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工作意見

時間:2022-11-22 06: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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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工作意見

中共****區委關于全區各級黨組織進一步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的實施意見(試行)(20****年4月16日,區委一屆六次全委會通過)為深入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進一步加強全區各級黨組織民主集中制建設,提高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更好地團結和帶領全區廣大干部群眾,搶抓機遇,加快發展,為實現“兩個率先”、建設“強、大、名、美”現代化濱湖新區的戰略目標而奮斗,根據中央和省、市委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全區各級黨組織特別是基層黨(工)委以上的領導班子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問題提出如下實施意見:一、進一步明確民主集中制建設的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1、深刻認識加強民主集中制建設的重要意義。民主集中制是實現黨內民主的重要形式,是黨和國家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是最重要的組織紀律和政治紀律,是科學的領導方法和重要的監督機制。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是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保持黨的先進性的具體體現;是增進各級領導班子團結,提高集體決策水平和領導能力,深入創建“五個好”領導班子的內在要求;是堅持群眾路線,充分擴大民主,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形成凝心聚力、加快發展強大合力的重要途徑;是進一步發揮“一盤棋、大合唱、整體戰”的政治優勢,奮力推進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實現新跨越的根本保證。2、加強民主集中制建設的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區各級黨組織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為重點,以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為目標,堅持集中指導下的民主、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之后的服從有機統一,加強教育,健全制度,強化監督,嚴肅紀律,全面推進全區各級黨組織的民主集中制建設,努力把各級領導班子建設成為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加快推進“兩個率先”戰略的堅強領導集體。二、堅持原則,切實加強和改進黨的集體領導3、自覺堅持和維護集體領導。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任何個人或少數人無權決定重大問題,一切重大問題都要集體研究決定。在領導班子內部,所有成員一律平等,嚴格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決定重大問題。領導班子成員對集體決定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見,也可以向上級黨組織報告。領導班子的每個成員都要自覺堅持和維護集體領導,對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都負有重要責任。在討論決定重大問題時,負責任地發表意見。堅決防止會上不說、會下亂說和跑風漏氣、泄露秘密等不良現象。4、正確處理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的關系。各級黨組織要進一步建立健全集體領導下的個人分工負責制。每位班子成員都要搞好分工與合作,自覺做到立足全局抓分管,抓好分管促全局。既要履職盡責,又要關注全局,服從大局,做到分工不分家。對分管工作既要敢于負責,不回避矛盾,防止矛盾上交,遇事推給集體研究,又要防止不接受集體領導,重大問題不請示、不匯報、擅自拍板的傾向。黨組織書記應當支持領導班子成員在職責范圍內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班子成員也應當支持書記的工作,接受書記對自己工作的檢查和督促。三、健全工作機制,提高集體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5、明確界定領導班子集體決策的范圍。