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畢業生創業工作的若干意見

時間:2022-11-19 05:30:00

導語:高校畢業生創業工作的若干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高校畢業生創業工作的若干意見

為進一步優化高校畢業生創業環境,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對促進高校畢業生創業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將高校畢業生創業納入全市統一的促進創業工作體系,加大對畢業生創業資助、創業培訓、小額貸款擔保和創業平臺建設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2、建立高校畢業生創業園。各區縣、各開發區,以及有條件的高校、企業和單位,可因地制宜為畢業生創業提供多種形式的場地服務,對有一定規模、有相關政策配套、符合一定條件的創業園(街),經評估后,作為市級畢業生創業示范園,并給予適當補貼。

3、對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規費優惠和減免。對從事個體經營的,免收工商注冊等費用。對創辦公司的,注冊資本可分期繳納。對首次創業成功和吸納其他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按照《市政府關于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寧政發[2009]46號)文件,給予一次性補貼。對創辦國家支持和鼓勵發展的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相應的稅收優惠。

4、將在寧創業的高校畢業生納入小額擔保貸款及財政貼息范圍,人事、勞動、總工會等有關部門可按規定受理其在寧創業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申請,小額貸款額度上限提高到5萬元,規模較大的可提高到10萬元。從事微利項目自主創業的,由財政給予全額貼息,從事非微利項目的由財政給予50%貼息。鼓勵企業、金融機構、風險投資和擔保機構,采取投資或擔保方式為來寧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啟動資金,創業成功并按時還本付息的由財政給予50%貼息。

二、提供創業配套服務

5、建設一支人員相對固定、專業性強的創業導師團隊伍。組織“創業導師進校園”,開辟“*大學生創業網”,開辦“市民創業就業講堂”,為創業畢業生掌握政策、溝通信息提供便捷渠道。

6、社會培訓機構、企業、高校對有創業愿望的*籍畢業生開展創業培訓的,給予適當補貼。

7、成立“*市大學生創業服務中心”,統籌規劃高校畢業生創業工作,落實創業相關政策措施,提供政策咨詢、跟蹤指導、手續辦理、人事等公益服務,組織與創業相關的活動,協調解決創業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8、定期舉辦創業大賽,遴選優秀創業項目,優先進入創業園孵化。對在全市統一組織的創業大賽中獲得優異成績,并經有關機構評估,具有較好發展前景的創業項目,給予一次獎勵。

三、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9、各級政府要把高校畢業生創業作為推進創業型城市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努力實現“1311”工作目標:建成一個較高水平的市級畢業生創業示范園,形成30個成規模的畢業生創業園,扶持1千名畢業生創業,參加創業就業培訓畢業生人數達到1萬名,在全社會營造濃厚的創業氛圍。

10、市相關部門要積極發揮職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為高校畢業生創業創造有利條件,提供生活上的配套服務。

11、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強化創業工作聯動機制,加強調查研究和溝通協調,及時解決創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四、其他

12、本意見所指“高校畢業生”,為畢業2年內的*地區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及非*地區就讀的*籍高校畢業生。

13、本意見中各項優惠政策的享受期限,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算。

14、區縣和市有關部門可根據本意見,制定相關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