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隊伍建設實施意見

時間:2022-10-13 0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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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隊伍建設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的**大和**屆**、**全會精神,全面實施自治區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加快我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步伐,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西部地區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9號)和《**“十一五”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綱要》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區人才隊伍建設,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意義,進一步明確指導思想和基本思路

(一)進一步增強做好我區人才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全國人才工作會議和全區人才工作會議以來,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的正確領導下,各地、各部門進一步提高了對做好人才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不斷健全機制、完善政策、優化環境、創新載體,全區上下呈現出了大力加強人才工作的新氣象。但受多種因素的影響,我區人才隊伍建設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一些地方和部門對人才工作的重要性認識還不夠;人才隊伍建設的有關方針政策沒有得到充分落實;人才工作機制還不夠健全;人才資源開發投入不足;人才流失的現象仍然存在;現有人才資源分布不夠合理,結構性積壓與短缺并存,市場配置人才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發揮不夠等。切實解決這些突出問題,進一步加強全區人才隊伍建設,為**實現跨越式發展提供持續、堅強的人才保證,是一項重大而緊迫的任務。

(二)加強我區人才隊伍建設,必須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大精神為指導,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必須堅持用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區人才工作,緊緊圍繞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大力實施人才強區戰略;必須牢固樹立把促進發展作為人才工作根本出發點的觀念,牢固樹立“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的觀念,牢固樹立“四不唯”的觀念,牢固樹立人才市場化、社會化的觀念,牢固樹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流動觀念;必須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努力建設各類高素質人才隊伍,通過不斷創新人才培養、引進、流動、使用、評價、激勵、保障等政策體系和關鍵環節,使全區上下人才觀念進一步解放,人才環境進一步優化,人才政策進一步完善,人才數量進一步增加,人才結構進一步改善,人才能力進一步提高,人才作用進一步發揮。

二、高度重視和優先發展教育,促進各類人才健康成長

(三)繼續加強義務教育,著力穩定和充實山區中小學教師隊伍。實施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三年行動計劃,規范學校辦學行為。實施城鄉教育資源共享工程,構建城鄉教育一體化格局。進一步深化教育教學改革,重點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鞏固和提高“兩基”水平,提高初中毛入學率,降低輟學率和青壯年文盲率。到“十一五”末,全區初中毛入學率達到100%%,人均受教育年限接近9年。全面落實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除學雜費、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和補助寄宿生活費等措施;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的教育救助工作,保障城市流動人口、貧困人口、有特殊需求適齡人口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高度重視中小學教師培養工作,加強優秀教師高層次研修,推進骨干教師培養成長計劃。用5年時間完成全區農村中小學校長輪訓工作。充實基層教師隊伍,積極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任教、支教和擔任志愿者。努力改善教師工作和生活條件,對自愿到川區鄉鎮、寧南山區八縣和紅寺堡開發區政府所在地任教的高校畢業生,在被正式錄用后,可提前執行轉正定級工資,高定一檔工資標準;到寧南山區八縣鄉鎮和紅寺堡開發區鄉鎮任教的高校畢業生被正式錄用的,高定二檔工資標準。實施“名師培訓工程”和“名校長培訓工程”,選派中小學校長到東部發達地區掛職鍛煉,學習先進理念,提高教學管理水平。

(四)要以提高質量為核心,充分發揮高等學校在人才培養中的重要基地作用。通過重點學科建設、大學與國家級重點科研院所合作和創建大學園區等形式,創建具有我區特色的“強校”,推進**大學進入“211”工程,辦好其他大中專院校。要緊貼我區經濟發展需要,以整合現有學科為主,大力發展優勢學科、特色學科和新興學科,鼓勵和支持高校主動參與企業技術創新。將高等院校學生就業率、科研成果轉化率以及其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情況,作為對學校綜合評估的重要指標。加強本科教學團隊與高水平教師隊伍建設,重點建設一批自治區試驗教學示范中心,設立自治區高等教育教學名師獎。建設一批由學科帶頭人領軍的老中青結合的教學團隊。支持高校青年教師到企事業單位進行產學研合作、國內外進修或開展學術交流活動。采取用人單位出資和財政資助等方式,每年在全區選拔一批有培養前途的中青年學術技術帶頭人和高級管理人員到國內高校深造,赴國(境)外進行短期培訓和研修。自治區人民政府設立“**博士、碩士獎學金”,對攻讀學位和繼續深造并愿意回**或在**服務的全日制研究生進行獎勵。

