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社區衛生服務意見

時間:2022-10-24 0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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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社區衛生服務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發展社區衛生服務,是完善公共衛生體系、滿足人民群眾健康需求、方便群眾就醫、減輕醫療費用負擔的重要舉措,對于優化衛生資源配置、解決群眾關心的就醫問題、構建基本衛生保健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為進一步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全面實施衛生強市戰略,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衛生保健制度,根據《國務院關于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指導意見》(國發〔20**〕10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城鄉社區衛生服務的意見》(浙政發〔20**〕35號)及有關配套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快發展城鄉社區衛生服務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的總體要求、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實施市委、市政府關于建設社會主義新漁農村和建設衛生強市的戰略部署,把發展社區衛生服務作為深化衛生體制改革、構建新型衛生服務體系、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基本衛生保健制度的一項重要舉措,作為實施漁農民健康工程和城鄉社區健康促進工程的基礎性平臺,著力推進體制、機制和服務創新,努力滿足群眾基本衛生服務需求,增進居民整體健康素質。

(二)基本原則。

--堅持公益性質,轉換運行機制和投入方式,確保社區衛生服務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堅持政府主導,強化政府責任,鼓勵社會參與,多渠道發展社區衛生服務。

--堅持區域衛生規劃,立足于調整現有衛生資源,輔以改擴建和新建,健全社區衛生服務網絡。

--堅持預防為主,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并重,中西醫并重,防治結合。

--堅持城鄉統籌,因地制宜,開拓創新,使社區衛生服務與新型城市化進程、新漁農村建設和社區建設同步發展。

(三)工作目標。以“戶戶擁有社區責任醫生,人人享有基本衛生保健”為目標,爭取到2008年,初步建成以公有制為主體,網絡健全、配置合理、功能完善、覆蓋城鄉的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居民在社區可以享受到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建立籌資渠道暢通、政策保障合理、人員全員聘任、考核監督有力的社區衛生服務運行機制。

二、加快推進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一)健全城鄉社區衛生服務網絡。根據區域衛生規劃和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因地制宜,合理配置,健全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站為主體,其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補充,覆蓋全市所有城市社區和漁農村新社區的社區衛生服務網絡。同時完善漁農民流動醫院和巡回醫療服務機制,作為服務體系的有效補充,為懸水小島群眾提供服務。

原則上政府按照街道辦事處所轄范圍或按3-10萬人口設置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每個建制鄉鎮應由政府舉辦1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根據需要設置若干社區衛生服務站,中心對站實行一體化管理。20**年內,在全市建成15?20分鐘的社區衛生服務圈。

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主要通過調整現有衛生資源,由鄉鎮衛生院(分院)轉型改造設置。也可由市、縣(區)級醫院調整部分資源舉辦,但必須實行人事、業務、財務的單獨管理。對于新城區、開發區或新建小區,政府應逐步加以補充完善。按照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統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發展,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社區衛生服務,充分發揮社會力量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作用。

(二)改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施條件。根據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條件和標準,逐步改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施條件。對按規劃已設置但用房未達標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根據中心、站的建筑面積分別不小于1000平方米和150平方米的要求,由縣(區)政府提出建設和改造方案,在20**年底前予以解決,漁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可過渡到2010年,逐步達到標準。對現租房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產權屬于鄉鎮(街道)的一律免收租金,產權不屬鄉鎮(街道),租金由縣(區)、鄉鎮(街道)共同分擔。

根據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基本標準,由衛生、財政、發改等部門制定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規范化建設標準。到2010年,規范化建設合格率達到100%。市政府對定海城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規范化建設給予一定補助。

三、加快提高社區衛生服務水平

(一)明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功能定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主要提供公共衛生服務與基本醫療服務,具有公益性質,不以營利為目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以社區居民為服務對象,以婦女、兒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殘疾人和貧困居民為重點,開展健康教育、預防、保健、康復、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基本醫療等服務,也可根據居民健康需要提供個性化的健康服務。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不得向醫院模式發展,原則上不設住院病床,可根據需要按規劃設置適量以護理、康復為主的床位。

(二)深化社區責任醫生制度。按照服務區域劃分和人均服務1000-2000人口的要求,建立以社區責任醫生為骨干,社區護士等人員共同組成的社區責任醫生團隊。到2010年,平均每千城鄉居民擁有0.75名以上的社區責任醫生,其中城市每萬居民擁有3名以上全科醫師。社區責任醫生要轉變服務模式,采取主動服務、上門服務的方式,及時掌握責任區居民健康信息,科學利用健康檔案,實施針對性健康服務,按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要求重點落實公共衛生任務。綜合運用上門巡診、家庭病床、全科門診等措施,為社區居民就近提供基本醫療服務。