需要由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的重大事項內容包括:(1)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省、市委的工作部署以及區黨代表大會、區黨代表會議、區委全委會作出的決議,對涉及全區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發展和黨的自身建設等方面工作中的重要問題進行討論研究并作出決策;(2)傳達貫徹中央和省、市委的指示、重要會議和文件精神,結合本區實際,提出貫徹意見,研究解決貫徹過程中出現的問題;(3)傳達國務院和省、市政府的重要指示,討論研究區政府的實施方案,并聽取執行情況的匯報,幫助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4)討論研究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安排、財政預算和財經工作等,對改革、發展和穩定工作中的重要問題作出決定;(5)研究制定全區黨的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民主法制建設的規劃和措施;(6)分析討論黨內外的思想政治狀況,研究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并作出相應的決策;(7)聽取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黨組,區紀委,區人武部黨委,區法院、區檢察院黨組,區委各部門、各街道黨工委和鄉鎮黨委、****工業區管委會黨委以及區群眾團體等工作匯報,并對提請討論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8)研究決定副科級以上行政、事業單位機構的設置、變動以及人事工作的重要事項;(9)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研究決定副科級以上干部的任免、推薦、處理和處分,研究上報本區市管干部的初步意見;(10)研究決定以區委或以區委、區政府名義表彰的先進單位(集體)和先進個人,推薦上報市級(含地廳級)以上單位表彰、獎勵、命名的先進單位(集體)、先進個人和勞動模范等;(11)討論決定召開區黨代表大會、區黨代表會議、區委全委會、區委工作會議及有關事項;(12)討論通過區委向市委的重要請示和報告,區委向全區各級黨組織發出的涉及全局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和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13)討論區委書記辦公會議認為需要提交討論的事項以及其它應由區委常委會討論、決定的問題。全區各級黨組織特別是街道、鄉鎮、工業區管委會黨(工)委和區直機關工委、系統黨委也要結合實際,明確各自集體議事決策的原則、范圍和程序,保證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防止和克服重大事項決策的隨意性和盲目性。6、規范集體決策的基本程序。重大事項決策前應當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征求意見。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具體方案。有的應當組織專家、學者進行分析論證,有的還要提出兩個以上可供比較的方案。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重大事項的基本程序包括:(1)提出議題。議題由書記、副書記或書記辦公會提出,其中涉及重要政策和干部問題由書記辦公會醞釀提出,有關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工作的議題可由有關黨組或黨組書記提出建議。議題由書記或書記委托的副書記確定后,提交常委會研究決定。(2)醞釀討論。會上由分管負責同志或部門主要負責同志作議題有關情況說明,然后安排足夠的時間進行充分討論。未到會的常委可以提出書面意見。根據研究議題的需要,可以安排相關人員列席會議并發表意見。書記必須在充分聽取常委和列席人員的意見后再表明自己的態度。(3)逐項表決。會議由主持人視情況決定是否進入表決程序。意見比較一致,可進行表決;如對重要問題發生爭論,雙方人數接近,除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意見執行外,應當暫緩作出決定,下次再表決;在特殊情況下,可將爭論情況向上級組織報告,請求裁決。研究決定重大問題時,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委到會方可舉行,以贊成票超過應到會常委人數的半數為通過,未到會常委的書面意見不計入票數。表決必須逐項進行,視情況可采取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等方式,表決結果和表決方式應記錄在案。研究決定重大事項不得采取傳閱、會簽或個別征求意見等形式。7、討論決定重要領導崗位干部實行票決制。討論決定干部人事任免事項要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規定。堅持“凡提必推”原則,充分擴大民主,不得搞臨時動議。區委研究出臺《關于對新提拔任用的街道、鄉鎮、****工業區管委會和區直部門、單位黨政正職實行無記名投票表決的實施辦法》,今后對于新提拔的街道、鄉鎮、****工業區管委會和區直部門、單位的黨政正職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由區委常委會提名并提交區委全委會實行無記名投票表決。在區委全委會閉會期間需要任用的,由區委常委會實行無記名投票表決。區委常委會在作出正式決定前,要征求區委全委會成員的意見。區委全委會和常委會實行無記名投票表決時,分別須有委員或常委三分之二以上到會始得進行,表決以贊成票超過應到會委員或常委的半數為通過。對于應該保密的會議內容和討論情況,必須嚴守秘密,不得泄露。各街道、鄉鎮、****工業區管委會黨(工)委和區直機關工委、系統黨委可參照區委的做法,結合自身實際,逐步推行討論干部任免事項實行票決制。8、認真組織實施集體決策。