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兩個排查意見

時間:2022-11-26 1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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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兩個排查意見

各村、各單位:

為切實做好“兩個排查”活動,按照市、縣綜治委要求,從現在起全鄉上下要進一步強化認識,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細化措施,扎實深入開展“兩個排查”活動,集中力量解決好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突出問題,為北京奧運會順利舉辦和改革開放三十周年紀念活動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把“兩個排查”活動擺上重要位置

各村、各單位領導要以北京奧運會期間社會政治穩定為工作重心,把它作為當前首要政治任務,對“兩個排查”活動再動員再部署。結合本鄉實際,抓緊制定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落實工作措施、責任部門和責任人。主要領導要親自動員部署,深入一線督導,幫助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搞好宣傳發動,加強組織協調和督導檢查,為“兩個排查”活動的順利開展創造條件,提供保障。

二、進一步明確重點,全面深入,切實做好“兩個排查”工作

(一)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糾紛,解決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

1、各類社會矛盾糾紛

(1)因企業改制、拖欠職工工資、勞動補償、離退休人員福利、軍隊復轉人員待遇、社會保障等問題引發的矛盾;

(2)因干群關系、土地承包、土地征用、村務公開、山林、土地、水利等問題引發的矛盾;

(3)因金融債券、存儲款兌付、非法集資、傳銷、房地產交易、金融詐騙、集體資產處置等引發的矛盾糾紛;

(4)因城建拆遷、建筑施工、非法采礦、非法用工、環境污染等問題引發的矛盾;

(5)其他社會矛盾糾紛。

2、涉法涉訴信訪問題

(1)目前尚未息訴罷訪的涉法涉訴問題;

(2)因政法部門的執法行為引發的其他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

(二)集中排查整治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維護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

1、影響政治安定的因素

(1)境內外敵對勢力的各種顛覆、滲透、破壞活動;

(2)境內外恐怖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的情報信息;

(3)因民族、宗教問題引發的問題;

(4)“”等邪教組織和邪教分子非法聚集、串聯活動和赴省、進京滋事活動;

(5)其他危害國家安全和政治安定的因素。

2、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

(1)治安狀況復雜的鄉鎮、街道、村莊、路段、居民小區;

(2)流動人口較多的工礦區、城鄉結合部、建筑工地、磚窯、煤礦、冶煉廠、石料廠等治安重點部位;

(3)旅棧業、出租屋、公共服務娛樂場所和廢舊金屬收購業、網吧、音像業、印刷業等特種行業;

(4)國有大中型企業、醫院、學校、鐵路和公路沿線及周邊地區突出治安問題;

(5)危險物品、管制刀具、槍支彈藥等管理場所。

3、黑惡勢力犯罪問題

(1)擾亂煤礦、礦山生產和運銷秩序,組織非法開采、強行承包、強行入股、干擾正常生產,或者組織運煤車隊強行闖關、逃避繳費的黑惡勢力;

(2)擾亂建筑市場秩序、運輸秩序、娛樂場所秩序等黑惡勢力;

(3)橫行鄉里、尋釁滋事或把持基層政權、欺壓群眾、為所欲為的黑惡勢力;

(4)擾亂公共秩序、分割群眾利益的街霸、市霸、村霸、路霸、車霸等違法犯罪分子。

4、犯罪高危人群

(1)流動人口中有違法犯罪傾向的人員;

(2)刑釋解教后有可能重新犯罪的人員;

(3)被判處管制、緩刑、假釋、剝奪政治權利、決定(批準)暫予監外執行人員;

(4)吸毒人員;

(5)有劣跡的社會閑散青少年。尤其是有可能鋌而走險、報復社會的重點人員。

5、民爆物品管理方面的問題

(1)非法生產、買賣、運輸、‘儲存、使用爆炸物品情況;

(2)流散社會的爆炸物品;

(3)民爆物品管理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尤其是民爆物品使用量大、爆炸案件頻發、涉爆犯罪嚴重的地區和涉爆人員。

6、安全事故隱患

(1)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火災、爆炸、交通事故;

(2)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安全生產事故、群死群傷治安災害事故、食品安全及其他各種事故隱患。

三、進一步嚴格要求,建立臺賬檔案,層層分解落實排查責任

集中排查整治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5月中旬)。重點抓好方案制定和動員部署兩個環節。各村、單位要結合實際,根據鄉黨委、政府下發的文件,制定實施意見,層層動員部署。

