教學的教師;

②近兩年連續擔任備課組長或擔任強化班教學的教師;

③近兩年教學成績特別突出的教師。

二、評選條件:(其中1、2條是必備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養和師德修養。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校、愛崗敬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教學實績顯著。在中、高考或重大考試中,成績在同類學校或同類班級中名列前茅且同學科不同類別間成績差距合理。

3、教學業務技能突出。參加各類教學業務比賽(指2006年以來被列入計劃并由教研室、電教館等教育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獲區一等獎以上。

4、輔導學生參加學科競賽成績突出。輔導學生獲省一等獎或省二等獎4人次以上(由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承辦的);指導學生參加各種比賽學生作品省級發表或學生作品獲省一等獎或二等獎4人次以上(由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業務管理部門主辦或承辦的)。

三、評選辦法和上報時間:

1、個人申報與原年級部推薦相結合,經學校評審小組考核,公示后予以表彰。

2、個人申報表在學校ftp公共區/校長辦/教學表彰文件夾中下載或到校長辦公室領取。

3、個人申報表于周一上午10:00前交校長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