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農村黨建改進工作意見
時間:2022-11-24 11: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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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市委關于深入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漁農村黨的基層組織建
各縣(區)委、市直屬各單位黨委(黨組):
為進一步鞏固和發展“學教”活動成果,建立健全“讓干部經常受教育、使漁農民長期得實惠”的長效工作機制,從研究解決長期以來影響漁農村黨建工作的重點、難點和根本性問題入手,積極探索創新工作機制和方式方法,不斷提高我市漁農村黨建工作整體水平,切實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根據全國農村“學教”活動總結表彰會議精神和省委的有關要求,現就今后一個時期我市深入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改革的精神加強和改進全市漁農村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以抓好“學教”活動整改措施落實為著力點,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
在漁農村“學教”活動中,各地根據群眾的意見建議制訂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其中大部分得到了落實。尚未落實的整改措施大都是一些深層次、難度大、周期長的問題,各級黨組織要高度重視,上下聯動,分級負責,逐步落實到位,真正取信于民。一是要搞好整改方案的銜接。我市各層面“學教”活動告一段落后,縣(區)部門實行了機構改革,鄉鎮、村行政區域作了重大調整,各方面情況發生了較大變化。各縣(區)委和鄉鎮(街道)黨委要組織力量,逐個檢查、督促和協調好各縣(區)部門、鄉鎮、村之間整改措施的銜接,做到凡是向群眾承諾過的措施特別是實事項目,都要保質保量按時完成,不能因為整改主體或環境發生變化而成為“半拉子”工程。二是要對尚未落實的整改措施進行全面梳理,分類排隊,抓緊落實。短期內難以解決的,或確因具體情況發生變化而不適宜的,要向群眾作出說明;涉及到政策性問題的,要責成有關部門組織力量認真調查研究,抓緊提出意見和建議;對需要上下聯動解決的,由縣(區)學教辦分類整理,采取任務交辦單的形式,交有關單位處理。三是要落實專人,建立整改責任制。對已經落實的整改措施,要復查、鞏固,防止反彈;對正在落實中的整改措施,要加強督查,促使真正落實;對群眾提出的新要求和反映的突出問題,要認真對待,盡力解決。
二、以“三級聯創”活動為載體,進一步提升漁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整體水平
1、要認真制定新的創建工作規劃。各縣(區)委要根據鄉鎮和村行政區域調整的實際,嚴格對照標準,對已評定的“六好”鄉鎮黨委、“五好”村黨支部進行一次全面復查,對不具備資格的,要取消榮譽稱號,重新開展創建工作;對未達到創建目標的,要加大工作力度,努力爭取達標;對已達到創建目標的,要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不斷提高創建活動整體水平。
2、要不斷豐富創建內容,進一步明確工作目標。“三級聯創”關鍵在聯,動力在創,成效在實。要切實把“三個代表”的要求貫穿于“三級聯創”的各個層次、各個環節,使這一活動內容更加豐富,更具時代特色。要結合各地實際,調整充實創建工作的重點內容,并把縣(區)部門和鄉鎮站所也納入創建活動中來。要通過深化創建活動,使漁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明顯提高;漁農村基層干部的作風明顯轉變;漁農村基層干部特別是鄉鎮黨委書記、村黨支部書記的整體素質明顯提高;漁農業結構進一步調整,鄉鎮財力和村級集體經濟實力進一步壯大,漁農民收入明顯增加;漁農村精神文明建設進一步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明顯加強。
3、要加強考核。縣(區)對鄉鎮、鄉鎮對村都要按期進行創建工作年度考核,考核結果要與干部的獎懲、使用直接掛鉤,尤其要把經濟發展作為“三級聯創”和鄉鎮、村主要干部實績考核的重要依據。考核要堅持上下結合,綜合評價,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征求群眾的意見。
