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和效能監察工作意見

時間:2022-07-13 05: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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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和效能監察工作意見

根據市紀委轉發監察部《2009年執法監察和效能監察工作的安排意見》(德紀函〔2009〕2號)通知要求,現就做好2009年全市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和效能監察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2009年是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積極應對國內外嚴峻經濟形勢影響、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關鍵一年,也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和《山東省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實施辦法》的重要一年。全市安監系統要緊緊省政府“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年”和全市“服務企業發展年”工作部署,以安全發展理念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依法行政,強化監督檢查,推進行政效能建設,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主要任務

(一)按照“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年”工作要求,強化安全生產執法監察,推動科學發展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

一要加強對中央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政策措施涉及安全方面的監督檢查。

充分發揮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綜合協調、監督、檢查職能,協調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發改委、經委、服務業發展局、規劃、建委、交通、消防、質監等部門開展重大投資項目、重點企業、地方骨干企業、重點扶植企業規劃、立項、建設、投產、生產等方面安全生產執法監察,摸清底數,強化監管;要根據安監部門職責,組織全市安監系統強化對重點監管企業的執法監察,加大事故調查處理情況力度,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監察。

二要強化安全生產各項工作落實情況執法監督檢查。

一是結合深入開展“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年”活動要求,加強監督檢查,落實監管責任,消除事故隱患,促進安全發展。

二是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查處生產安全事故,強化責任追究,嚴查失職瀆職、玩忽職守、瞞報、謊報、官商勾結、權錢交易、違規投資等違紀違法行為。

三是要明確打擊、查處和處理工作重點:

1.對下列行為依法要進行重點打擊或查處:

(1)無證或證照不全從事生產、經營、建設的;

(2)關閉取締后又擅自生產、經營、建設的;

(3)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違法違規進行項目建設的;

(4)瞞報事故的;

(5)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或無證上崗的;

(7)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8)其他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2.對以下行為要進行重點治理:

(1)安全生產工藝系統、技術裝備、監控設施、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2)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的存儲容器、運輸工具完好率不達標及不按規定進行檢測檢驗的;

(3)受自然災害威脅而未落實防范措施的;

(4)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5)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訂修訂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配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的;

(6)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交納等經濟政策落實不到位的;

(7)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

(8)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

(9)政府、部門和企業單位的安全監管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機構不健全,有關部門監督檢查不到位,安全許可制度執行不嚴格的;

(10)行業主管部門確定的行業(領域)及企業、單位安全隱患治理不到位的。

(二)緊緊圍繞“服務企業發展年”工作部署,加強效能監察,促進安監部門改善行政管理、提高執行力和公信力。

1.堅持科學民主決策,強化行政審批監督。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重大問題集體決策、專家咨詢、社會公示和聽證制度,建立決策后的評價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對超越法定權限、違反法定程序的決策行為,要堅決制止和糾正,認真貫徹執行《行政許可法》,對行政審批項目進行動態管理,能簡化的一律簡化,對上級已經下文取消或調整的審批項目,及時取消或調整到位,建立后續監管制度。

2.規范行政執法程序。在行政審批、行政處罰方面按照法定程序規范行政行為,建立健全機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合理劃分事權,明確內設執法機構和執法人員職責。

(1)規范行政審批程序和時限。要按照精簡、高效、便民的原則,對行政審批事項的承諾時間和辦理環節進行合理削減和壓縮,對行政審批條件、運行的程序、決定的形成、送達和反饋等做出明確無誤、便于操作的規定。

(2)規范行政處罰程序和自由裁量權。進一步細化行政處罰操作程序和裁量幅度,減少人為因素,使行政處罰更公平、更合理。規范行政執法文書填寫,建立健全立案登記、行政執法案件評查、重大行政處罰的備案審查等制度,強化上級對下級執法監察機構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考核工作,明確各級行政執法監察管轄范圍和檢點,建立執法“檢查–審理–執行”工作相對分離的工作機制,消除人為因素對行政處罰案件的不利影響。

3.推動行政服務中心和電子政務系統建設。按照建設服務型政府要求,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加強行政服務中心建設,規范和完善工作,建立健全制度,提高服務水平,積極建立和完善電子監察系統,利用網絡手段,強化實時監控、預警糾錯,促進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舉報落實制度。明確安全生產隱患和事故的舉報內容、舉報部門、舉報和受理程序,對限制、刁難和打擊報復群眾舉報的行為,作出處理;對以實名舉報,經查證屬實的給予一定物質獎勵。

5.建立健全績效管理和行政問責制度。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服務承諾制、首問責任制、辦事限時制、AB崗工作制、一次性告知制、責任追究制等制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推動政府績效管理,探索政府績效評估指標體系和評價機制,完善考評方式;推動行政問責,加大對行政不作為、亂做為和嚴重危害群眾利益等行為的問責。

6.健全完善效能建設長效機制。強化機關內部的日常監督管理機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格責任追究機制,加強對效能建設各項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效能建設制度的單位和個人,發揮管理考核的引導激作用,進一步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提高公務員整體素質。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安排部署。今年的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和效能監察工作任務已經明確,全市安監系統緊緊圍繞要緊密黨委、政府和部門的中心工作,突出重點,著力解決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重大改革決策部署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下大力糾正損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按照任務分工,制定工作方案,責任到人,認真組織實施,促進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

(二)突出工作重點,務求實效。要以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活動為契機,結合“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年”各項工作部署,按照全市安監局長會議確定的總體工作思路,打非、治違、抓責任,扎實打好四大戰役,抓好六項重點,杜絕重大事故,遏制較大事故及影響惡劣的事故,減少一般事故,實現四項指標持續全面下降,確保完成省政府下達的控制指標任務,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平穩。

(三)加強配合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各級安監部門要加強與監察部門的聯系,互通執法監察、效能監察和源頭治理工作的情況,及時上報年度工作計劃、半年、年終工作總結和統計報表以及工作經驗,學習好的經驗做法,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和效能監察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