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農機局工作人員考核意見

時間:2022-12-14 02: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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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農機局工作人員考核意見

根據市委辦、市府辦《關于轉發*市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實施意見》的通知(江辦發[2009]10號),結合農機工作實際,現制訂工作性津貼發放考核意見如下:

一、考核內容

按照機關工作人員明確的職(崗)位職責和承擔的工作任務,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具體為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工作質量、服務態度、辦事效率和出勤情況。

二、考核方法

考核采用個人評價、科室考評、領導審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

個人評價:本人按照規定的考核時間和內容適時進行工作情況記載,具體包括工作任務、工作項目的進展和完成及出勤等情況。

科室考評:各科室負責人對工作人員的個人評價情況進行定期檢查、指導、初評,確定考核得分。

領導審核:結合個人評價和科室考核情況,最后審定得分。

局職以上領導干部的考核得分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

每月考評一次,滿分為100分,滿分的按全額發放,其他按實際得分發放(工作性津貼÷100×實際得分)。

年度考核結果確定為基本稱職和受處分不確定考核等次的人員,扣發1個月工作性津貼,年度考核結果確定為不稱職的人員,扣發2個月工作性津貼,受到警告處分的,扣發半個月工作性津貼。因影響行政效能的行為受到責任追究(書面告誡、通報批評、待崗處理)的,扣發1~2月工作性津貼。

三、組織管理

局設立工作性津貼發放考核領導小組,由劉繼華任組長,吉網鎖、姜和平、張玉喜任副組長,各科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組成,考核具體工作由監察室負責實施。

考核結果由監察室每月收集、整理、匯總并公示,每半年(5月20~30日、11月20~30日)報市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意見由局自2009年1月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