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人口計生統籌意見

時間:2022-10-23 0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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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人口計生統籌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中發〔2006〕22號,以下簡稱《決定》)和《省委省政府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的實施意見》(浙委〔2007〕134號),進一步推進我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認真學習宣傳《決定》精神,充分認識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中共中央、國務院的《決定》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戰略思想的重要舉措,是指導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綱領性文件,標志著中國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進入了穩定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新階段。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事關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事關我市實現“以港興市、全面跨越”總要求和全面打造富強、文明、秀美、和諧新**的進程。各級黨委、政府以及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學習《決定》精神,特別是各級黨政領導干部要帶頭學習。各級宣傳、人口計生等部門要廣泛深入地宣傳《決定》精神,使廣大黨員和干部群眾充分認識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我市實行計劃生育以來,累計少生了35萬人,有效緩解了人口對資源、環境等的壓力,有力促進了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人民生活改善。同時,必須清醒地看到,今后我市面臨的人口問題仍比較突出。部分群眾生育意愿與現行生育政策之間仍存在一定差距,違法生育有上升趨勢;人口老齡化程度加劇,流動遷移人口不斷增加,人口對資源、環境等的壓力進一步加大;部分干部對計劃生育工作存在盲目樂觀、麻痹松懈和畏難情緒,一些地區還存在對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重視不夠、投入不足、機構隊伍不穩等問題,穩定低生育水平仍然是一項十分艱巨的任務。全市各級黨委、政府務必要從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決定》精神上來,堅持不懈地做好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促進我市人口問題的統籌解決。

二、以穩定低生育水平為重點,堅定不移地統籌解決人口問題

穩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務。必須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和穩定現行生育政策不動搖。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不動搖;穩定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隊伍不動搖;不斷創新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體制、機制、手段和方法不動搖;進一步把工作任務從單一的控制人口數量轉移到穩定低生育水平、統籌人口發展上來,把工作理念從單純強調完成各項指標轉移到堅持以人為本、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上來,把工作方法從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轉移到運用法律、行政、教育、經濟、服務等綜合措施上來。到2010年,全市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1‰左右,總和生育率穩定在1.5以內,計劃生育率保持在96%以上。

堅持依法管理。人口計生、紀檢監察、法院、稅務、工商等部門要加強配合協作,不定期開展違法生育專項治理行動,嚴肅處理違紀違法行為。黨員、干部和社會公眾人物應帶頭遵守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凡違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會撫養費,對社會公眾人物征收決定向上一級人口計生部門備案;造成惡劣影響的,予以公開曝光;是黨員、干部的,一律依紀依法嚴肅處理,組織人事部門按干部管理權限做好登記、備案工作。對高收入家庭在征收違法生育征收社會撫養費過程中,其收入難以確定的,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通過多種方式科學、合理地評估其收入。探索建立違法生育不良記錄檔案制度,黨員干部提拔任用、民主推薦、先進評選審查制度、再生育審批結果備案制度以及違法生育有獎舉報制度,逐步將城鎮居民違法生育情況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切實加強胎兒性別鑒定、終止妊娠等環節的管理和監管,鞏固出生人口性別比保持正常范圍。

堅持把宣傳教育放在首位。注重發揮大眾傳媒的作用,結合“五五”普法,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制宣傳,切實增強社會責任意識,進一步轉變群眾生育觀念。大眾傳媒、各級黨校、教育部門和社區、漁農村基層各種文化場所等要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公益性和知識性宣傳,擴大宣傳的覆蓋面和影響力。新聞媒體要樹立正確的輿論導向,每年集中組織策劃一批計劃生育公益宣傳活動,宣傳自覺實行計劃生育的先進典型,公開曝光情節惡劣的違法生育行為。組織實施“新型生育文化建設工程”,深入開展“關愛女孩行動”等群眾喜聞樂見的人口文化宣傳活動,樹創宣傳亮點,弘揚婚育新風,促進生育文明,引導群眾自覺實行計劃生育。

堅持優質服務。深入實施計劃生育生殖健康促進工程,開展以生殖道感染為重點的已婚育齡婦女婦女病檢查等服務項目,到“十一五”末我市已婚育齡婦女服務檢查率達到90%以上。寓管理于服務之中,開展“人性化”服務,引導群眾自覺落實避孕節育措施,切實提高群眾生殖健康水平。加強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切實提高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能力。

堅持固本強基。加強分類指導,以漁農村為重點,把漁農村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納入新農村建設總體部署,深入實施“計劃生育固本強基工程”。加強社區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和公共服務,強化基礎信息和生育管理“重心下移”、“關口前移”工作。加強“計衛”合作,將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融入社區衛生服務體系之中。扎實推進計劃生育優質服務縣(區)創建活動,規范實施計劃生育村(居)民自治,積極開展“計劃生育基層基礎示范鄉鎮(街道)”和“計劃生育示范社區(村居)”創建活動。加強對基礎薄弱地區工作的指導和檢查,不斷提高基層基礎工作水平。

