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局勢有關問題意見
時間:2022-03-15 0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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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勞動保障局、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好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四部門《關于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局勢有關問題的通知》(濟勞社字[20**]8號)文件精神,經研究,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困難企業認定條件
困難企業主要是指20**年7月以來受金融危機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企業。
具體條件為:一是已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且截止20**年7月底不欠繳各項社會保險費的;二是企業在20**年7月前沒有出現連續3個月及以上生產經營虧損的;三是企業生產經營任務減少,產品生產加工訂單或合同減少,企業銷售收入和經營收入出現明顯下降的;四是企業出現停產、半停產或開工不足,職工工資降低的;五是企業已制定穩定就業崗位措施,采取了在崗培訓、輪班工作、協商薪酬等辦法穩定員工隊伍,并保證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困難企業。企業少裁員認定是指裁員數量在20人以下,或裁員20人以上但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10%的;六是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我市產業和環保政策的(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
對困難企業的認定必要時可進行實地調查。
二、困難企業申請享受扶持政策的條件和程序
市勞動保障局成立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局勢工作辦公室(以下稱辦公室),負責統一受理困難企業的申請。辦公地點在大緯二路176號304室,電話:82051991。首批受理申報的截止時間是20**年3月31日。
符合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企業條件的,申請困難企業認定和按規定申請享受緩繳社會保險費、社保補貼、崗位補貼、培訓補貼一并申報。由企業填寫《**市應對金融危機困難企業認定審批表》(附件一),一式四份,有企業主管單位的,經企業主管單位簽署意見后,并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企業財務報表、職工工資發放表、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穩定就業崗位措施的文件等材料,按以下程序申報:
(一)困難企業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
市直及市內六區的企業向市勞動保障局工作辦公室提出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五縣(市)區所屬企業向本縣(市)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經當地勞動保障局同意后,報市勞動保障局工作辦公室。市勞動保障局工作辦公室統一匯總,由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審核,報請市政府同意,由市政府上報省政府批準。
經認定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經批準后,由企業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企業簽訂《**市應對金融危機緩繳和補繳社會保險費協議》(附件二),并報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備案。
困難企業在緩繳期內,如發生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等原因需要辦理減員時,應辦理個案補繳。20**年12月31日前辦理減員個案補繳的,補繳緩繳期內及緩繳期前所欠社會保險費時養老保險不加系數、其它險種不再加收滯納金。
緩繳期滿,困難企業應按一次性補繳協議的約定,按時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補繳社會保險費不計收滯納金。對未能履行一次性補繳協議約定的困難企業,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定執行。
(二)困難企業申請失業保險基金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
使用失業保險基金支付社會保險補貼或者崗位補貼的對象是在**市參加失業保險,采取在崗培訓、輪班工作、協商薪酬等辦法穩定員工隊伍,并保證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困難企業。
符合條件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或者崗位補貼的困難企業同時需要填報《**市應對金融危機困難企業兩項補貼申請審批表》(附件三)直接向市勞動保障局工作辦公室申報。
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我市規定的企業為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最低繳費標準計算,個人繳費部分仍由個人承擔,實行先繳后補,定額補貼。崗位補貼標準按企業所在地失業保險金標準執行。上述兩項補貼同一企業只能享受一項,已經享受緩繳社會保險費的企業不能同時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資金按月劃入企業帳戶,社會保險補貼資金按月劃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帳戶。失業保險基金用于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的使用計劃,由市勞動保障局會同市財政局制訂,報市政府批準,并報省勞動保障部門和省財政部門備案。
(三)困難企業申請就業資金培訓補貼
