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建設中作用安排意見

時間:2022-10-14 05: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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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建設中作用安排意見

**鎮黨委,縣直各黨委,縣直屬機關工委,縣直屬黨總支部,各黨組,縣委各部、委、辦、局:

社區黨的建設是新時期黨的建設的重要組成部份,為了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社區黨建工作,充分發揮駐社區單位和在職黨員在社區建設中作用,按照《中共伊春市委關于駐社區單位和在職黨員參與社區建設工作的意見》(伊發[2004]7號)的要求,現就如何發揮駐社區單位和在職黨員在社區建設中的作用提出如下意見:

一、**鎮黨委、社區黨組織及駐社區單位在社區建設中的主要職責

社區建設工作在縣委統一領導下,由縣社區建設領導小組宏觀指導,**鎮黨委牽頭,社區黨組織和駐社區單位黨組織相互配合,社區內全體黨員積極參與,積極構建以鎮黨委為核心,社區黨組織為基礎,社區內全體黨員為主體,駐社區單位黨組織共同參與,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共駐共建的社區建設工作新格局。

參與社區建設的駐社區單位是指所有駐地在社區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在職黨員是指在社區居住,但組織關系隸屬所在單位黨組織的共產黨員。

(一)**鎮黨委主要職責:1、貫徹實施縣社區建設領導小組的重大決定和工作部署,制定落實共駐共建工作階段計劃;2、組織轄區內各種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社區建設工作,探索社區共駐共建的有效機制,督促指導社區黨組織落實共駐共建任務;3、協調聯系各社區共駐共建單位開展工作,加強溝通與交流;4、制定完善社區共駐共建的有關制度,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定期督促檢查共駐共建工作的開展;5、負責共駐共建表彰獎勵的初審工作。

(二)社區黨組織主要職責:1、按照工作部署,具體落實共駐共建工作計劃;2、積極主動地與駐社區單位黨組織聯系溝通,共同落實共駐共建任務;3、創新工作機制,拓寬共建渠道,積極為駐社區單位黨組織開展共駐共建活動創建載體,搭建舞臺;4、落實各項工作制度,定期向**鎮黨委匯報并向駐社區單位黨組織通報社區建設情況和共駐共建情況;5、主動爭取社區建設領導小組和社區黨建工作協調委員會的支持,協調解決共駐共建工作中的實際問題。

(三)駐社區單位黨組織主要職責:1、立足社區建設和本單位實際,協助社區黨組織共同落實共駐共建工作計劃;2、積極配合社區黨組織設計載體,創新方法,豐富內容,開展各種共駐共建設活動;3、發揮自身優勢,為社區開展共駐共建活動提供便利條件,保證共駐共建任務的落實;4、積極創造條件,主動為社區力所能及地辦實事、好事;5、結合單位工作實際,督促本單位黨員積極參與社區共駐共建工作。

二、駐社區單位和在職黨員參與、支持、配合社區黨組織開展社區建設的基本途徑

1、駐社區單位黨組織要尊重和接受社區黨組織在社區建設工作中的指導、組織和協調,積極支持和參與社區建設和社區黨建的各項工作。要成立專門的社區建設工作聯絡機構,黨務副職要直接負責與社區保持經常性的溝通和聯系,按期參加社區黨建工作聯席會,共同研究和落實社區建設、黨員教育管理等工作。要把參與社區建設列入到本單位黨建工作內容,與本單位黨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

2、駐社區單位要利用自身資源為社區建設提供服務,對社區開展活動需要使用本單位的公共文化、體育、衛生、服務等設施、場所要積極給予支持,無償向社區居民開放,要通過多種方式,每年至少為社區辦2件實事,真正實現共駐共建、優勢互補、資源共享。

3、駐社區單位黨組織要教育、動員本單位黨員積極、主動參與社區建設,《意見》下發后15日內統一組織本單位黨員到所居住社區報到。要定期了解本單位黨員參與社區建設情況,對社區反映好的黨員要大張旗鼓地表揚,反映不好的要及時給予批評教育。年終駐社區單位黨組織要對本單位黨員參與社區建設情況進行綜合評定,將黨員在單位表現和社區表現共同納入民主評議黨員內容。駐社區單位黨組織推薦優秀共產黨員、發展黨員,都要事先征求黨員和積極分子所在社區黨組織的意見,社區黨組織未簽署意見的不予審批。