三、實施優生促進工程,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以“優生促進工程”為載體,把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人口計生、衛生等部門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加強合作,科學制定和實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規劃及行動計劃,加強出生缺陷干預能力建設。全面實施優生促進工程,重點抓好出生缺陷一級預防工作,積極開展青春期生殖健康教育、婚前和孕前保健、孕產期保健、產前篩查和診斷、產后訪視、新生兒疾病篩查和康復等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全市出生缺陷發生率。促進住院分娩和母乳喂養,為貧困婦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倡導科學婚檢,衛生、民政、人口計生、財政等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免費婚前檢查制度,不斷提高婚檢率。加強性病和艾滋病防治工作,阻斷艾滋病母嬰傳播。大力普及嬰幼兒撫養和家庭教育的科學知識,積極探索開展嬰幼兒早期教育和獨生子女社會行為教育、培養工作,引導獨生子女健康成長。

四、完善流動人口管理服務體系,促進全市“一盤棋”管理

深化流動人口管理服務體制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互通、管理互補、服務互動、責任互擔、經費互結”的全市“一盤棋”管理服務體制。按照“屬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務”的原則,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納入經常性工作范圍,提供與戶籍人口同等的免費服務,實行以流入地為主的目標管理雙向考核。完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基層管理體制和服務網絡,縣(區)人口計生部門設立專門的流動人口管理機構,落實人員編制;鄉鎮(街道)、社區、流動人口集中的企業配備必要的計劃生育專(兼)職人員;外來流動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鄉鎮(街道)配備專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員,并解決流動人口集中的鄉鎮(街道)計劃生育服務人員編制。根據“同宣傳、同管理、同服務、同考核”要求,按流動人口中的育齡婦女數,以戶籍人口的投入標準,落實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經費,并實行??顚S?。

建立由各地流動人口協管員統一采集源頭信息,公安、人口計生、衛生、民政、統計等部門互相交換、互相補充信息,流入地和流出地及時交換變更信息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管理模式,逐步實現流動人口信息統一采集、證件統一查驗、數據統一使用。流出地政府要做好《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發放工作。進一步落實用人單位、出租房主以及社區流動人口協管員的計劃生育管理責任,在流動人口集中的社區,基層公安協管員要承擔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信息采集的有關職責,計劃生育專職人員重點做好技術服務工作。加強流動人口孕前宣傳服務,完善孕情檢測、孕產期保健和生育通報等制度。在流動人口集中的社區、企業、集貿市場成立計劃生育協會組織,配合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工作。

五、加強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

適應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逐步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障制度,構建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托、養老中介為紐帶的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城市要進一步完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構建多層次的城鎮養老保障體系。漁農村要加快構建與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在制定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時,要體現對獨生子女家庭老年人的優先照顧。制定相應扶持政策,支持和鼓勵全社會興辦以“愛心護理”工程為主要內容的老年服務事業,通過創新體制和優化資源配置,積極發展養老服務業。重視和關心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大力發展老年文化、體育、教育事業,積極發展社區老年活動場所和服務設施,豐富和活躍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深入開展敬老愛老活動,發揚敬老、養老、助老的良好社會風尚,積極探索建立老年服務志愿者、照料儲蓄、長期護理保險等社會化服務制度。

六、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保障和改善計劃生育家庭基本生活

進一步完善政府為主、社會補充的獎勵、優惠、扶持、救助、保障“五位一體”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全面落實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各項計劃生育獎勵保障政策,依法落實晚婚晚育獎勵、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計劃生育免費基本技術服務等制度,特別是要依法落實企業法定的計劃生育獎勵優惠政策,并開展定期督查。深入實施漁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確保漁農村每一個符合條件的對象及時足額領到獎勵扶助金。積極探索建立長效節育措施獎勵、節育手術保險、城市計劃生育夫婦年老一次性獎勵等制度。按照省、市《計劃生育公益金管理辦法》要求,規范運行計劃生育公益金制度,建立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制度,加大對獨生子女傷殘死亡、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等困難家庭的救助力度,對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的計劃生育家庭給予優先幫助。建立完善在就業培訓、合作醫療、扶貧開發、宅基地劃分和集體收入分配、改水改廁、新技術推廣以及社會保障、社會救助等方面,對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是漁農村獨生子女戶家庭的優先優惠政策。充分發揮計劃生育協會等非政府組織的作用,積極開展新漁農村新家庭計劃“少生快富”項目和“生育關懷行動”,推動人口和計劃生育福利事業的深入發展。