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開展職工培訓,縣(市)區屬困難企業和無主管單位困難企業向所在地勞動保障局提出申請,匯總后報市勞動保障局工作辦公室;其他困難企業直接向市勞動保障局工作辦公室提出申請。企業同時需要填報《**市應對金融危機困難企業培訓補貼申請審批表》(附件四),上報企業職工培訓計劃、大綱和《**市應對金融危機困難企業開展職工培訓花名冊》(附件五),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提取使用情況及證明材料。
困難企業開展職工培訓的申請,須經市勞動保障局和市財政局審核批準后方可開班。困難企業開展職工培訓由本企業負責組織,沒有能力開展職工培訓的可委托技工院校承擔。培訓采取理論與實踐、脫產與業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培訓時限為20**年度內。培訓時間一般在400學時左右。具備晉升高一級職業資格者參加高一級的職業培訓,不具備晉升高一級職業資格者參加本級培訓。培訓結束后,由市勞動保障局統一組織考核與鑒定。具備晉升職業資格且鑒定合格者,頒發職業資格證書;不晉升職業資格且考核合格者,發給培訓合格證書。
培訓補貼按規定從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中列支,不足部分經市勞動保障局和市財政局審核同意后,根據培訓的專業和職業資格的不同,按培訓和鑒定合格的人數,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人均最高不超過500元的一次性培訓補貼。
三、階段性降低兩項社會保險費
凡我市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單位和繳費人員均在享受范圍之內。失業保險單位繳納的費率由2%下調為1%,職工個人繳納的費率由1%下調為0.5%;生育保險繳費費率由0.8%下調為0.6%。執行期限為20**年4月至9月。企業在相應月份按調整的費率申報。新參保的繳費單位按此申報。
四、小額擔保貸款扶持創業就業
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大中專學校畢業生、退役軍人,憑失業證、退役軍人證、營業執照等有關證件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鎮)勞動保障中心提出申請,經銀行考察符合貸款條件的,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經辦銀行辦理貸款手續。就業困難人員、軍隊退役人員和殘疾人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并從事微利項目的,據實全額貼息(展期不貼息);其他人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并從事微利項目的,給予50%的貼息。
各縣(市)都要設立擔保基金,開展小額擔保貸款業務。返鄉創業農村勞動者憑身份證、營業執照等材料向戶口所在地鄉鎮勞動保障所提出申請,經鄉鎮勞動保障所認定后,報縣(市)就業辦、擔保機構、經辦銀行審查。符合貸款條件的,辦理擔保貸款手續。目前市六區的返鄉創業農村勞動者符合貸款條件可以申請辦理,其他四縣(市)在全面開展小額擔保貸款業務后辦理。
貸款額度由原最高3萬元提高到最高5萬元,原來已辦理的按原規定執行。
對已獲得小額擔保貸款創業成功,貸款能按時還息還貸,無不良信用記錄,還款信譽良好的,按程序可申請第二次小額擔保貸款,對帶動和吸納安置其他人員就業的優先辦理。額度最高不超過5萬元,期限最長一年,不再享受貼息。
對當年新招用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達到企業在職職工總數3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以上,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根據企業實際招用人數(原則上按每人5萬元)提供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向所在區勞動就業辦公室提出申請,經市就業辦審核,市財政局批準,企業向銀行辦理貸款,財政按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貸款貼息,期限最長為二年。
五、城鎮失業人員和農村富余勞動力職業培訓補貼
城鎮失業人員和農村富余勞動力職業培訓補貼標準和申請程序按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關于加強就業培訓工作的實施意見》(濟勞社字[20**]106號)規定辦理。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參加職業培訓補貼標準和申請程序按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關于加強失業人員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管理的意見》(濟勞社字[20**]163號)規定辦理。
六、加強對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援助
對符合公益性崗位條件,招用經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采用定額方式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最長期限不超過3年。對公益性崗位就業援助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用人單位續簽勞動合同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兩項補貼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由用人單位持公益性崗位人員登記表(花名冊)、勞動合同,到所在縣(市)區勞動就業辦公室申報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縣(市)區勞動就業辦公室審核同意,匯總報市勞動就業辦公室批準。靈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社保補貼期限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由本人向所在的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申報,經縣(市)區勞動就業辦公室審核同意,匯總報市勞動就業辦公室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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