4、在職黨員要接受本單位黨組織和居住地社區黨組織的雙重管理,積極支持、配合居住地社區黨組織的工作。要在社區建設中處處起模范帶頭作用,積極主動地參與社區組織的各種公益勞動和文體活動。在職黨員無正當理由連續半年以上不參加社區組織的活動,經社區反饋后,在職黨員所在單位黨組織要給予通報批評,并取消評比先優的資格。在職黨員無正當理由連續一年以上不參加社區組織的活動,經社區反饋后,本單位黨組織民主評議黨員活動按不合格黨員處理。

三、發揮駐社區單位和在職黨員在社區建設中作用的保障機制

1、**鎮黨委要在縣社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織的指導下,精心組織,主動協調,保證駐社區單位和在職黨員在社區建設工作中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社區黨組織要積極、主動協調有關部門,為駐社區單位和在職黨員參與社區建設工作提供載體、創造條件。

2、**鎮黨委要與社區黨組織簽訂任期目標和年度工作目標責任書,定期組織考核,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主動性。社區黨組織要與駐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黨組織簽訂黨建協議書和社區事務共管協議書,實現精神文明共創、社會事務共管,社會穩定共保。定期將駐社區單位參與社區共建情況定期向縣委組織部反饋,由縣委組織部在全縣范圍內進行通報。

3、社區黨組織要建立與駐社區單位和在職黨員聯系和促進作用發揮的有效機制。一是實行駐社區單位和在職黨員登記制度,建立駐社區單位和在職黨員登記卡,并制做臺賬;二是實行駐社區單位和在職黨員活動記錄制度和定期通報制度,社區黨組織將駐社區單位黨組織和在職黨員參與社區建設活動情況記錄在冊,通過社區黨建工作聯席會,把社區建設和發展的重大事項、工作思路及時向駐社區單位黨組織通報,把在職黨員參與社區活動的情況及時向所在單位黨組織反饋;三是實行評選表彰制度,組織評選社區共駐共建先進黨組織和優秀黨員,報縣委組織部審核通過后,設立專門獎項,納入全縣“七一”表彰大會一并表彰,激發工作熱情,推進社區共駐共建工作扎實深入開展。在此基礎上,根據在職黨員的特長,組織在職黨員組成志愿者服務組織,發揮他們的作用。四是實行意見、征詢、反饋制度,社區黨組織每半年要對社區建設工作情況進行一次總結,并通過社區黨建聯席會等形式,聽取駐社區單位黨組織、負責人對社區黨建工作的意見,通過發放《征求意見書》等形式,征求對社區共駐共建工作的意見建議和要求,及時反饋有關單位限期辦理。五是實行定期開展活動制度,社區黨組織和駐社區單位黨組織要相互配合,每月或每季度開展一次集體義務勞動、群眾性文娛活動或其它形式的共建活動。

4、建立駐社區單位黨組織和在職黨員參與社區建設的激勵和約束機制。要把支持和參與社區黨建和社區建設,作為各單位黨建責任的一個重要內容,寫入縣委與各單位簽訂的黨建責任書,一并檢查,一并落實。還要把支持和參與社區黨建和社區建設,作為駐社區單位黨組織和在職黨員個人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各行業,各系統黨組織在開展行風“雙評”、創建精神文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和評選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以及發展黨員、選拔任用干部時,都要征求所在社區黨組織的意見,把在社區建設和社區生活中的表現作為考核單位和個人的重要依據。

5、社區黨組織要從強化駐社區單位和在職黨員的共建意識入手,確立“共建美好家園、共育文明之花”的共建理念,使駐社區單位和在職黨員積極參與社區建設,營造“社區是我家、建設靠大家”的共建氛圍。要加強宣傳,通過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共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駐社區單位和在職黨員由“局外人”變成“熱心人”;要培育典型,培育一批有活力、有特色、有成效的共建典型單位和個人,并通過典型引路的方法,引導駐社區單位、在職黨員積極參與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