三、以增強漁農村黨建工作物質基礎為目標,大力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
村級集體經濟薄弱是影響我市漁農村現代化建設的一個突出問題,各級黨委特別是漁農村黨組織要進一步強化發展意識,在積極幫助引導漁農民增收致富的同時,大力鞏固和發展村級集體經濟。要充分發揮行政村區域調整的優勢,集聚資源,統一規劃,精簡人員,節約開支,積極開拓發展集體經濟的新路子。要進一步理清發展思路,根據各村實際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發展規劃,尤其要在調整漁農業結構、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實力方面多動腦筋,想辦法。要突出重點,加大工作指導的力度,實行分類指導。對集體經濟薄弱村,各縣(區)、鄉鎮及有關部門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指導、幫助集體經濟薄弱村運用好土地整理、土地置換等優惠政策,合理利用資源,開辟增強村級集體經濟的新途徑。要繼續開展市、縣(區)部門幫扶貧困村活動,充分發揮部門優勢,增強貧困村“造血”功能。對集體經濟強村,要重點加強資產管理,搞好資本經營,深化資源開發,促使更快發展。對一些中間狀態的村,要重點幫助理清發展思路,找準發展項目,并給予相應的支持,促使經濟實力不斷增強。
四、以健全工作機制為突破口,進一步轉變漁農村基層干部的工作作風
各地要認真總結“學教”活動中創造的好經驗、好做法,使之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以健全規范的制度促進干部作風的進一步轉變。一是聯系群眾的制度。各級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市、縣(區)、鄉鎮班子成員都要分別以鄉鎮或村為單位建立聯系點,經常到點調查研究,指導工作。要完善鄉鎮干部聯村(企)聯戶(船)制度,把開展聯系點工作的情況作為重要內容列入干部年度考核。要健全鄉鎮干部記《民情日記》制度,各鄉鎮每個月要組織召開一次以上民情分析會,及時了解群眾的呼聲和要求,為基層和群眾解決實際困難。要積極探索,大力推行鄉鎮干部聯村“雙向選擇”、“聯村名片”等制度,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要堅持鄉鎮干部住夜值班制度,切實解決“走讀”問題,要求鄉鎮黨政班子成員每周住夜4天以上,并以夜學習、夜走訪等形式充實值班內容,提高實際效果。二是方便群眾的制度。鄉鎮“天天辦事中心”要逐步實現建起來、全起來、聯起來的工作目標。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內容和服務事項,真正使群眾在鄉鎮區域范圍內就能辦理的事項全面辦起來;對涉及上級機關審批的事項,要同步實施全程辦事制度。在此基礎上,要不斷拓展外延,向上要加強與市、縣(區)辦證中心的溝通銜接,向下要在辦事處、中心村設立代辦點,進一步提高辦事效率;要不斷深化內涵,把群眾想辦、急辦和難辦的事情逐步納入全程的范圍之內,進一步方便基層群眾;要不斷提高辦事質量,落實回訪復查制度,對群眾不滿意的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采取措施抓好整改。要充分發揮漁農技“110”服務體系的作用,充實力量,加強宣傳,為漁農民調整結構、發展生產提供全方位的技術、信息服務。三是監督管理的制度。要規范鄉鎮、部門的政務公開,尤其要定期公開財務收支和群眾關心的重大事項的實施情況,及時接受群眾的監督。要積極、有序地推進漁農村民主政治建設,完善村支委、村委聯席會議、聯章聯簽等制度,協調好兩委關系,進一步增強工作合力。要拓展監督途徑,嚴格實行村干部民主生活會、村民代表會議、村務民主聽證會、民主懇談會和村干部民主評議等制度,推行鄉鎮領導談心談話、聘請義務監督員等辦法,對村干部尤其是主要干部實行全方位的監督。要充分發揮村務公開監督小組的作用,提高村務公開的真實性。要切實加強村級財務管理,大力推行“村級會計業務委托制”,嚴格把好會計審核關。同時,要加強村級財務審計工作,各縣(區)要組織力量,每年確定一批經濟總量大、財務收支頻繁的村進行重點審計,各鄉鎮(街道)每年至少要對所轄三分之一以上的村進行審計,并及時做好村主要干部的離任審計工作。
五、以加強教育培訓為重點,全面提高漁農村基層干部的綜合素質