三、加強分類指導,加大培養力度,大力提高人才隊伍的素質和能力

(五)理論培訓和實踐鍛煉相結合,全面提高黨政干部隊伍的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認真落實《**—2010年**干部教育培訓規劃》和《自治區黨委關于貫徹〈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的實施意見》,充分發揮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在干部教育培訓中的主渠道作用,組織領導干部深入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等一系列重大戰略思想,推進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和科學素質的教育,努力提高政治理論、黨性修養。加強公共管理核心課程及公務員九種通用能力的學習,以增強各級機關公共服務能力和提高公務員隊伍素質。采取組織點名調訓的方式,每年脫產培訓廳級干部300人次左右;堅持組織調訓與單位自主培訓相結合,每年安排培訓縣處級干部及中青年后備干部2500人次左右;重視婦女干部、少數民族干部、黨外干部的培訓,采取多種形式,增強針對性,每年培訓2000人次左右;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及分級分類培訓的原則,每年培訓普通公務員不少于15000人次。適應境外培訓的需求,每年舉辦英語強化培訓班1期,每兩年從中選擇20—30名赴境外培訓1年。同時加強鄉鎮、街道干部及村黨支部書記、社區黨組織書記等基層干部的培訓。加強干部實踐鍛煉,加大交流輪崗、基層掛職和外出掛職學習的力度。逐步在區內外黨政機關、干部培訓機構、高校、科研院所、企業、鄉村、社區建立一批社會實踐和掛職鍛煉基地,針對干部不同層次和類型,安排到不同的培訓基地開展實踐鍛煉。

(六)依托各類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著力提高專業技術人才的創新能力。把創新人才培養作為項目立項、評審、驗收和綜合績效評估的重要考評指標,圍繞重點產業、重點項目和重大社科研究課題對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需求,大力開展各類學科帶頭人、技術骨干、實用人才和緊缺急需人才的培訓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回族自治區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開展以拓展知識面為主的各學科間相互交融的綜合知識、相關學科發展前沿動態以及創新能力等為基本內容的公共科目的繼續教育,完善專業技術人員的知識結構,提升整體業務水平。每人每年脫產學習時間累計不少于12天,專業技術人員接受繼續教育的覆蓋面達到90%以上。突出抓好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加快實施“653工程”(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重點加強對獲得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享受國務院特貼和自治區特貼、進入“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以及優秀科研項目主持人等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爭取在“十一五”期間,通過安排到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進修等方式,對50歲以下的人員普遍輪訓一遍。加大對中青年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繼續配合中組部實施“西部之光”人才培養計劃,加大對完成訪學人員的跟蹤服務和管理;完善工作機制,全面推行“基層之光”人才培養計劃。自治區每年安排50名基層年輕專業技術人員到首府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教育等單位研修,指定優秀導師,建立“一帶一”或“多帶一”的培養模式。同時,市、縣兩級和各行業也要組織實施“基層之光”人才培養計劃,最終建立區、市、縣縱向聯動和部門行業橫向互動機制,使“基層之光”培養計劃成為推動全區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一個有力杠桿。

(七)加強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培訓,提高他們的市場開拓能力、競爭能力和現代經營管理水平。突出抓好自治區國有大中型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及后備人員的培訓,加快培養造就一批政治素質好、市場駕馭能力強、熟悉國際慣例、具有戰略眼光的優秀企業家。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和自治區國資委負責規劃、協調、組織實施工作,每年安排培訓區管大中型企業領導班子成員50人次、中層管理人員400人次。組織實施區管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及后備人員到中央企業掛職鍛煉,做好中央企業人員到區管企業掛職工作。區管企業黨委負責本企業中層管理人員的培訓。組織實施“企業之星”人才培養計劃,每年分別組織一批企業中高層次經營管理人才和新經濟組織人才、新社會組織人才赴東部發達省區考察培訓。組織實施“國家中小企業銀河培訓工程”和“百萬中小企業上網培訓”,每年安排培訓企業經營管理人員1000人次左右。各市、縣(區)有關部門落實國有中小企業、集體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重視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和非公有制企業中高層經營管理者的培訓,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新的社會階層代表人士隊伍,每年至少培訓200人次。

