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意見
時間:2022-12-01 11:30:00
導語:幼兒園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2009年,我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科學人才觀為指導,以貫徹落實振興*老工業基地戰略決策為契機,以能力和業績為導向,以構建專業技術人才評價機制為核心,進一步完善職評體系,更好地為建設素質優良的中小學教師隊伍、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服務。根據省、市職稱工作有關文件精神,現就今年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務申報評審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評審范圍
中小學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范圍是申報之日在編在崗的各級各類中小學、幼兒園以及少年宮、教研室、電教館等教育機構中,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并已獲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教師。
招生辦公室、自學考試辦公室、勤工儉學辦等事業機構的有關人員評聘中小學教師職務,根據省人事廳規定,繼續采取以下過渡辦法:
①對已經獲得的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資格,可繼續保留;
②曾擔任中小學教學工作并已評聘了中小學教師職務、1997年6月底前調入上述機構工作的人員,可繼續申報高一級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中學一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原承擔教學工作年限需在5年以上;申報中學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原承擔教學工作年限需在10年以上。
已辦理退(離)休手續和申報之日已達到退(離)休年齡的教師不屬于申報范圍。
二、評審原則
(一)嚴格政策條件原則:堅持以省職稱工作領導小組關于《江蘇省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03〕2號)資格條件為依據(可登陸“*師資”網查詢)。
(二)注重能績原則:重點考核參評對象近3年來的教育教學能力和教育教學工作實績。
(三)多元評價原則:參評對象須接受學生滿意度測評、師德綜合考核、教學質量綜合考核、教科研能力水平評價、教學能力測試等。
(四)一票否決原則:凡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一票否決:
2006年1月1日至今有無故曠工行為的。
(2)違反有關規定,從事以中小學生為對象的有償家教。
⑶向學生、家長索要收受禮品或錢物。
⑷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或有侮辱、歧視學生的言行。
⑸參加賭博以及迷信活動。
⑹擅自向學生推銷各種報刊、資料、教輔用具或其它商品,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或提高標準的。
⑺近五年年度考核中有1次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過處分者。
⑻偽造學歷、學位、資歷、業績、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者。
⑼其它文件規定“一票否決”的違規行為。
(五)規范評審操作原則:申報專業技術資格人員須經過學校初評(公示)推薦,中學一級(小學高級)報縣(市)、區教育、人事行政部門組織評審(公示),報市人事部門審核公布;中學高級(“小中高”)由縣(市)、區教育、人事行政部門組織初審,由市教育局組織評審(公示),報市、省人事部門審核公布等程序。違反本程序的評審為無效評審。
三、繼續教育要求
任現職以來,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的要求,結合實際工作需要,完成規定的進修任務。申報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人員在聘期內平均每年須達到72學時,其中市級以上培訓不得少于15學時(不含45歲以上的教師和鄉鎮以下的教師),需提供市級以上培訓結業證書或學時證明。申報中學一級教師(小學高級)任職資格人員在聘期內平均每年不得低于48學時。
四、職稱計算機要求
參加全國或全省統一組織的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核),取得合格證書;或參加省人事廳組織的全省專業技術人員信息化素質培訓考核,取得合格證書;所提供的職稱計算機合格證必須是2008年底前取得的。合格證長期有效。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
1、計算機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2、參加全國計算機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成績合格。
3、符合省人事(職稱)部門相關規定。
五、有關政策性問題
(一)凡目前已不在教學崗位上;或年度兼任教學工作量明顯不足的(所任課程必須是按教學計劃開設并列入學校課程表的課程,按規定屬于評審范圍內的校外教育事業機構中的教師除外);或2006年以來連續請病、事假超過2個月的,不具備申報資格。
(二)推薦申報的中學中級教師職務崗位職數不得突破經人事部門新核準的崗位職數;申報中學高級教師職務不得突破空缺崗位職數的三分之一。從事小學教學工作的小學高級教師申報中學高級教師(“小中高”)資格,其申報評審比例控制在現職小學高級教師總數的千分之二以內。各單位對申報“小中高”職務要從嚴控制,評審要從嚴把握。
(三)根據省、市有關政策要求,對申報中學教師高級、中級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的教育教學論文進行鑒定及答辯,同時對教學能力進行測試。論文未經鑒定和教學能力未經測試者或論文鑒定和教學能力測試不合格者,不得申報。
(四)申報中、小學(含幼兒園)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仍實行“以考代評”(考試具體安排將另行通知)。對不在專業技術崗位上或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不予初定或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
(五)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一般不實行學歷、資歷雙破格申報;中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一律不實行資歷破格申報。破格申報評審中學高級教師必須在任現職期間,教育教學工作業績顯著,年度考核至少有1年為優秀。
(六)學校行政管理人員申報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根據其工作特點,正校級領導的教學工作量應不少于專職教師任課量的1/4;副校級領導的教學工作量應不少于專職教師任課量的1/3;中層管理人員的教學工作量應不少于專職教師任課量的1/2;任現職期間教學工作量明顯不足的不具申報資格。上述人員教育管理研究論文和本專業學術論文可累計計算,但至少有1篇為本專業教學論文。
