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縣規范道路機動車管理實施意見
時間:2022-06-04 10: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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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做好交通排堵保暢工作精神,規范本區車輛停放秩序,緩解機動車停車難的矛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上海市停車場(庫)管理辦法》和《關于全面規范和加強機動車停車管理的實施意見》等規定,結合本區區域廣、停車矛盾突出的實際,就規范和加強道路機動車停車管理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通過綜合運用行政管理手段和信息化方式,積極調控本區區域道路停車的價格、泊位數量和結構,進而調節機動車的停放使用需求,達到合理規劃機動車的道路停放區域,實行統一劃線、停放,實現規范有序的停放管理的要求,解決市民的機動車停放需求。
(二)總體要求
按照“從嚴控制、有限供應”的原則,控制道路停車泊位設置數量,規范設置程序,在確保道路通暢的前提下,因地、因時設立道路停車場,有限滿足本區區域內機動車路內停放的需要。
按照“平穩過渡、規范管理”的原則,規范道路停車場管理,加強道路停車費征繳及使用管理。
按照“有效補充、優質服務”的原則,通過對部分道路設置停車泊位,來解決停車需求,方便群眾辦事;通過規范優質服務,提高道路停車的利用率,改善停車環境。
按照“標志明顯、信息引導”的要求,道路停車要有醒目的標志、服務規范和收費標準,并逐步建立和納入公共停車信息系統,提高服務水平。
(三)管理區域
凡本區各鎮所設立的道路停車場均列入本實施意見管理范圍。
二、管理主體和職責
各相關部門應根據《上海市停車場(庫)管理辦法》的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密切配合,組織協調好道路停車管理工作的開展。
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是本區道路停車場的主管部門,負責區域內道路停車場的管理和指導,組織、協調本意見實施。
區公安分局(交警支隊)負責牽頭編制道路停車場設置方案,劃定道路停車泊位,樹立停車標志牌;做好各鎮路內停車場設置方案的指導和審核(審核時應會同市政、公路部門進行現場勘查),并將審定同意的批復轉交區交運署和各相關鎮,作為納入管理的依據,實施管理;對禁止停車路段停車的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區財政部門負責對收費票據使用和收費項目的監督檢查,統一監制專用收費票據,并按規定督促各鎮加強收支管理。
區物價部門按照**財預、**價*號文的要求,為執收主體辦理收費許可證,并加強對區內道路停車收費的監督檢查。
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配合各鎮組建道路停車服務社及核發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證書。
各鎮按照本地區道路的實際情況,提出道路停車場的設置方案(包括道路停車的路名、泊位數量),報區公安分局交警支隊審批;按照有關規定明確具體管理部門,并成立道路停車服務社,服務社人員的配置必須符合有關規定;負責設立停車道路設施的投資建設和管理;負責道路停車收費的具體實施和收支的管理。
區市政、公路部門負責道路停車場的路政管理,把握道路停車場對路網功能和道路養護等的影響;加強對設置道路停車路段隔離柵欄、崗亭設置等設施的監管。
區城市交通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對各鎮道路停車場的行業監管工作,指導協管單位和協管人員按規定要求實施道路停車場管理;負責道路停車場的收費管理和協管人員的培訓工作。
三、收費管理和使用
道路停車收費是一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執收主體單位為區城市交通運輸管理署(以下簡稱區交運署),其可委托各鎮確定的停車管理部門實施具體管理和收取停車費,停車費收入按程序上交區財政非稅收入專戶。區財政全額返回至各鎮,用于設施建設和管理費用支出。各鎮應加強資金的預算管理,嚴格監管,落實管理責任。
四、收費標準
道路停車收費原則上按照市一委五局《關于全面規范和加強機動車停車管理的實施意見》(**交停[**]第621號)的規定執行,實行最低限價。白天(7:30—19:30)停車首小時內收費7元;超過一小時后每30分鐘收費4元;夜間(19:30—次日7:30)每次5元;包月(夜間和周六、周日、國定假日)每月為200元/輛。
五、停車費征繳工作的銜接
(一)、票據管理
1、機動車道路停車收費應納入非稅收入管理,使用上海市財政局統一印制的專業定額票據。
2、為便于管理,收費票據由區交運署向區財政購買,區交運署要做好票據的購、銷工作。各鎮所需票據由指定的管理部門向區交運署購買。
3、收費票據由區交運署加蓋收費專用章,已使用的票據存根由交運署集中保管。
(二)、收支管理
1、機動車道路停車費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各鎮指定的管理部門,負責本地區所有收費點的資金匯總,并按有關規定及時上繳至區交運署專戶,由區交運署按照非稅收入管理方式按月繳入財政國庫。
2、財政對區交運署上報的道路機動車停車費每月的收入進行核實,每季全額返回至各鎮,用于設施建設和管理費用支出。不足部分由鎮補貼。
3、各鎮對道路機動車停車收費人員及道路停車所需設施等方面的經費支出予以保障。
六、收費許可證辦理
收費許可證由區交運署統一申請,區物價局核發。區交運署委托各鎮確定的管理部門予以執收。
七、工作要求
各職能部門要各司其職,部門之間加強配合,確保管理措施落實:一是加強領導,形成工作機制,落實管理措施;二是相互協作,加強日常監管,確保規范有序;三是正面宣傳,做好輿論引導,努力構建和諧交通;四是加強管理監督和考核工作,堅決杜絕只收費不管理等情況的發生。通過共同努力,營造搞好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圍,確保規范道路停車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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