四、努力穩定和用好現有人才,充分發揮他們在經濟社會建設中的主力軍作用

(八)用活用好現有人才是人才隊伍建設的首要任務。各級黨委、政府要充分發揮黨的思想政治工作優勢,大力弘揚優良傳統和作風,不斷改進、完善、落實穩定和使用人才的各項政策措施,不斷優化人才的輿論環境、政務環境、創業環境、人際和學術環境,大力挖掘現有人才的潛力,充分釋放人才隊伍的活力。

(九)建設人才高地和創新團隊。圍繞我區優勢產業和學科,爭取利用5年時間,造就30個創新能力強、特色鮮明的創新團隊,到2010年前至少建設10個層次較高、優勢明顯、環境良好的人才高地。加大資助和扶持力度,入選人才高地的首席專家申報科研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參與項目招投標時作為一項重要的參考依據;在使用儀器設備、圖書資料、公務用車等方面享有優先權和自主權;在工作、學習、生活上遇到問題時,單位要優先幫助解決;受資助參加各種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

(十)完善專家服務團制度。繼續發揮自治區煤炭開采及深加工、機械制造、有色金屬及新材料、旱作農業、枸杞種植及深加工、葡萄種植及釀酒產業、生物制藥、輕工業等行業專家服務團和各市、縣(區)專家服務團的作用,加大宣傳力度。要制定考核方案和獎懲措施,不定期對每個分團和每個專家進行督查和考核,進行獎懲,充分調動現有專家服務團成員的積極性。同時,再選拔聘任一批優秀專家,包括吸收部分區外優秀專家,充實專家服務團的力量。將中央駐寧各單位的優秀人才納入自治區各類人才選拔和服務范圍。繼續發揮高級專家聯合會凝聚作用,為地方和部門提供咨詢、服務。各地各部門都要建立黨(工)委、黨組聯系專家制度,制定比較完善的專家遴選辦法,不斷充實專家庫,努力改善專家的工作、生活條件和待遇,尤其要注重發揮專家的傳幫帶作用,提高基層和一線優秀人才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十一)加快創新基地建設和組織重大科技項目。組織實施“自治區創新基地建設工程”和“自治區技術創新引導工程”。到2010年,新建1個國家級重點實驗室、5個自治區重點實驗室、10個自治區工程研究中心,大力推動科技園區和現代農業示范園區建設。建設研究實驗、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共享、自然科技資源共享、科技信息資源共享、科技成果轉化公共服務等5大科技基礎條件平臺。開展20家自治區創新型企業試點、選擇10個各種形式的產學研戰略聯盟進行示范;培育建設10個各種類型的自治區產業化基地,新建20—30個自治區級企業技術中心和3—5個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為科技人才施展才華、提高科技創新水平創造條件。繼續深入推進“2+2”科技計劃體系實施,完善科技項目管理制度。由“重物、重成果”向“以人為本”轉變,在組織自治區科技計劃、重大科技專項和自然科學基金等項目中,大膽啟用青年人才,強化中青年科技人才培養,在科研實踐中提升科技人才隊伍水平,鍛煉、培養、匯聚高層次創新型人才。加強博士后和留學人員創業園工作,制定工作規劃和相應的政策措施,爭取到“十一五”末期,我區博士后科研流動工作站、科研工作站和留學人員創業園有較大發展。充分發揮專業學會、協會等在社會團體人才隊伍建設中的作用,為不同地區、不同所有制的科技工作者提供學術交流、成果轉化、信息咨詢和繼續教育等方面的服務。

(十二)規范表彰獎勵制度,建立以政府獎勵為導向,以社會和各行業、各部門獎勵為主的激勵機制。在人才的表彰獎勵上,既要重視有所成就的人才,也要關注具有潛能的人才;既要重視公有制單位的人才,也要重視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才;既要重視國內和本地人才,也要重視外國專家和留學歸國人才;既要重視自然科學人才,也要重視哲學社會科學人才。定期開展自治區科技獎評選工作,重視哲學社會科學和文化藝術類優秀人才的選拔表彰工作。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區“新世紀313人才工程”和政府特殊津貼等專家選拔制度。每兩年開展一次專家選拔,將有突出貢獻的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非公有制組織和社會組織人才納入選拔范圍,并給予一次性獎勵。每年組織安排部分優秀人才代表到區外休假考察。