(三)加強社區衛生服務的隊伍建設。認真實施基層衛生技術人員素質提升工程,爭取到2010年前完成所有社區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相應的崗位培訓。加強與高等醫學院校合作,積極定向培養社區全科醫師和社區護士。強化公立醫院、疾病控制中心、婦幼保健機構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業務指導和培訓。有計劃地組織社區衛生工作人員到醫院和預防保健機構進修學習、參加有關學術活動。大力開展針對性和實用性強的社區衛生服務適宜技術應用培訓,落實相應經費,加強全科醫學社區實踐基地建設和實踐培訓。嚴格執行城市醫生在晉升主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職稱前到基層服務滿規定期限的制度,鼓勵公立醫院臨床醫生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服務,期限可與衛生支農時間合并計算。采取有效措施,推動離退休醫護人員積極參與社區衛生服務。進一步加強社區衛生服務人員的職業道德素質教育,樹立“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奉獻意識”,培養一支恪盡職守、用心服務、無私奉獻、德技雙馨,深受老百姓歡迎的社區衛生服務技術人員隊伍。

(四)構建城鄉居民健康信息平臺。充分運用信息技術和利用現有的居民健康檔案加強城鄉居民的健康管理。建立完整、動態、連續的家庭健康檔案,及時將健康體檢、兒童預防接種、兒童體檢、孕產婦系統管理、常見婦女病檢查、職業體檢、重點管理慢性病、健康隨訪服務以及因病住院、門急診診療情況等資料記錄在健康檔案中,使健康檔案能真實反映居民連續動態的健康狀況,責任醫生針對健康檔案提示的健康問題實行及時有效的健康管理。

加快構建社區基本健康信息平臺,提高以健康檔案為基礎的社區信息綜合利用水平,加強疾病預防控制和預防保健部門的協作,提高管理效率。市、縣(區)財政要積極投入資金,運用信息化網絡技術,建立一套連接全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專業性防治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現代化城鄉健康信息管理系統,提供一個可以滿足政府加強監管、機構方便操作和市民預約查詢的城鄉居民健康信息平臺,實現信息共享,提高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工作效率,促進“六位一體”模式的深層次轉變。

(五)積極發揮中醫藥在社區衛生服務中的優勢和作用。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和優勢,將中醫的藥物和非藥物療法適宜技術廣泛運用于社區衛生服務中。加強社區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合理配備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積極開展社區衛生工作人員的中醫藥基本知識和技能培訓,切實提高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中醫藥服務水平。在預防、醫療、康復、健康教育等方面,積極利用中醫藥資源,應用中醫藥適宜技術,充分發揮中醫藥的特色優勢。

四、創新社區衛生服務運行機制

(一)建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預防保健機構、醫院之間合理的分工協作關系。調整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機構、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部分職能,將適宜社區開展的公共衛生服務交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承擔,逐步將二、三級以上醫療機構承擔的一般門診、康復和護理等服務分流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立公立醫院支援社區衛生服務機制,加強公立醫院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支持,實施“醫院牽手社區行動”。探索建立社區首診制度,完善雙向轉診制度。公立醫院要落實相應的職能科室和人員,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轉來的患者優先提供科室選擇、檢查預約、住院安排等服務,將適宜社區診療的患者及其就診資料及時轉回社區,逐步形成“小病在社區、大病到醫院、康復回社區”的分級醫療和雙向轉診新格局。

(二)改革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運行機制。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公益性事業單位,要按精簡高效的要求,核定落實相應的事業編制。全面推行聘用制,實行定編定崗、公開招聘、合同聘用、崗位管理、績效考核的辦法,對工作績效優異的人員給予獎勵。實行多種選拔任用方法,擇優選聘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加大分配制度改革力度,建立與服務數量、工作質量和群眾滿意度相掛鉤的分配制度。全面實行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收支預算管理。有條件的地區應積極開展收支兩條線管理試點,收入全額上繳同級衛生行政部門或財政部門,支出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或財政部門按規定核定安排。鼓勵社會力量通過捐贈支持社區衛生服務。

(三)健全社區衛生服務監管機制。嚴格按照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設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嚴格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和技術服務項目的準入管理,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規范化建設,完善科學的考核、評價體系和管理信息系統,強化行業監管和質量控制。完善社區醫藥價格管理,推行藥品集中采購,確保醫藥安全,降低藥品價格。

五、完善發展社區衛生服務政策措施

(一)制定實施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各級政府要制定社區衛生服務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市轄區政府原則上不再舉辦新的醫院,著力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各縣(區)政府要組織規劃、衛生等部門編制社區衛生服務設施布局專業規劃,并納入城鄉規劃。在城鎮新建、擴建、舊城改造中,要充分考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的需要,優先安排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用地,對除上繳中央外的有關規費應予以減免。城鎮房地產成片開發的,應當依據社區衛生服務設施布局專業規劃和《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等國家、省相關標準規范,將社區衛生服務用房作為公益性配套設施建設要求,納入規劃設計條件,并作為土地出讓的前提條件,由開發建設單位同步建設后,按成本價銷售給當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所需經費由當地財政解決。社區衛生服務用房必需用于社區衛生服務,不得挪作他用。