(七)城鎮中小學教師在薄弱學校或農村學校支教半年以上且表現較好的,申報教師專業技術資格同等條件下優先。其在縣及鄉鎮開設的公開課、專業講座、學術報告可升格認定,支教半年視為任職班主任1年。
(八)對長期(一般10年以上)在條件艱苦的偏遠鄉鎮中、小學工作的教師,其教研科研論文級別可適當降低一個檔次,評比獲獎(縣級及以上)的優秀教案,也可視作教研科研論文;其表彰獎勵方面的要求可適當放寬一個檔次,其他方面的要求不得降低。
(九)1979年底以后參加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規定的合格學歷,才能申報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1966年底以后出生的人員,必須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才能申報小學高級教師資格;1956年底以后出生的人員,應取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才能申報中學高級教師資格。上述人員不實行學歷破格。
(十)已取得非任教學科相應專業學歷,其前學歷專業為任教學科的,應參加劃定的選學科目的自學考試,申報任教專業中、高級技術職務,取得2門任教學科專業課程結業證書;申報初級專業技術職務,取得1門任教學科專業課程結業證書。
(十一)專職從事教研科研工作的人員每年必須到基層學校開設或指導教學示范課,并作專題講座2至3次,由主辦單位出具相應通知等證明材料;承擔本級及以上的教研科研課題,其教研科研成果必須切合教育教學實際,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必須對市、縣(市)區的教育教學工作有具體而廣泛的指導意義。專職從事教研科研工作的人員申報中學一級教師、小學高級教師資格,應在省級及以上公開刊物上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發表的教育教學論文不少于3篇;申報評審中學高級教師資格的人員,在省級及以上公開刊物上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發表的教育教學論文不少于5篇。
專職從事教研科研工作的人員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在基層一線從事教學工作累計不得少于5年;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在基層一線從事教學工作累計不得少于3年。
(十二)專職電教研究人員必須緊密結合教育實際,推廣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有組織、有計劃地具體指導電教實驗(示范)學校的課題研究;每年撰寫電教教材稿本至少5篇,或設計、制作、編輯電教教材至少30分鐘,并在市及以上范圍推廣使用。
(十三)凡在各種增刊、內刊、專輯、論文集上發表的文章及復習資料、輔導材料、習題集等性質的出版物,均不作為申報評審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的材料。
(十四)民辦中小學的專職教師參加評審中小學教師職務,由學校通過各級“教育人才服務中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評審機構申報。申報前需先辦理人事關系。
六、加強領導,規范操作,確保申報評審質量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中小學教師職務評審工作的領導。推薦和評審工作中,要貫徹“重水平、重能力、重業績”的原則,嚴格按評審條件標準掌握,按業績水平量化,按規范程序操作,按評審紀律約束,減少主觀因素,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地評價每一位申報對象。評審政策進一步向中青年和基層專業技術人員傾斜,促進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的結構調整和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各類學校及其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評審程序和組織辦法開展推薦評審工作,發揚民主,增加透明度。學校要堅持公開選拔,擇優推薦,切實做到“四公開”:即學校要在全體教師會上公開崗位職數與任職條件;對申報人要由學校組織在學科組(年級組)以上范圍公開述職并進行測評;學校要將申報人材料(含年齡、教齡、職齡、學歷、班主任任職年限、周課時量、任教班級、教學工作實績、教科研成果以及主要獲獎情況等)在指定時間、地點公開展示;學校要將推薦結果在校內張貼公示。各單位要對公示結果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作出鑒定意見,對未按要求公示的申報材料或公示后有異議未經調查核實的材料,不得簽字蓋章上報。未做到“四公開”的單位,一經查實,推薦結果無效。
要嚴查弄虛作假。學校及其主管部門要周密組織好申報推薦各個環節的工作,重點查處申報材料中關于任職資歷、學歷證書、獎勵證書、論文論著、身份證明等方面弄虛作假行為。要公布舉報電話,開通舉報信箱,接受群眾監督。確保材料真實、準確,手續完備。對各種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領導及個人責任,通報批評,嚴肅處理,并視情取消申報者2—3年申報資格,以維護教師職務評審工作的嚴肅性、公正性。
實施未通過告知制度。從2009年開始,對申報各級別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人員,凡資格審查、面試答辯及評審等環節未通過的人員,相應的職稱部門和職稱系列主管部門,對其未通過原因應以適當形式告知申報人員,充分體現職稱工作人性化的服務宗旨。
七、評審費用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有關同意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收費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2〕62號,蘇財綜〔2002〕61號)規定,中學教師中、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費,每人200元。
附件:
1.*市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報送要求
2.專業技術人員破格晉升推薦表
3.申報中學教師高級職務人員照片匯總表
4.教學質量綜合考核表
5.班主任及其他教育教學管理工作認定表
6.師德考核表
7.學生滿意度測評表
8.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原件登記表
9.申報*市中學教師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誠信承諾書
10、中小學教師申報專業技術職務公示樣式
11、*市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人員情況匯總表
- 上一篇:教育深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意見
- 下一篇:區小金庫治理工作會議上的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