重大問題或重要事項經集體研究作出決定后,班子成員根據職責分工負責組織實施。在實施過程中如出現新的情況和發現重要問題,要及時向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或班子集體報告。如對決策進行重大調整或變更,應由集體研究決定。對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領導班子成員可臨機處置,事后應及時向黨組織報告。9、堅持重大事項報告制度。領導班子成員在工作、生活和家庭中遇到重大事件時,應當及時向班子主要負責人或班子成員內部進行通報。領導班子集體作出重大決策決定,必要時還應以書面形式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四、嚴格標準,提高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質量10、會前要充分準備。民主生活會每年召開一次,根據實際需要也可增加次數。會前,班子及其成員要注意查找分析集體及個人在黨性黨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廣泛征求黨員干部群眾的意見和建議,相互開展談心交心活動,溝通思想,交換意見。在此基礎上,有針對性地確定民主生活會的主題。圍繞確定的主題和征求的意見,班子成員認真查找自身存在的問題,做好發言準備。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的,要提交書面發言材料。11、會上要敞開思想。黨組織書記圍繞確定的主題,針對自身存在的問題以及黨員、群眾、班子其他成員和下級黨組織提出的意見,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班子其他成員也要增強責任意識,認真負責地作出說明和檢查,切實防止將民主生活會開成工作匯報會,沖淡和掩蓋對思想問題的認識和檢查。12、會后要認真執行。黨組織書記對開好民主生活會負有主要責任,并承擔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的領導責任。領導班子集體和成員對于查找出的問題,聯系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確解決問題的責任和期限。黨員、群眾和下級黨組織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意見、民主生活會情況和整改措施,應當按規定如實上報,并在一定范圍內通報。下次民主生活會要對上一次民主生活會的整改措施進行對照檢查。13、加強對民主生活會的指導和監督。各黨(工)委、紀(工)委和黨委組織部門領導班子及政府領導班子黨員成員除參加所在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外,每人每年應參加一個以上下一級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上級黨組織應當加強對下級民主生活會的指導和監督,對民主生活會的議題、質量認真把關,對整改措施的落實加強督查,對民主生活會質量不高、存在走過場等現象的,要給予批評,有的還要責令其重開。五、加強領導,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14、各級黨組織要善于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各級黨組織要著眼于把握好政治方向,集中精力,抓全局、抓大事、抓長遠、抓關鍵。善于把加強黨的領導同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有機統一起來。通過人大、政府、政協及人民團體黨組織來實現對同級組織的領導。人大、政府、政協及人民團體黨員領導干部要增強黨的觀念,自覺維護黨組織的權威,認真貫徹執行黨組織的重大決策和部署,定期向黨組織報告工作。黨組織要充分發揮人大、政府、政協及人民團體的作用,支持它們按照法律和有關章程規定履行職能,開展工作。15、明確規范全委會、常委會、書記辦公會的職能。充分發揮區委全委會的作用,區委全委會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如遇重要情況可隨時召開。凡涉及全區全局和長遠的重大問題,都應提交區委全委會討論決定。區委常委會一般每10天召開一次,如遇重要情況可隨時召開。區委常委會議要請區人大常委會、區政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列席。區委常委會每年至少向全委會報告一次工作,接受全委會的審議和監督。區委書記辦公會主要是醞釀需要提交常委會議討論決定的問題,對常委會議決定事項的組織實施進行協調,交流日常工作情況,不得決定重大問題。切實防止和糾正以區委書記辦公會代替常委會議,以常委擴大會議、領導干部會議、工作會議代替全委會決定重大事項的現象。六、弘揚****精神和****作風,切實維護和增進領導班子的團結16、領導班子成員要自覺維護班子團結。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要自覺加強黨修養,做到心胸坦蕩,平等待人,注重事業,淡泊名利。班子成員相互之間多尊重信任,多寬容諒解,多支持配合。時時處處以事業為先,以大局為重。建立健全談心制度,書記與班子其他成員之間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談心,班子成員相互之間也要開展談心活動,以交換意見,溝通思想,增進共識,及時消除不團結的因素。同時,要堅持原則,切實防止和克服加避問題、掩蓋矛盾、搞一團和氣的好人主義和庸俗作風。17、各級領導班子要共同營造和諧的政治環境。