(二)全面排查階段(5月下旬到6月中旬)。重點抓好摸底排查工作。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展開全面、深入、細致的排查,找出影響本地區、本系統穩定的突出問題,查找各種不穩定隱患,逐一登記造冊,建立臺賬,設立檔案。對于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和排查整治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要按要求(陽綜治委[2008]1號)逐一建檔,所排查出的矛盾隱患和治安突出問題,要及時通過矛盾糾紛排查報表、重點整治報表報送,重大矛盾隱患治安問題及時報告。

(三)化解整治階段(6月下旬到10月底)。重點抓好落實責任和解決問題兩個環節。針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和突出問題,細化內容,量化任務,分解指標,明確責任,逐項把化解處置的任務落實到有關部門和責任人,通過強化措施,整合力量,多策并舉,綜合施治,確保化解處置各項任務順利完成。

(四)總結驗收階段(11月到12月底)。認真總結經驗,查找薄弱環節,完善引深工作機制,推廣先進典型,表彰獎勵先進。

四、進一步摸清底子,狠下功夫,確保奧運期間社會穩定

(一)繼續在摸清底數上下功夫,嚴防各類案件發生

切實摸清本地區、本行業、本單位突出的矛盾糾紛,摸清治安混亂的區域、部位、場所,摸清影響群眾安全感的突出治安問題,摸清導致矛盾糾紛突出和治安狀態混亂的原因,完善預警預測分析機制,采取有針對性的、切實有效的措施,把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當地、解決在單位內部,解決在萌芽狀態。嚴防在北京奧運會期間發生進京滋事、集體上訪、聚眾鬧事等搗亂破壞活動。

(二)繼續在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上下功夫,解決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

要高度重視民生,千方百計保障民生,切實解決一批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要以“兩個排查”活動為契機,及時總結基層典型經驗做法,固化有效工作模式,進一步整合基層綜治、維穩、調解、信訪等方面的工作力量和社會資源,健全完善相應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著力構建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緊密協調配合、聯調聯動的大調解工作格局,繼續深入推廣“六級六步”大調解機制,切實形成及時、就地解決矛盾糾紛的長效機制。要努力推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為實現全面、動態、可持續的和諧穩定打牢基礎。

(三)繼續在發揮部門職能作用上下功夫,抓好矛盾糾紛化解和治安整治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一定要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劃分責任。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治安亂點和突出治安問題,逐一登記造冊,統一受理,集中梳理,按照問題的性質和管轄權限,把責任落實到部門,落實到單位,落實到人,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調處、整治方案,逐一明確調處、整治目標、措施和期限。對于排查出來的重大、復雜、疑難矛盾糾紛和治安隱患,要實行領導包案、掛牌督辦,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確保北京奧運會期間社會政治穩定。

(四)繼續在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上下功夫,建立健全治安防范網絡

派出所要堅持警力下沉,警務前移,加大社會面警力投入比例,加強社會面的管控。各有關執法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集貿市場、中小學校及其周邊地區、鐵路和公路沿線、礦山、企業周邊地區的管理控制,加強對旅店、出租房屋、發廊、歌舞廳、網吧、游戲廳等重點場所的管理控制,在案件多發地區、農村集鎮、城鄉結合部等設立治安室、治安崗亭、治安卡口和報警點,落實黨政領導機關、新聞宣傳機構和金融單位等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衛措施,加強對互聯網、手機短信等信息安全監管和輿論引導,提高社會治安動態控制能力,確保對違法犯罪活動和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發現得了、控制得住、查處得及時。大力加強社會治安防范工作,加大專兼職巡防力量建設力度,規范和發展群防群治隊伍,推進基層社會治安防范社會化、網絡化、科技化,建立健全點線面相結合的多方位、全覆蓋、大防控的治安防范網絡。

(五)繼續在加強督導檢查上下功夫,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在北京奧運會期間,各村、各單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強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督促檢查,切實把抓好“兩個排查”活動的責任落到實處。要實行“零報告”制度。對排查出來的重大矛盾糾紛,應由本級解決的,要掛牌督辦,及時解決;本級解決不了的,要及時上報,合力解決。對排查工作組織不力、化解工作不及時、整治措施不到位,導致引發重大群體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或治安災害事故的,要嚴格實行責任倒查,對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對責任單位實行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