七、完善人口管理信息化建設,加快推進人口信息綜合開發利用

實施“人口和計劃生育信息網絡化工程”,把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納入各級政府信息化建設體系。到“十一五”期末,建立起從社區到省五級互聯互通的計劃生育信息網絡,縣(區)級以上配備2臺以上信息網絡服務器,鄉鎮、社區配備必要的專用電腦,計生年輕干部均達到省計算機應用能力二級以上水平。充分發揮各級各部門信息網絡作用,按照“一數一源、共建共用”的原則,統籌規劃利用人口基礎信息資源,加快建立人口信息互換共享機制。在公安、民政、衛生、勞動保障、稅務、統計、人口計生等部門相關縱向數據庫建設的基礎上,開展以人口出生、死亡、婚姻、生育和遷移流動等為主要內容的信息交換工作,推進人口基礎數據庫和共享平臺建設。加強人口發展戰略研究,建立起市、縣(區)兩級區域人口基礎數據庫,發揮人口研究專家小組作用,定期開展人口研究課題,人口發展戰略研究成果。加強對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相關數據的動態監測和綜合分析,在關系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方面發揮信息支撐作用,探索建立人口布局調整和優化機制,提高人口和計劃生育的科學決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

八、切實加大保障力度,確保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持續發展

建立穩定增長的人口和計劃生育投入保障機制。各級財政對人口和計劃生育財政投入的增長幅度要高于同級經常性財政收入增長幅度,確保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獎勵優惠政策、縣鄉人口計生技術服務機構基本建設和隊伍建設、計劃生育經常性工作、計劃生育免費基本技術服務等經費的落實。到2010年,全市財政投入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費達到人均25元,并繼續安排“十五”期間已將社會撫養費、鄉鎮統籌費納入財政預算的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費支出,屆時,全市財政投入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費按當地常住人口人均達到30元以上。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技術、藥具等機構從事公益服務所必需的專業技術服務人員和工作經費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

進一步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干部隊伍職業化建設。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以及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工作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健全人員準入、選拔任用、引進培養、交流退出機制。選拔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充實人口和計劃生育隊伍,配強領導班子,縣(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要有1名具有醫學背景的科級領導成員。對政績突出的優秀干部要注意培養和使用。加強對人口和計劃生育干部教育培訓,每年安排1次干部業務知識和技能學習培訓,全面提升干部綜合素質,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務能力。到2010年,人口計生部門90%公務員達到大專以上學歷,45周歲以下基本達到本科學歷,市、縣(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基本達到大專以上學歷,60%鄉鎮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達到大專學歷。

各地要確保人口和計劃生育機構和人員穩定,不得隨意撤并和改變機構性質。按照常住人口規模比例配備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人員,確保每個鄉鎮(街道)至少有1名專職從事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的公務員和1名專職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事業干部。萬人以上的鄉鎮配備相應的從事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公務員和工作人員。每個社區(村居、單位)至少配備1名主要精力從事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服務員,2000人口以上的社區(村居)按2000:1的比例配備計劃生育服務員,并實行“縣管、鄉聘、社區(村居)用”的用人機制,按照人員、職責、報酬“三落實”的要求,加強培訓和考核。

切實提高人口和計劃生育干部的政治經濟待遇。各級黨代會、人代會、政協會議以及評選勞動模范要有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的代表名額。鄉鎮(街道)掛靠在社會發展辦公室的計劃生育辦公室負責人,享受鄉鎮(街道)中層正級待遇。鄉鎮(街道)專職計劃生育辦公室主要負責人,連續任職5年以上,工作年限達到15年,且考核稱職,近5年內考核有二次被評為優秀或二次被上級人口計生部門評為工作先進的,任職期間享受副科級待遇。按規定落實基層工作人員的工資和社會保障待遇。到“十一五”末,力爭社區(村居)計劃生育服務員最低報酬標準在“十五”基礎上翻一番。

九、進一步加強領導,確保《決定》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任重道遠,各級黨委、政府要按照《決定》要求,把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列入總體規劃和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策與協調機制。建立人口發展評估體系,完善人口發展和人口安全預報預警制度。堅持和完善黨政第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的責任制度。各級黨委、政府每年至少要聽取一次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情況匯報,召開一次黨政領導參加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會議。各縣(區)黨委和政府每年要將本地區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情況向市委、市政府作專題報告。

堅持把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納入各級重大事項的督查范圍,每年定期進行重點檢查和專題檢查。堅持和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繼續實行對黨政領導、責任部門、人口計生部門分類分線考核。嚴格執行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制與黨員干部紀律處分相關規定。各級紀檢監察、組織、人事等機關(部門)要把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實績作為干部提拔和獎懲的依據之一,嚴格審核把關;對因工作失職、瀆職,造成生育失控,出現嚴重超生現象,以及弄虛作假、虛報謊報計劃生育工作成績的地方和單位,要依紀依法嚴肅追究黨政主要領導及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公安、房管、衛生等部門在給予新生兒落戶、受理戶口遷移、出租房屋登記和產婦分娩時,應進行計劃生育政策方面的把關審查,并及時向屬地人口計生部門反饋有關個案信息,杜絕管理漏洞。強化各級人口與計劃生育領導小組的指導和協調作用,堅持每年考核評估。改革管理體制,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機關、企事業、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責任制。充分發揮計劃生育協會等群眾團體在基層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中的生力軍作用。進一步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