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工資分配工作意見
時間:2022-07-27 04: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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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企業內部工資分配制度和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理順和調節企業工資分配關系,規范企業工資分配秩序,使職工分享企業發展的成果,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認真貫徹執行工資分配宏觀指導政策
企業要認真貫徹執行《陜西省企業工資支付條例》、《進一步深化企業內部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陜西省企業工資指導線制度試行辦法》、《關于建立我省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制度和人工成本預測預警體系的通知》等國家和我省有關企業工資分配的一系列宏觀指導政策,根據生產經營特點自主建立科學、規范的內部工資分配制度,充分發揮勞動力市場價格的調節作用,合理確定職工工資水平,切實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促進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
二、建立健全企業內部工資分配制度
企業應結合自身實際建立健全工資分配制度,并制訂崗位工資、獎金分配、津貼補貼分配、工資支付制度等。
企業要按照《陜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我省企業實行崗位工資制度的指導意見》要求,完善以崗位工資為主的基本工資制度,形成符合本企業生產經營特點的工資制度。要科學合理地設置崗位和工資結構,做好測評工作,使工資的相對固定部分和浮動部分保持合理比例,參照工資指導價位,合理確定崗位工資標準。未實行崗位工資制度的企業,應確定符合企業特點的工資結構,使工資的相對固定部分和浮動部分保持相應比例。
企業要建立獎金分配制度,明確獎金的考核辦法、考核周期及發放時間等,切實發揮獎金的激勵作用。
企業應根據自身的生產實際,建立相應的津貼、補貼制度,在國家和省上現行的煤礦井下艱苦崗位、職工夜班等津貼、補貼標準范圍之內,確定本企業具體執行標準。充分發揮津貼補貼的作用,調動一線職工生產積極性,保障其身體健康。
企業應建立健全內部工資支付制度,對工資支付項目、形式和周期等進行規范,對加班加點、病假等特殊情況的工資支付做出明確規定。
三、完善工資正常增長機制
企業應不斷完善工資正常增長機制,要根據自身生產經營狀況、經濟效益及工資水平,參照當年省政府的工資增長指導線,合理制訂職工年度工資增長方案。利稅總額增長在5%—10%之間的,工資增長幅度應在工資指導線基準線和工資指導線上線之間確定;利稅總額增長在10%以上的,工資增長幅度執行工資指導線上線。凡生產經營正常的企業,其工資水平低于所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0%或兩年以上未安排增資的,要根據企業效益狀況適當安排增加職工工資,增長幅度應不低于當年工資指導線基準線。工資水平偏高、工資增長過快的國有壟斷企業,其工資增長要從嚴控制。因各種原因企業當年不能增加職工工資的,應向工會組織和職工代表說明情況。
企業要充分關注一線職工工資分配問題,對工資增長緩慢的一線職工要采取有力措施,重點予以傾斜,保障一線職工的工資隨企業的發展而提高。
實行計件工資制度的企業,要結合自身實際,合理確定計件單價并隨著經濟效益的增長適時提高。
四、合理確定企業內部各類人員的工資分配關系
企業應參照所在市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和企業人工成本水平,結合自身實際,確定經營管理、專業技術及生產服務等各類人員的工資水平,使各類人員工資差距保持在合理的范圍之內。
企業職工的工資分配應堅持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要落實崗位工資制度,同一崗位上使用的不同用工形式的職工,在同等勞動條件下,只要付出等量勞動且取得相同勞績,應支付同等的勞動報酬。
企業應加強勞動定額標準管理,按照科學合理的要求,制訂符合本企業實際的勞動定額標準,應使同崗位90%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勞動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時間內,能夠完成企業制訂的勞動定額標準,并隨著企業發展、技術進步及勞動技能的提高,要及時修訂原有勞動定額標準。
進一步規范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者收入,合理確定管理者與職工收入比例,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在崗職工收入之比要根據生產經營規模、經濟效益狀況以及所處行業地位嚴格控制在8—10倍以內,連續三年虧損的企業,其高級管理人員收入不能超過在崗職工收入的3倍。企業職工工資增長狀況要作為經營者業績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一線職工未增加工資的,經營者工資也不能增加;企業在崗職工人均工資水平未達到所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的,經營者工資收入的增長幅度原則上不得高于企業在崗職工工資的增長幅度。
企業應建立健全內部監督機制,工資分配應做到公開化、透明化,經營者收入考核辦法應以適當的方式向職工公開。
五、提高企業工資分配中的職工參與度
企業應健全工資分配民主管理制度,提高企業工資分配中的職工參與度。企業的崗位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工資支付等分配制度以及工資增長方案、勞動定額標準和計件單價等,應廣泛聽取職工意見和建議,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等民主程序,接受職工的監督。
要全面實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企業應按照《勞動合同法》、《陜西省集體合同條例》的規定以及《陜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建立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意見》的要求,加快推進和實施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尚未實行的企業,要積極創造條件,及時建立工資集體協商機制。經營情況較好,但一線職工工資增長緩慢或兩年以上未安排增資的企業,或實行計件工資制兩年未調整計件單價的企業,必須盡快實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已實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企業,要進一步完善協商內容,將工資增長目標、工時標準、勞動定額、計件單價、中夜班津貼標準等與職工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內容納入協商范圍,提高協商質量和實效性,切實解決企業工資分配中的突出問題。
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做好企業內部工資分配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指導和管理。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企業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進一步規范企業工資分配行為,加強對企業建立內部工資分配制度、落實工資分配政策、執行最低工資制度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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