(二)加大政府對社區衛生服務的投入。各級政府要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建立穩定的社區衛生服務籌資和投入機制,將社區衛生服務各項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加大投入力度,將城市新增衛生投入主要用于社區衛生服務。以縣(區)財政為主,在保持和逐步提高原有各類經費的基礎上,統籌安排解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基本建設、房屋修繕、基本設備配備和信息化建設經費,切實改善社區衛生服務條件。落實人員培訓補貼、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以前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基本醫療服務政策性虧損的補助,確保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正常運營。全市按城鎮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25元(常住6個月以上流動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15元)的標準籌集補助資金,納入財政預算,按照政府購買服務的要求專項用于對城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公共衛生服務的補助,并隨經濟的發展逐步提高籌資標準。對公立醫院支援社區衛生服務工作先進單位,各級政府要給予表彰和經費支持。

各縣(區)要按照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的要求,安排社區公共衛生服務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按不同地域條件和社區衛生服務績效給予補助。

(三)穩定社區衛生服務技術人員隊伍。制定和落實社區衛生工作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政策,在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價時,對社區衛生服務技術人員適當傾斜和照顧,適當提高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比例。凡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和護師,可提前1年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科學合理的社區衛生服務人員收入增長機制,合理確定工資總額增長幅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統一納入社會保險制度,所需經費由當地財政保障。符合住房補貼發放條件的,可以按當地規定的標準和程序逐步發放。

(四)促進社區衛生服務的充分利用。發揮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障、新型漁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及醫療救助制度與社區衛生服務的相互促進作用,將符合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定點醫療機構范圍,將家庭病床相關費用納入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配置網絡結算系統和維持經費予以減免或優惠。拉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二、三級醫療機構的起付標準和支付比例檔次,參保人員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發生的符合支付規定的相關費用,降低起付標準,個人負擔水平應分別較二、三級醫療機構低15%、20%以上。探索完善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特點相適應的醫療費用結算辦法,進一步研究制定支持社區首診和雙向轉診的政策措施,引導群眾優先利用社區衛生服務資源。

(五)建立和落實全社會參與的機制。各級政府要制定具體措施,對開展和支持社區衛生服務工作好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要將社區衛生服務納入社區建設規劃,把支持開展社區衛生服務作為考核和表彰鄉鎮(街道)、社區的條件,把居民參與社區衛生服務作為評選文明家庭等條件。同時要進一步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大眾傳媒的輿論引導作用,宣傳社區衛生工作先進典型,動員全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群策群力,努力在全社會形成關心和支持社區衛生事業發展的良好風尚,共同促進社區衛生服務的發展。

六、切實加強社區衛生服務工作領導

發展社區衛生服務,保護和增進居民健康,是各級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一項重要內容。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對于維護居民健康、促進社區和諧的重要意義,將其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政府年度綜合目標管理和考核,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政府牽頭、多部門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領導牽頭的發展城鄉社區衛生工作領導組織,研究制定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加強檢查和指導。

縣(區)政府是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的責任主體,要建立由政府領導為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社區衛生服務工作領導小組,結合實際,統籌協調,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將社區衛生服務納入縣(區)、鄉鎮(街道)經濟社會發展、社區建設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制定社區衛生服務發展年度計劃,建立社區衛生工作考核制度。發揮鄉鎮(街道)、社區的作用,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共同做好社區衛生工作。建立和完善鄉鎮(街道)社區衛生服務工作領導組織,明確和落實責任,確定一名中層干部為社區公共衛生管理員,在社區干部中明確一名社區公共衛生聯絡員。

政府所屬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加強協調配合,共同推進我市社區衛生服務持續健康發展。衛生部門要加強對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的行業管理,嚴格機構、人員和技術的準入,制訂科學規范的工作標準,組織實施評價和考核,總結推廣工作經驗,促進規范發展。發展改革部門要將社區衛生納入區域衛生規劃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財政部門要調整支出結構,加大社區衛生投入力度,建立穩定的社區衛生服務補償機制,保證社區衛生服務的正常開展。建設規劃部門在新建和改建城鎮居民居住區時,必需把社區衛生服務用房納入公建配套設施,按照社區衛生服務業務用房標準予以規劃配套。勞動保障部門要根據社區衛生服務的特點,制定向社區衛生服務傾斜的醫保政策,促進社區衛生服務資源的有效利用。人事編制部門要根據配置標準,核定崗位編制,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才引進、培養、職稱評定、人員待遇等方面出臺支持政策,引導優秀衛技人員到社區工作。民政部門要將社區衛生納入社區建設規劃,列入社區工作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支持開展幫困助醫。價格管理部門要完善社區衛生服務價格體系,規范社區衛生服務項目的名稱、服務內容,合理制定收費標準。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藥品市場監管,協助衛生部門建立藥品采購供應渠道,保證藥品質量。教育部門要積極開展全科醫學學歷教育和在職繼續教育,培養社區衛生服務人員。計生部門和殘聯等組織要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平臺,給予必要投入,共同促進計生指導、殘疾康復工作在社區衛生服務中的開展。

各縣(區)政府要根據本意見精神,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積極落實各項政策措施,組織督促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認真履行職責,確保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各項目標任務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