(十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創新選人用人機制。完善人才評價標準,建立以業績為依據,由品德、知識、能力等要素構成的各類人才評價指標體系。大力開發應用現代人才測評技術,努力提高人才評價的科學水平。對有特殊專長、特殊貢獻人員,要打破學歷、資歷、職稱、身份的限制,疏通流通渠道。以建立健全選拔任用和監督管理機制為重點,推進黨政領導干部任用制度改革,通過加大競爭上崗、公開選拔力度等,把大批優秀人才充實到領導崗位上。擴大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試點范圍,以轉換用人機制為重點,以推行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主要內容,完善配套政策。按照企業發展戰略和市場取向,不斷拓寬選人視野,通過公開招聘、競爭上崗、市場中介機構推薦等方式,把企業內外、體制內外以及國內外能夠整合生產要素、利用社會資源和集聚各類人才積極創業的優秀經營管理人才選拔到合適的崗位上來。要消除體制和政策障礙,在政治上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才一視同仁,在政府獎勵、職稱評定等人才政策上統一安排,在面向社會的資助、基金、培訓項目、人才信息庫等公共資源運用上平等開放,在改善企業環境和工作生活條件上積極提供服務。構建以經營業績為核心的多元分配體系,逐步實行高層管理人員年薪制,鼓勵探索完善高層次科技人才中長期激勵措施。抓緊制定《**回族自治區人才市場條例》,進一步發揮市場在人才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

五、突出抓好農村實用人才、醫療衛生人才和應用開發型人才、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

(十四)加強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培養大批生產能手、能工巧匠、經營能人和鄉村科技人員。圍繞《**優勢特色農產品區域布局與發展規劃》,抓住枸杞、清真牛羊肉、牛奶、馬鈴薯、淡水魚、蔬菜、牧草及秸稈飼料、玉米、優質稻麥和釀酒葡萄10大優勢產業,以現有各級農技推廣部門和各類培訓基地為基礎,以應用性培訓為主要內容,采取多種形式培養一大批具有較高科技素質和勞動技能的復合型人才。到“十一五”末期,使45歲以下村組干部全部具備中專、高中以上學歷,培養和造就2萬人的農村事務管理人才隊伍;通過“新型農民科技培訓工程”、“百萬農民培訓工程”和“職業技能培訓工程”的實施,培養和造就5萬人的發展現代農業的“新型農民”隊伍。進一步建立健全能工巧匠職業技能培訓體系,鼓勵能工巧匠傳播技藝與技能,弘揚民族優秀傳統文化藝術和體育,并通過承包、創辦經濟實體,組建專業化勞務隊伍和民間文體組織等多種形式,輻射帶動周邊農戶學習實用技能和改善文化生活,壯大能工巧匠隊伍。到“十一五”末期,爭取全區能工巧匠人才總量達到1萬名。積極引導農村實用人才創辦各類龍頭企業,在技術培訓、農業產業化項目等方面給予農村實用人才“優先、優待、優惠”等政策。充分利用農村各種資源,建立農村商品營銷網絡,發展各類農產品營銷合作組織,推動鄉鎮企業與營銷合作組織不斷完善選人用人制度,壯大農村營銷管理人才隊伍,“十一五”末期,全區農村經營人才總量爭取達到1萬名。深化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選拔經驗豐富、實踐能力強的專業技術人才充實農技推廣隊伍。積極探索農業科技進村入戶的有效機制和辦法,加快實施科技入戶工程。繼續深入開展科技特派員創業行動,促進人才、技術、資金、信息與農民和農業生產的結合,帶動千家萬戶增收致富。加強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技能培訓工作,認真組織實施“陽光工程”、“雨露計劃”和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中長期培訓工程等項目,把農村職業培訓與職業技能鑒定結合起來,鼓勵和支持受訓人員參加職業技能鑒定。完善農村實用人才的選拔和農村技術職稱評定標準和程序,區、市、縣、鄉四級建立農村實用人才庫。抓緊研究制定《關于加強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