全區各級領導班子和黨員領導干部要進一步弘揚“負重奮進、務實開拓、團結拼搏、敢于率先”的****精神和“敢、勤、深、實、爭”的****作風,充分發揮“一盤棋、大合唱、整體戰”的政治優勢,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圍繞“兩個率先”的戰略目標,各套班子相互之間、黨組織上下之間和黨組織與其它組織之間要加強協調與溝通,在中央、省、市、區委的堅強領導下,努力形成干事創業一條心、謀求發展一股勁、力爭率先一盤棋的良好政治局面。18、加強對領導班子團結狀況的督促檢查。各黨(工)委和區委組織部要高度重視各級領導班子的團結。在班子的選配上要注意優化結構,形成合理的配備。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掌握情況,對出現不團結苗頭的班子,要及時教育疏導,化解矛盾。在考察干部時,要將團結狀況作為衡量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治素質的重要依據。對于長期鬧不團結、問題嚴重的領導班子,班子成員原則上都不得提拔使用,視情況要果斷采取組織措施。七、抓住關鍵,發揮“一把手”在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中的表率作用19、黨組織書記要帶頭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黨組織書記在領導班子中處于核心地位,負有全面責任,發揮關鍵作用,在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中要帶好頭,當好表率。自覺將自己置于集體領導之下,不擅自對重大問題作出決定。帶頭發揚黨內民主,切實尊重黨員的民主權力,在重大問題的決策上,充分發揚民主,集思廣益,實行民主決策、科學決策和依法決策。帶頭實行正確的集中,在重要問題需要作出決定時,切實負起責任,發揮核心作用,敢于和善于集中,果斷進行決策。要帶頭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自覺接受上級黨組織、班子成員和黨員群眾的監督。要帶頭維護班子團結,與班子成員平等相處,杜絕搞親疏遠近等不良現象,團結與自己有不同意見的同志,通過自己的實際行動帶動和促進領導班子的團結。20、黨組織書記要切實履行抓班子帶隊伍的責任。黨組織書記在帶頭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的基礎上,要切實履行好班長的職責,教育引導班子成員認真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要注意觀察和解決班子內部存在的問題,對于班子成員的個別問題,要通過做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及時幫助整改;對于班子內部較普遍的問題,要認真研究、深刻分析、尋找根源、及時整改,必要時,要通過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等方式,進一步統一思想,深化認識,切實加強領導班子自身建設。八、加強教育和監督,保證民主集中制的貫徹落實21、深入開展民主集中制教育。加強對各級黨員領導干部的民主集中制培訓,切實提高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和水平。區委常委會把民主集中制作為常委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每年至少舉辦一次民主集中制專題學習班。區委組織部和區委黨校要把民主集中制教育作為干部教育培訓的必修課。各級黨組織要制定周密的學習計劃,組織開展好領導班子的學習活動,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民主集中制專題學習。對新進班子的同志要進行重點教育培訓。22、強化指導檢查。各黨(工)委每年要對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進行一次自查,并以書面形式上報區委組織部。區紀委和區委組織部要把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作為黨內監督和紀律檢查的重點,加強監督檢查;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內容,嚴格加以考察考核;作為民主生活會的重要議題,認真對照檢查。凡是民主集中制執行得不好的領導干部,原則上不能提拔使用,更不能擔任正職。對于問題嚴重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要嚴肅批評教育,造成惡劣影響的,有關責任人要引咎辭職。23、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各級黨組織要重視加強制度建設,大力推進制度創新,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切實提高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水平。在深入開展村務公開、政務公開等的基礎上,積極推行黨務公開。建立健全情況通報制度,在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于黨的重大決策、重大事項,要采取適當方式,向黨代表進行傳達和通報,注意聽取他們的意見,發揮他們的作用。進一步健全來信來訪、信息反饋、領導干部接待日等制度,以及設立專線電話、電子信箱、征求意見箱等多種方式,保證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建議和意見能夠及時反映上來。24、本意見是針對基層黨(工)委以上黨組織的具體要求。其他各級黨組織可以參照其基本精神制定符合各自實際的具體實施方案。本意見由區委組織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