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教育制度實施意見

時間:2022-03-03 06: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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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教育制度實施意見

為了進一步推動我鎮中小學“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教育模式的發展,構建良好的教育教學體系,進一步了解學生的家庭情況及其在家的表現,與學生家長交流教育學生的方法和意見,向學生家庭宣傳我鎮的教育教學工作,進一步完善家長學校建設,特制定家訪活動制度:

一、指導思想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和《棗莊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實施意見》精神,經研究,決定在全鎮中小學中開展規范化、制度化的家訪活動,增強教育工作者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密切學校與家庭、教師與家長的聯系與溝通,協調學校與家庭的教育步調,統一學校與家庭教育對學生的要求,構建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教育體系,形成學校、家庭、社會教育的合力,促進和保障學生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

二、家訪活動要求

家訪活動指教師在工作日期間進入學生家庭進行走訪。一般每學期每班安排不少于四個工作日(為照顧部分家長工作調整的不便,教師也可在家長建議的節假日時間進行家訪)。

(一)家訪形式

家訪由班主任統籌安排本班學生的家訪任務,事先應就是否接受家訪征求學生家長意見,并提前一周進行預約,然后安排好訪問名單及行程路線進行登門走訪。走訪以班主任為主,任課教師為輔。可一位或多位老師一起走訪,也可請學生或校領導一起走訪。

(二)家訪內容

1.了解學生的家庭情況、成長環境及在家的思想狀況與表現、學習習慣和生活習慣等。

2.了解學生從小到大的成長情況,如成績、處分、表彰、獎勵、興趣特長、脾氣性格、社會交際等。

3.了解學生過去的學習和生活狀況,有何特殊經歷,如異地讀書、非父母養護、借讀、病休等。

4.向家長反饋學生的學習情況及在校表現,引導家長轉變教育觀念,用科學的方法教育孩子。

5.與家長共商促進學生發展的教育措施、方法和手段,推廣家長的成功家教經驗,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人才觀、質量觀和價值觀。

6.宣傳教育法律、法規和教育政策,對家長關心的熱點問題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7.征求家長對學校及教育部門的意見和建議。

8.協調學生與家長的關系。

(三)家訪要求

1.明確家訪目的意義。家訪是教師義不容辭的職責,是加強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師德建設和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舉措,是溝通學校與家庭的一種必不可少的途徑。因此,全體教師和教育工作者必須明確家訪的目的、意義、內容、方法和要求,增強服務意識、主動意識、研究意識、溝通意識、時效意識、平等意識和責任意識。

2.注重方式方法和實效。家訪必須有目的地進行。家訪前,要做好充分準備,對被訪學生要有全面的了解,明確談話中心。從關心、愛護和鼓勵學生的角度出發,實事求是地反映學生在校的學習、生活、紀律和思想品德等情況,讓家長真正了解學生在校表現。同時及時了解學生在家的表現。對在家和學校發現的問題,要與家長共同商量解決的方法,并進一步探討家校合作的方式,確保家訪的有效性。要注意保護學生的自尊心和積極性,注意交流的方式方法,多鼓勵,多贊賞,多傾聽,創設和諧氛圍,切忌告狀式家訪。

3.尊重家長樹立形象。對家長態度誠懇,加強與家長的感情聯絡,虛心接受家長的正確意見,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家長對學校的意見建議,以改進學校工作。家長因不了解學校實際而提的偏激或不正確的意見,要耐心誠懇的加以解釋,贏得家長對學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吃請或饋贈的禮物,要樹立和維護人民教師的良好形象。

4.做好記錄與訪后分析。教師每訪一戶都要做好家訪記錄,并做好訪后分析。對家訪中發現的問題要分門別類地加以梳理,并在日常工作中調整教育教學方法。教師還應根據家訪情況對其他未參加家訪的任課教師傳遞信息和就學校教育工作提出有見地的建議。

5.教師在家訪過程中要切記“安全第一”,注意交通安全。

(四)家訪任務及重點對象。

全鎮各個小學三十七中學都可根據學校實際制定家訪任務,總的要求是小學、初中每學期完成分別不少于學生數的1/3、1/4。家訪工作由班主任和年級組長統籌協調,各任課教師都應適當參與。學校領導也應有一定量的家訪要求。

其中,下列重點對象學生應做到每年必訪:

1.特殊家庭(孤兒,單親、留守、再婚家庭,特困家庭、非第一監護人家庭等);

2.學習特別困難學生家庭(如學習基礎弱、學習態度不佳、學習成績不理想);

3.人際適應困難學生家庭(人際關系協調差、心理情緒不穩定等);

4.有特殊家長的家庭(如現役(榮譽)軍人、身患重癥、殘疾或智障的家長、不重視孩子讀書、和學校及老師有過不愉快合作記錄等);

5.對學校有特別貢獻的家庭(社區單位領導、家長委員會成員等);

6.其他必須走訪的對象(特長生、有特殊榮譽特別貢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