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農機局工作人員考核意見
時間:2022-12-14 02:23:00
導語:市農機局工作人員考核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根據市委辦、市府辦《關于轉發*市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實施意見》的通知(江辦發[2009]10號),結合農機工作實際,現制訂工作性津貼發放考核意見如下:
一、考核內容
按照機關工作人員明確的職(崗)位職責和承擔的工作任務,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具體為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工作質量、服務態度、辦事效率和出勤情況。
二、考核方法
考核采用個人評價、科室考評、領導審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
個人評價:本人按照規定的考核時間和內容適時進行工作情況記載,具體包括工作任務、工作項目的進展和完成及出勤等情況。
科室考評:各科室負責人對工作人員的個人評價情況進行定期檢查、指導、初評,確定考核得分。
領導審核:結合個人評價和科室考核情況,最后審定得分。
局職以上領導干部的考核得分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
每月考評一次,滿分為100分,滿分的按全額發放,其他按實際得分發放(工作性津貼÷100×實際得分)。
年度考核結果確定為基本稱職和受處分不確定考核等次的人員,扣發1個月工作性津貼,年度考核結果確定為不稱職的人員,扣發2個月工作性津貼,受到警告處分的,扣發半個月工作性津貼。因影響行政效能的行為受到責任追究(書面告誡、通報批評、待崗處理)的,扣發1~2月工作性津貼。
三、組織管理
局設立工作性津貼發放考核領導小組,由劉繼華任組長,吉網鎖、姜和平、張玉喜任副組長,各科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組成,考核具體工作由監察室負責實施。
考核結果由監察室每月收集、整理、匯總并公示,每半年(5月20~30日、11月20~30日)報市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本意見由局自2009年1月起施行。
- 上一篇:農機行業開展放心消費的意見
- 下一篇:“平安農機”創建工作意見