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場屬地化管理工作意見

時間:2022-03-01 1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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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場屬地化管理工作意見

各區、縣(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渾南新區、棋盤山國際旅游開發區、農業高新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發展局: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根據依法行政和便民、高效的原則,按照文化市場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并結合我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實際,經研究決定,按照文化市場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市文化局將部分審批權限下放到各區、縣(市)審批、管理。對文化市場全面實行屬地化管理,使申辦人可以就近辦理許可事項。具體意見如下:

一、下放審批事項

1、音像制品零售;

2、娛樂場所(中外合資除外);

3、演員個人演出登記證明備案;

4、營業性文藝表演團體;

5、營業性演出場所(備案);

6、營業性組臺演出;

7、占用非營業場所舉辦營業性演出活動;

8、設立美術品經營單位(備案)。

二、審批程序

按照《行政許可法》和文化市場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使用遼寧省法制辦統一制定的行政許可文書,按照《*市文化(新聞出版)局行政許可工作規定》辦理。

三、工作要求

各區、縣(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將責任落實到人,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責任追究制度,確保任務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把管理責任落到實處。

1、各區、縣(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行政審批工作的管理,打破地方保護,不得人為設置任何障礙,加強服務,確保行政審批工作順暢、便民、高效;

2、新批音像制品經營場所,在確保經營正版的前提下,不受營業面積的限制;

3、娛樂場所的審批要嚴格執行公示和聽證程序;

4、從現在起,除連鎖網吧外一律不得變更法定代表人,嚴格執行網吧距離中小學校直線200米的規定。

四、責任追究

(一)文化市場行政管理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1、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審批事項應予受理而不予受理的;

2、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審批事項隨意退件的;

3、受理審批事項不開具受理回執的;

4、申請資料不全,未以書面形式一次性清楚告知補充事項,或者首問未能清楚告知申請具體要求,造成行政審批相對人多次往返的;

5、經行政主體審定不予受理,因不及時告知理由而超過規定時限的;

6、超越法定權限實施審批的;

7、不依照規定程序實施審批的;

8、未在承諾時限內完成審批事項的;

9、不按規定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的程序性規定和責任追究辦法的;

10、對應納入行政審批辦事大廳辦理的審批事項廳外另行受理的;

11、在行政審批工作中設置障礙和地方保護,或對工作不及時主動,相互推諉或拖延不辦,造成后果的;

12、擅自或變相增設新的行政審批事項的;

13、工作作風生硬,態度粗暴,違反工作紀律,造成不良影響的;

14、其他違反審批工作規定,貽誤審批工作或者損害申請人合法權益的。

(二)文化市場行政管理人員違反上述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如下處罰:

誡勉談話、通報批評、責令賠禮道歉、追償、行政處分、調離崗位、停職、責令引咎辭職、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