(十五)以提高農村、社區衛生服務能力和技術水平為重點,加強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加快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完成150個鄉鎮衛生院和全區村級衛生室標準化建設,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覆蓋率達到100%%,使農民人人享有初級衛生保??;大力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基本形成布局合理、方便群眾的社區衛生服務網絡。優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建立健全城市大醫院與鄉村、社區醫療衛生機構之間的“雙向”轉診制度。實施醫療衛生系統“基層之光”人才培養計劃,建立自治區、市、縣、鄉人才培養四級聯動機制,做好對基層衛生人才的傳幫帶工作。積極配合衛生部實施“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程”,建立中高級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定期到基層服務制度,自治區級醫療衛生機構每年選派200名、市級醫療衛生機構每年選派400名中高級醫療衛生人員到農村和社區開展巡回醫療和技術指導服務。做好南部山區鄉鎮衛生院定向招生工作,開展全科醫學教育。鼓勵醫學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到農村服務,經過鄉村醫療機構工作考核合格的,才能選拔進入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工作。建立鄉村和社區衛生人才培養制度,加大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技術骨干培訓力度。到**年,為全區撤鄉并鎮后的187所鄉鎮衛生院培訓600名“學得好、留得住、用得上”的醫療、婦幼、防疫骨干。到**年,完成鄉村醫生的強化培訓,培養550名鄉村中醫藥臨床技術骨干。用3年時間,開展對全科醫師和社區護士崗位培訓,培養一支以全科醫師為骨干的高素質社區衛生服務隊伍。通過以上措施,鄉村、社區醫療衛生人員的專業素質得到提高,鄉鎮和社區醫療衛生機構臨床醫生達到大專以上學歷,并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村醫達到中等專業以上學歷(或相當于同等水平)并取得助理執業醫師資格。

(**)以提升特色優勢產業的發展質量為重點,加快培養應用開發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認真貫徹落實《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見〉的實施意見》(寧黨辦〔**〕17號)。大力宣傳應用開發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在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貢獻,提高其社會地位,營造有利于應用開展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成長的良好氛圍。著重圍繞我區能源化工、新材料、數控技術、生物制藥、先進裝備制造等特色優勢產業,以技術技能型、知識技能型和復合技能型人才為重點對象,從技能培養、考核評價、崗位使用、競賽選拔、技術交流、表彰獎勵、合理流動和社會保障等環節入手,加快培養造就一大批生產、服務和工作一線既懂設計、又懂操作,善于解決技術難題,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和產品更新換代、覆蓋城鄉與全區經濟建設發展相適應的應用開發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隊伍。注重辦好職業技術學院、技工學校和職業中專學校,加快技能人才特別是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和師資隊伍建設,大力推進“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計劃”、“職業教育示范性院校建設計劃”、“職業教師素質提高計劃”,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每年有計劃地對100名專業技術和實習指導教師進行強化提升培訓。進一步推動職業院校與企業合作辦學,擴大東西部合作辦學規模。到“十一五”末期,全區中等職業教育規模與普通高中招生規模大體持平。積極爭取國家各類職業教育資金,自治區財政每年列入預算,重點支持壯大一批技師學院和職業院校,有計劃地培訓高技能人才。開展技術攻關、技術創新和觀摩研討、技能競賽等活動,拓寬技能人才選拔渠道,在各行業和職業領域不斷發展壯大高技能人才隊伍。每年經過社會化職業技能鑒定、考核和技能比賽,至少培養800名高級工、200名技師、高級技師。加大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經費的投入,并保證每年有所增加,主要用于高技能人才的培養和激勵。重視高技能人才職業技能鑒定和職稱評定工作。提升高技能人才社會地位,放寬各類職業學校吸引高技能人才從事生產實習指導教師的政策,提高高技能人才的薪酬待遇,落實企業中獲得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人員享受助理和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同等福利待遇、崗位津貼的政策。

六、建立人才引進機制,積極吸引急需緊缺人才

(十七)積極吸引各類急需緊缺人才是人才開發工作的重要環節。要優化引進人才環境,暢通人才引進“綠色通道”。政府人事部門牽頭設立“一站式”人才引進服務窗口,實行人才引進限時辦理,引進國內高層次人才隨到隨辦,引進國外高層次人才依照規定即時辦理。積極推行網上辦理各項審批事項。根據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和重點工程、重大項目的需要,加強對緊缺人才的預測預報,定期人才需求目錄,提高緊缺人才和高層次人才引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充分發揮用人單位在人才引進方面的主導作用,大力引進各類高層次人才,特別是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高級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管理人才,以及懂得國際通行規則、熟悉現代管理的各類國際化人才。

(十八)完善人才、智力、項目相結合的柔性引進機制。鼓勵企事業單位采取咨詢、講學、兼職、短期聘用、技術合作、人才租賃等方式建立開放型科技發展戰略。積極做好海外和留學人才的吸引與使用工作,可以采取崗位聘用、項目聘用、任務聘用等方式,聘用符合條件的優秀留學人才擔任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領導職務;聘任優秀留學人才擔任行政管理部門的顧問或咨詢專家。積極搭建企事業單位與國外專家和專家組織進行項目、智力、人才對接平臺。加強與周邊省區、長三角省市、福建等省市的聯系合作,引進緊缺急需人才。建立健全人事爭議解決機制,切實保障人才的合法權益。