要大力倡導學習的風氣,建立健全干部經常受教育的學習機制,培養學習型的漁農村干部,建立學習型的漁農村黨組織。要完善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鄉鎮干部“夜學”、村黨支部每月學習日等制度,并把述學、評學、考學結合起來,嚴格要求,嚴格考核,提高學習效果。要采取政治理論、崗位職務、實用技術和學歷培訓“四位一體”的方法,堅持分級培訓、分層次培訓,切實加大培訓力度。一是市委負責重點對象培訓。繼續組織每屆鄉鎮(街道)黨委書記、鄉鎮長(主任)到浙大集中綜合培訓半個月以上,分管組織工作副書記或組織委員到市委黨校集中黨務知識培訓一星期以上;從今年起每年組織60名左右規模較大、經濟比較發達村的黨支部書記到市委黨校集訓一星期以上,重點培養一批素質過硬的漁農村“領頭雁”;每年組織40名左右縣(區)部門主要領導集訓一星期以上,以主要干部綜合素質的提高帶動縣(區)部門工作作風的進一步轉變。二是縣(區)委負責經常性培訓。要依托黨校陣地,每年排出計劃,分期分批對縣(區)部門、鄉鎮班子成員、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進行政治理論和崗位業務培訓,特別是鄉鎮、村換屆后要及時進行上崗培訓。三是鄉鎮(街道)黨委負責全面培訓。每年要對鄉鎮干部、村兩委班子成員、村級后備干部進行一定時間的集中培訓。培訓形式要靈活多樣,內容要有針對性、易學易記,有條件的要逐步建立村干部培訓基地。四是有關部門負責配套培訓。市委黨校要擴大鄉鎮、村干部招生規模,教育系統要繼續辦好村干部高中班,市農廣校、農函大要辦好鄉鎮、村干部中專班和大專班,通過多種渠道使大批漁農村基層干部受到系統的學歷教育,提高基層干部的科學文化素質。科協、海洋與漁業、農林等部門要組織專業隊伍,綜合運用各級專家上課、典型示范引導等方式,分期、分批、分地域經常性地開展對漁農村基層干部、種養殖大戶的實用技術培訓,提高他們領導經濟工作、帶領群眾致富的本領。五是要提高培訓質量。省、市、縣(區)委集中辦培訓班時,培訓對象的上級黨委都要指派一名以上班子成員跟班、跟學,協同做好學習培訓的組織和對學員的管理等工作,保證培訓質量。
六、以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為切入點,大力加強村干部隊伍建設
要從戰略的高度,下大決心解決村干部的來源、待遇報酬等重點、難點問題,從根本上提高素質,穩定村干部隊伍。
1、要拓寬選拔渠道。要堅持與時俱進、更新用人觀念,注重從科技示范戶、專業戶、企業骨干、復退軍人、務工經商人員、大中專畢業生中進行選拔,通過本村選一批、外面請一批、機關派一批、大中專生進一批、鄰村調一批等多種方式,讓更多符合“三個代表”要求的優秀人才進入漁農村基層領導崗位。要引入干部競爭機制,推廣公開選拔村黨支部書記的成功經驗,打破戶籍、身份、區域的限制,好中選優,增強村干部隊伍的生機和活力。要注重“三培養”,通過落實各種措施,努力把黨員培養成致富能手,把致富能手培養成黨員,把黨員致富能手培養成村干部,不斷擴大村干部的來源。
2、要保證基本待遇。要堅持精干高效的原則,根據每個行政村的人口數量、地域分布、主要產業和經濟發展情況,確定2-4名享受固定補貼的村干部,最多不超過5人。固定補貼包括每月基本補貼、年度考核補貼、各種獎金和通訊費補助等幾部分,總額要適度,做到既能保證村干部基本生活需要,又要調低過高收入,并根據工作實績和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情況適當拉開差距。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享受固定補貼的,其年固定補貼總額應不低于本村漁農民人均收入的1.5倍,其他村干部按照工作性質和工作量以一定比例遞減。要保證村干部的補貼資金來源,對一些集體經濟薄弱、干部補貼難落實的村,由鄉鎮政府負責補助,鄉鎮財政困難的,由縣(區)負責補助。要完善村主要干部的養老保險制度,組織、人勞社保、財政等部門要對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在職期間的養老保險問題開展聯合調研,盡快出臺實施方案,爭取從根本上解決村主要干部的后顧之憂。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考慮其他村干部的養老保險和村干部的醫療保險。
