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局建立職業培訓補貼意見

時間:2022-05-30 11: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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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局建立職業培訓補貼意見

為了進一步完善政府補貼培訓機制,切實提高勞動者的職業技能素質,本市將為就業有困難、需要提高職業技能素質的勞動者建立職業培訓補貼個人帳戶”(以下簡稱“培訓個人帳戶”),發放“職業培訓帳戶卡”(以下簡稱“培訓帳戶卡”),在現有政府補貼培訓政策的基礎上,實施勞動者持卡參加培訓。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訓個人帳戶的建立

具有本市戶籍、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就業有困難、需要提高職業技能素質的勞動者,可以憑本人《勞動手冊》、身份證或社保卡(其中非本市身份證號碼的須提供本市戶籍證明),就近到各區縣公共職業介紹所申請建立本人的培訓個人帳戶,領取培訓帳戶卡。

區縣公共職業介紹所工作人員應根據**市勞動保障信息管理系統中的個人相關信息核對申請人的身份狀態。

二、培訓個人帳戶的資金

培訓個人帳戶的資金仍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每個培訓個人帳戶的起始資金為**元。培訓個人帳戶的資金不得轉讓、繼承,不能以現金形式支取。

對于符合政府補貼培訓規定、經批準后參加培訓項目的費用超出帳戶起始資金的,在核銷費用時可在其培訓個人帳戶中補充注入相應金額。

三、培訓個人帳戶的使用

(一)持培訓帳戶卡到公共職業介紹所進行報名咨詢

凡需要參加政府補貼培訓的,應當持本人的培訓帳戶卡和身份證(或社保卡),就近到各區縣公共職業介紹所進行培訓咨詢。區縣公共職業介紹所應當對勞動者的身份狀態進行核對,并告知政府補貼培訓有關政策和相關信息,指導勞動者選擇培訓項目,并由勞動者自主確定相關培訓機構。

(二)持培訓帳戶卡到培訓機構報名注冊參加培訓

勞動者持本人培訓帳戶卡和身份證(或社保卡)到培訓機構報名注冊后,應當與培訓機構簽定《培訓協議書》(見附件)。培訓機構應當根據規定的培訓計劃、大綱認真實施培訓,在培訓結束后組織學員參加職業技能考核鑒定。

(三)持培訓帳戶卡從培訓個人帳戶中劃帳支付培訓費

符合政府補貼培訓相關規定的,經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由學員個人持本人培訓帳戶卡和身份證(或社保卡)到培訓機構支付培訓費。

四、其他

(一)培訓個人帳戶的信息查詢。已建立培訓個人帳戶的勞動者,可以登陸**勞動保障服務網或前往各區縣公共職業介紹所查詢本人培訓個人帳戶的使用情況。同時,每年將向本人郵寄當年度培訓個人帳戶信息清單。

(二)培訓個人帳戶的誠信管理。對違反培訓個人帳戶使用規定的培訓機構,視違規情況予以減撥或者不予核撥補貼經費,已核撥但不符合補貼規定的經費應予以追回,并且今后原則上不予購買其培訓成果;對違反培訓個人帳戶使用規定的個人,取消其培訓個人帳戶,且本人在5年內不得享受政府補貼培訓。

(三)認真落實建立培訓個人帳戶的工作。建立培訓個人帳戶的工作已納入20**年市政府實事項目,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領導、認真落實。各區縣每年度培訓帳戶卡發放情況、持卡人員實際參加培訓情況、培訓后的就業情況,列入實事項目的工作考核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