(十九)充分發揮企業、學校、科研院所和黨政機關等用人單位在凝聚人才方面的主體作用。引導自治區國有大型企業加強研究開發機構建設,加大對技術創新、人才開發的投入,力爭到“十一五”末期建成若干個在國內同行業具有先進水平的研究開發機構,使其成為吸引和使用好優秀高新技術人才的基地。加強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和創新基地建設,鼓勵高校和科研院所與企業開展多種形式的聯合,加快推進以企業為主體的產學研一體化創新體系形成。選擇一批國有大中型企業和技術創新能力強的科研單位,在開發新產品、提高產品質量和增強科研能力等方面,成組配套聘請國外專家攻關。重點支持自治區高等學校聘請高層次外國專家來校講學和從事科研合作。企、事業單位和學校引進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高層次人才,由用人單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根據《公務員法》要求和工作需要,區級黨政機關在編制限額內,接收急需或緊缺專業全日制博士,市、縣、鄉黨政機關在編制限額內,接收急需或緊缺專業全日制博士、碩士,經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按特殊職位考錄,簡化程序,分別享受副處級和正科級工資福利待遇。無編制又確需緊缺專業全日制博士的,擬接收單位提出申請,由自治區編制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積極爭取赴寧掛職干部和“博士服務團”成員的名額,合理安排、放手使用,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建立回訪制度,繼續發揮返崗掛職干部和“博士服務團”成員的各種優勢資源和橋梁紐帶作用。

七、進一步加強對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的領導

(二十)人才隊伍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也是一項長期任務,必須堅持黨管人才原則,黨委、政府要切實加強統一領導。要更好地發揮組織部門牽頭抓總的職能作用,充分調動地方、部門、領導、人才四個方面的積極性,積極發揮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作用,建立起有效的人才開發協調工作機制,真正形成合力,確保人才開發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要研究制定《**回族自治區人才資源開發條例》。各級黨委、政府要進一步認識人才在黨和國家事業發展中的關鍵作用,擺上重要日程,根據各地各部門實際,制定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決策部署的實施細則和具體措施,推進人才隊伍建設協調發展。

(二十一)加大人才開發投入力度,盡快形成以政府投入為基礎、用人單位投入為主體、社會投入為補充的多元化人才開發投入機制。自治區人才資源開發專項經費在現有900萬元的基數上,視財政收入增長情況每年要有相應的增加;各市爭取每年籌集200萬元,各縣(市、區)每年籌集50萬元,并保證每年有所增加。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教育培訓經費不少于單位工資總額的2.5%。要通過稅收、獎勵政策引導和鼓勵社會機構、國際組織和個人捐款,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機制。加強對人才資金的使用和落實情況的監督管理,定期對人才開發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評估。

(二十二)要把加大人才工作宣傳力度作為一件大事來抓。各級宣傳部門和**日報、**廣電總臺、**新聞網以及各地主要新聞媒體都要開設固定的“人才工作”專欄(專題),加大科學人才觀、人才工作政策、人才工作和優秀人才先進典型的宣傳力度,進一步營造“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十三)要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機構。市縣兩級黨委要建立健全人才工作領導(協調)小組,五市黨委組織部要組建人才工作專門機構,至少配備2—3名工作人員,縣(市、區)黨(工)委組織部也要至少配備1人專門負責。各部門也要成立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負責。各級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針對性強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有效的工作載體,開展各具特色的人才和智力支持項目。

(二十四)加大督促檢查力度。要切實加強“一把手抓第一資源”和“一把手抓領導班子,領導班子共同抓人才隊伍”的機制建設,結合建立黨政領導干部考核評價體系,將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抓人才工作的目標責任落實情況納入考核范圍,形成制度。各地、各部門都要深入開展“三爭三創”(爭做人才工作先進單位,創一流人才工作環境;爭做人才工作先進個人,創一流人才服務質量;爭做黨和人民滿意的優秀人才,創一流工作業績)活動,由各級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每年對各項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和創建活動進行督促檢查,及時解決人才工作中的突出問題,推動和促進全區人才隊伍建設不斷邁上新的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