3、要建立健全考核激勵機制。要建立一套科學嚴格的村干部目標管理考核辦法,把現有的村級集體資產保值增值情況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把村級集體經濟發展作為主要目標,把群眾的測評結果作為主要依據,細化指標、增強可操作性。要嚴格考核,落實獎懲措施。要引入激勵機制,對優秀的村干部予以提拔重用,對不稱職的村干部,要及時按照黨內有關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進行調整。要做好從優秀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中選拔公務員工作,選拔上來的公務員根據需要可繼續留村工作,各縣(區)可結合實際適當增加選拔錄用名額。
4、要加強后備干部隊伍建設。每個村至少要有兩名以上村級后備干部,年齡一般在30歲左右,文化程度在高中(中專)以上,并實行動態管理,及時進行充實調整。要注意給村級后備干部交任務、壓擔子,安排他們參與村里工作,使他們在實踐中鍛煉成長。要做到培養和使用相結合,村干部出現缺額時,原則上應從村級后備干部中選拔。
七、以充分發揮作用為目的,進一步加強漁農村黨員隊伍建設
要落實群團推優制度,做好培養考察工作,形成來源充足、結構合理的入黨積極分子隊伍。要注重在科技示范戶、種養殖大戶、務工經商人員、私營企業骨干中發展黨員,改善漁農村黨員隊伍的年齡、文化結構,保證新發展黨員的質量,增強黨員隊伍的生機和活力。要注重實效,有針對性地開展漁農村黨員的教育,每個漁農村黨支部都要在7月底前專門召開支部大會,深入學習貫徹同志“5.31”重要講話和全國“學教”總結表彰會議精神,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廣大黨員的頭腦;要豐富教育內容,認真組織黨員學習市場經濟知識和漁農業實用技術,提高他們“帶頭致富、帶領群眾致富”的本領;要改進教育方法,綜合運用電化教育、輔導交流、現場參觀、學習身邊典型等形式,提高教育的實際效果。要加強對黨員的管理,及時掌握黨員的思想動態,了解黨員尤其是流動黨員的現狀,通過談心談話、開好民主生活會等形式隨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要加大民主評議黨員、處置不合格黨員的力度,不斷純潔黨員隊伍,保持黨員的先進性。要積極探索,創新載體,深入開展黨的示范工程建設,激勵黨員創業和帶領群眾創業,充分發揮漁農村黨員在保持漁農村穩定、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尤其是加快經濟發展等多方面的作用。
八、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推進漁農村黨的基層組織建設
漁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的目標能否實現,各項任務能否完成,工作能否步入規范化、制度化軌道,關鍵在人,關鍵在領導。黨要管黨,首先是黨委要管黨,黨委書記要帶頭抓黨建。縣(區)、鄉鎮黨委書記一定要切實負起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要結合實際,提出每年度漁農村黨建工作思路和目標任務,并分解落實到每個班子成員。要講究工作方法,建立一套良好的工作運行機制,借鑒“學教”活動的經驗,堅持各級領導干部在漁農村建立基層黨建工作聯系點的制度,親自動手搞好調查研究,樹立培養典型,以點帶面推動全局。要把開展漁農村“三級聯創”活動與漁農村有關工作結合起來,加強督促檢查,層層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一級促一級的工作格局。全市各級黨組織要深入學習同志“5.31”重要講話,迅速傳達貫徹全國農村“學教”總結表彰會議精神,堅持與時俱進,積極探索創新漁農村基層黨建工作機制和方式方法,不斷提高漁農村基層黨建工作整體水平。為加強對漁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工作的領導,“市漁農村''''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教育活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將更名為“市漁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聯系會議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以進一步鞏固漁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中共**市委
20**年*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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